太平御览 - 卷十一

○秦

《史记》曰: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脩。女脩织,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娶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与禹平水土。已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尔嗣将大出。"遂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羸氏。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其玄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於鸣条。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帝太戊闻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世有功,以佐殷国,故羸姓多显,遂为诸侯。其玄孙曰中潏,在西戎,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才力事纣。周武王伐纣,并杀恶来、蜚廉,死葬於霍太山。蜚廉复有子曰季胜。季胜生孟增,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缪王,缪王以赵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蜚廉以下五世别居赵。赵衰其后也。恶来革者,蜚廉子也,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四世生非子。以造父之宠,皆姓赵氏。非子居犬丘,周孝王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三世至秦仲始大,其孙襄公时,周平王避犬戎之难,东徙洛邑。襄公以兵送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襄公於是始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至缪公、康公之世,渐为强霸,与齐、晋争为诸侯盟主。秦仲已下二十八世曰武王,武王卒,立异母弟,是为昭襄王。于时周室微弱。

○昭襄王

《史记》曰:昭襄王十九年,王为西帝,齐为东帝,皆复去之。五十二年,周九鼎入秦,周初亡。五十四年,王郊见上帝於雍丘。五十六年,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

《古史考》曰:王赧卒后,天下无主四十九年,以岁所在纪之。

○孝文王

《史记》曰: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褒厚亲戚,弛苑囿。孝文王除丧,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庄襄王立。

○庄襄王

《史记》曰:庄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於民。东周公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以阳人之地赐周君,奉其祭祀。四年,庄襄王卒,子政立。

○始皇帝

《河图》曰:秦始皇帝,名政。虎口、日角、大目、隆鼻,长八尺六寸,大七围,手握兵执矢,名祖龙。

《尚书考灵耀》曰:秦失金镜,(宋均注曰:金镜,喻明道也。)鱼目入珠。(言伪乱真也。襄王纳吕不韦之妻生始皇也。)

《古文奇字》曰:秦改古文以为大篆及隶字,国人多诽谤怨恨,秦苦天下不从而召诸生到者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令冬月种瓜於骊山硎谷之中温处,瓜实成,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天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说,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能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死。

《史记》曰:庄襄王为秦质子於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帝。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十年,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视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从,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湣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无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四十万金,则诸侯可尽。"王从其计,见尉缭抗礼,衣服食饮与缭同。缭曰:"秦王为人,蜂准,长目,鸷鸟鹰,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乃亡去。秦王觉,固止,以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廷尉斯等与博士议曰:"有天皇,有地皇,有人皇,人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为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王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以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於万世,传之无穷。"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音亭传之传也。)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分天下之国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命民曰"黔首"。大酺。收天下兵,聚之于咸阳,销以为钟鐻,铸为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宫庭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徙天下豪富於咸阳十二万户。诸庙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坂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二十七年,始皇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作长信宫渭南已来,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自极庙道通骊山,上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阳属之。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太山,立石,封,祠祀。禅梁父。刻所立石。乃并渤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德而去。南登琅琊,大乐之,留三月。徙黔首三万户琅琊台下,复十二岁。作琅琊台,立石颂秦德。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浪沙中,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三十一年,始皇为微行咸阳,与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盗兰池,见窘,武士击杀盗。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刻碣石门。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谴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陶山、北假中,(北假,地名。)筑亭障以逐戎人。三十四年,丞相斯议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诸有文学之书蠲除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三十五年,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旌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年。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惟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不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听事,群臣受决事,悉於咸阳宫。侯生、卢生相谋亡去,始皇怒,案问诸生犯禁者四百六十人皆坑之。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惟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三十七年,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始皇许之。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於九疑。浮江下,观苏柯,渡梅渚,过丹阳,至钱塘。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峡中渡。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德。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琊。方士徐福等入海求神药,数岁不得,费多,恐谴,乃诈曰:"蓬莱药可得,然常为大鲛鱼所害,故不得至。愿请善射与俱,见则以连弩射之。"始皇梦与海神战,如人状。以问占梦,博士曰:"水神不可见,以大鱼蛟龙为候。今上祷祠备谨,而有此恶神,当除去,而善神可致。"乃命入海者赍捕巨鱼具,而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自琅琊北至营城山,弗见。至之罦见巨鱼,射杀一鱼,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始皇恶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上病益甚,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在中车府令赵高行符玺事所,未授使者。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台。时年五十,在位三十七年。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棺载辒辌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辌车中可其奏事。独子胡亥,赵高及用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赵高故尝教胡亥书及狱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高乃与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更为书赐公子扶苏、蒙恬,数以罪,赐死。遂从井陉抵九原。会暑,上辒辌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行从直道至咸阳,发丧。太子胡亥袭位。

《汉书》曰: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一切取胜。因矜其所习,自任私智,讪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蕃翼之卫。吴陈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

又曰:秦始皇即位三十九年,内平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麻,暴骨长城之下,头颅相属於道,不一日而无兵。

又曰:贾山借秦为喻,名曰《至言》。其辞曰:"始皇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赋敛重数,百姓罢弊,赭衣半道,群盗满山,使天下之人载目而视,倾耳而听。离宫三百,钟鼓帷帐,不移而具。为宫室之丽如此,使其后世曾不得聚庐而托处焉。为驰道於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为驰道之丽如此,使其后世曾不得邪径而托足焉。葬于骊山,铜锢其内,漆涂其外,中成游观,上成山林。为葬埋之侈如此,使其后世曾不得蓬颗蔽冢而托葬焉。秦以熊罴之力,虎狼之心,蚕食诸侯,并吞海内,而不笃礼义,故天殃已加矣。"

《异苑》曰:秦世有谣云:"秦有帝,号始皇奄僵。开吾户,据吾床。饮吾酒,啜吾浆。餐吾饭,以为粮。张吾弓,射东墙,前至沙丘当灭亡。"始皇既坑儒焚典,乃发孔子墓,欲取诸《经》、《传》。壙既启,於是悉如谣者之言。又言谣文刊在冢壁,政甚恶之。及达沙丘,而修别路,见一群小儿辇沙为阜,问云沙丘,从此得病。

《淮南子》曰:秦之时,高为台榭,大为苑囿,造驰道数千里,铸金人,发边戍,入刍藁,头会箕敛,输於少府。丁壮丈夫,西至临洮狄道,东至会稽浮石,南至象郡桂林,北至飞狐阳原,道路死人以沟量。当此之时,有忠谏者谓之不祥,道仁义者谓之狂。

桓谭《新语》曰:秦始皇见周室失统,自以当保有九州。见万民碌碌,犹群羊聚猪,皆可以竿而驱之,故遂以败也。

○二世皇帝

《史记》曰: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赵高为郎中令,任用事。征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用法益刻深。七月,戍卒陈胜等反。二年冬,陈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二世大惊,梦白虎啮其左骖马杀之,心不乐,怪,问占梦。卜曰:"泾水为祟。"二世乃斋於望夷宫,欲祠泾水,沉四白马。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高惧,乃阴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其弟赵成谋。使郎中令为内应,诈为有大贼,遣乐将吏卒千馀人至望夷宫。郎中令与乐俱入,射上幄坐帏。二世怒,召左右,左右皆惶扰不斗。旁有宧者一人,侍不敢去。二世入内,谓曰:"何不早告我?"宧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早言,皆已诛,安得至今?"阎乐前即二世,数曰:"足下骄恣,诛杀无道,天下共叛,足下其自为计。"二世曰:"丞相可得见不?"乐曰:"不可。"二世曰:"吾愿得一郡为王。"弗许。又曰:"愿为万户侯。"弗许。又曰:"愿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乐曰:"臣受命於丞相,为天下诛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麾其兵进。二世自杀。阎乐归报赵高,赵高乃悉召诸大臣公子,告以诛二世之状,曰:"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便。"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婴为秦王。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在位三年。

○秦王子婴

《史记》曰:赵高令子婴斋,当庙见,受玉玺。斋五日,子婴与其子二人谋,称疾不行,高果自往,曰:"宗庙重事,王奈何不行?"子婴遂刺杀赵高於斋宫,夷三族以徇咸阳。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上,使人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

《史记》太史公曰: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皇,而羞与之侔。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曰:秦并兼诸侯,缮津关,据险塞,修甲兵而守之。陈涉以戍卒散乱之众数百,奋臂大呼,不用弓戟之兵,鉏耰白挺,(耰田器也,音忧。)望屋而食,横行天下。秦人阻险不守,关梁不阖,长戟不刺,强弩不射。楚师深入,战於鸿门,曾无藩篱之艰。当此时也,世非无深虑知化之士也,然不敢尽忠拂过者,秦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於口而身为戮殁矣。故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箝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哀哉!秦王缵六世之馀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捶拊(附,拍。音府。)以鞭笞天下,威震四海。南取北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馀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於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鐻以为金人十二,以弱黔首之民。然后堑华为城,因河为津。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溪以为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定,秦王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秦王既没,陈涉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羸粮而影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然秦以区区之地,千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馀年。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孤独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

《帝王世纪》曰:秦凡四王二帝,合四十九年。

○楚义帝(附)

《尚书中侯》曰:空受之帝立。

《史记》曰:项梁闻陈王定死,召诸别将会薛计事。沛公亦起沛,往焉。居鄛人范增,好奇计,往说项梁曰:"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今陈胜首事,不立楚后而自立,其势不长。今君起江东,楚蜂起之将争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将,为能复立楚后也。"梁然其言,乃求楚怀王孙心在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陈婴为楚上柱国,与怀王都盱眙。秦灭,尊怀王为义帝。(《汉书》曰:义帝名心也。)项羽谓诸将曰:"天下初发难时,假立诸侯后以伐秦。然身被坚执锐首事,暴露於野三年,灭秦定天下者,皆将相诸君与籍之力也。义帝虽无功,故当分其地而王之。"诸将皆曰:"善。"汉元年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项王出之国,使人徙义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徙义帝长沙,都郴县。其群臣稍叛之,乃阴令衡山、临江王击杀之江中。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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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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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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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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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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