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五

○北齐高殷

《北齐书》曰:废帝殷字正道,文宣帝之长子也。母曰李皇后。天保元年,立为皇太子,时年六岁。性敏慧,初学反语,於迹字下注云"自反"。时侍者未达其故,太子曰:"迹字,足傍亦为迹,岂非自反耶?"文宣每言"太子得汉家性质,不似我",欲废之,立太原王。初诏国子博士李宝鼎傅之,鼎卒,复诏国子博士邢峙侍讲。太子虽富於春秋,而温裕开朗,有人君之度,贯综经业,省览时政,甚有美名。七年冬,文宣召朝臣文学者及礼学官於东宫宴会,令以经义相质,亲自临听。太子手笔措问,在坐莫不叹美。九年,文宣在晋阳,太子监国。十年十月,文宣崩。癸卯,太子即位於晋阳宣德殿,大赦。庚戌,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乾明元年庚辰,春正月癸丑朔,改元。己未,诏宽徭赋。癸亥,高阳王湜薨,车驾至自晋阳。戊申,以常山王演为大丞相、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三月甲寅,诏军国事皆申晋阳,禀大丞相常山王规算。

秋八月,太皇太后令废帝为济南王,以大丞相常山王演入纂大统。是日,王居别宫。皇建二年九月,殂於晋阳,时年十七。谥闵悼王。

○高演

《北齐书》曰:孝昭皇帝演字延安,神武皇帝第六子,文宣皇帝之母弟也。幼而英峙特,早有大成之量,武明皇太后早所爱重。魏元象元年,封常山郡公。天保初,进爵为王。五年,除并省尚书令。帝善断割,长於文理,省内畏服。七年,从文宣还邺。以尚书奏事有异同,令帝与朝臣先论得失,然后敷奏。帝长於政术,剖断咸尽其理,文宣叹重之。八年,转司空、录尚书事。九年,除大司马,仍录尚书。文宣崩,帝居禁中护丧事,幼主即位,朝班。除太傅、录尚书事,朝政皆决於帝。月馀,乃居藩邸,自是诏敕多不关帝。客或言於帝曰:"鸷鸟舍巢,必有探卵之患,今日之地,何宜屡出。"

乾明元年,从废帝赴邺,居於领军府。时杨愔、燕子献、可朱浑天和、宋钦道、郑子默等以帝威望既重,内惧权逼,请以帝为太师、司州牧、录尚书事,长广王湛为大司马、录并省尚书事,解京畿大都督。帝既以尊亲而见猜斥,乃与长广王期猎,谋之於野。三月甲戌,帝初上省,旦发领军府,大风暴起,坏所御车幔,甚恶之。及至省,朝士咸集。坐定,酒数行,於坐执尚书令杨愔、右仆射燕子献、领军可朱浑天和、侍中宋钦道等於坐。帝戎服与平原王段韶、平秦王高归彦、领军刘洪徽入自云龙门,於中书省前遇散骑常侍郑子默,又执之,同斩於御府之内。帝至东阁门,都督成休宁抽刃呵帝。帝令高归彦喻之,宁厉声大呼不从。归彦既为领军,素为兵士所服,悉皆〈弓耳〉伏,宁方叹息而罢。帝入至洛阳殿,幼主、太皇太后、皇太后并出临御坐。帝奏愔等罪,求伏专擅之辜。时庭中及两廊下卫士二千馀人,皆披甲待诏,武卫娥永乐武力绝伦,又被文宣重遇,抚刃思效。废帝性吃讷,兼仓促不知所言,太皇太后又为皇太后誓,言帝无异志,惟去逼而已。高归彦敕劳卫士解严,永乐乃内刀而泣。帝乃令归彦引侍卫之士向华林园,以京畿军入守门阁,斩娥永乐於园。诏以帝为大丞相、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相府佐史进位一等,帝寻如晋阳,有诏军国大政咸谘决焉。帝既当大位,知无不为,择其令典,考综名实,废帝恭己以听政。太皇太后寻下令废少主,命帝统大业。

皇建元年八月壬午,皇帝即位於晋阳宣德殿,大赦,改乾明元年为皇建。壬辰,诏分遣大使巡省四方,观察风俗,问人疾苦,考求得失,搜访贤良。二年十一月甲辰,诏曰:"朕婴此暴疾,奄忽无远。今嗣子冲眇,未娴政术,社稷业重,理归上德。右丞相长广王湛研机测化,体道居宗,人雄之望,海内瞻仰,同胞共气,家国所凭。可遣尚书左仆射赵郡王睿喻旨,徵王统此大宝。"先是,帝不豫而无阙听览,是日,崩於晋阳宫,时年二十七。大宁元年闰十二月癸卯,梓宫还邺。上谥曰孝昭皇帝,葬於文野陵。

帝聪敏有识度,深沉能断,不可窥测。身长八尺,腰带十围,仪望风表,迥然独秀。自居台省,留心政术,闲明簿领,吏所不逮。及正位宸居,弥所克励。轻徭薄赋,勤恤人隐。内无私宠,外收人物,虽后父,位亦特进无别。日是临朝,务知人之善恶。每访问左右,冀获直言。曾问舍人裴泽在外议论得失,泽率尔对曰:"陛下聪明至公,自可远侔古昔,而有识之士,咸言伤细,帝王之度,颇为未弘。"帝笑曰:"诚如卿言。朕初临万机,虑不周悉,故致尔耳。此事安度可久行,恐后又嫌疏漏。"泽因被宠遇。其乐闻过也如此。赵郡王睿与库狄安侍坐,帝曰:"须拔我同堂弟,显安我亲姑子,今序家人礼,除君臣之敬,可言我之不逮。"显安曰:"陛下多妄言。"曰:"若何?"对曰:"陛下昔见文宣以马鞭挞人,常以为非,而今行之,非妄言耶?"帝握其手谢之。又使直言,对曰:"陛下太细,天子乃更似吏。"帝曰:"朕甚知之,然无法来久,将整之以至无为耳。"又问王晞,晞答如显安,皆从容受纳。

○高湛

《北齐书》曰:世祖武成皇帝讳湛,神武皇帝第九子,孝昭皇帝之母弟也。仪表瑰杰,神武尤所锺爱。神武方招怀荒远,乃为帝娉蠕蠕(而蠢切。)太子庵(乌含切。)罗辰女,号邻和公主。帝时年八岁,冠服端严,神情闲远,华戎叹异。元象中,封长广郡公。天保初,进爵为王,拜尚书令,寻兼司徒,迁太尉。乾明初,杨愔等密相疏忌,以帝为大司马,领并州刺史。帝既与孝昭谋诛诸执政,迁太傅、录尚书事,领京畿大都督。皇建初,进位右丞相。孝昭幸晋阳,帝以懿亲居守邺,政事咸见委讬。二年,孝昭崩,遗诏徵帝入统大位。及晋阳宫,发丧於崇德殿。皇太后令所司宣遗诏,左丞相斛律金率百僚敦劝,三奏,乃许之。

大宁元年冬十一月癸丑,皇帝即位於南宫,大赦,改皇建二年为大宁。庚申,诏大使巡行天下,求政善恶,问人疾苦,擢进贤良。是岁,周武帝保定元年也。河清元年春正月乙亥,车驾至自晋阳。辛巳,祀南郊。壬午,享太庙。景戌,立妃胡氏为皇后,子纬为皇太子,大赦。四月乙巳,青州刺史上言,今月庚寅,河、济清。以河、济清改大宁二年为河清。二年癸未春正月乙卯,帝诏临朝堂,策试秀才。以太子少傅魏收为兼尚书右仆射。十二月,大雨雪连月,南北千馀里平地数尺,霜昼下,雨血於太原。

四年三月,彗星见;有物陨於殿庭,如赤漆鼓带小铃;殿上石自起,两两相对。又有神见於后园万寿堂前山穴中,其体壮大,不辨其面,两齿绝白,长出於唇。帝直宿嫔御已下七百人咸见焉。帝又梦之。夏四月戊午,大将军东安王娄睿坐事免。乙亥,陈人来聘。太史奏天文有变,其占当有易王。景子,乃使太宰段韶兼太尉,持节奉皇帝玺绶,传位於皇太子。大赦,改元为天统元年。百官进级,降罪各有差。又诏皇太子妃斛律氏为皇后。於是群公上尊号为太上皇帝,军国大事,咸以奏闻。始将传政,使内参乘子尚乘送诏书於邺。子尚出晋阳城,见人骑马随后,忽失之,尚未至邺,而其言已布矣。

天统四年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於邺宫乾寿堂,时年三十二。谥曰武成皇帝,庙号世祖,葬永平陵。

○后主高纬

《北齐书》曰:后主讳纬,字仁纲,武成皇帝之长子也。母曰胡皇后,梦於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孕。天保七年五月五日生帝於并州邸。帝少美容仪,武成特所爱宠,拜王世子。及武成入纂太业,立为皇太子。河清四年,武成禅位於帝。

天统元年乙酉夏四月景子,皇帝即位於晋阳宫,大赦,改河清四年为天统。三年二月壬寅朔,帝加元服,大赦。四年秋,周人来通和,太上皇帝诏侍中斛斯文略报聘於周。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

武平三年二月,侍中祖珽为左仆射。是月,敕撰《玄洲苑御览》,后改名《圣寿堂御览》。三月辛酉,诏文武官五品以上举一人。秋七月戊辰,诛左丞相咸阳王斛律光及其弟幽州行台荆山公丰乐。八月庚寅,废皇后斛律氏为庶人。是月,《圣寿堂御览》成,敕付史阁,后改修《文殿御览》。

六年八月,周师入洛川,屯芒山,攻逼洛城,纵火船焚浮桥,河桥绝。闰月己丑,遣右丞相高阿那肱自晋阳御之,师次河阳,周师夜遁。

七年冬十月,帝大狩於祁连池。周师攻晋州。癸亥,帝还晋阳。甲子,出兵,大集晋阳。庚午,帝发晋阳,列阵而行,上鸡栖原,与周齐王宪相对,至夜不战,周师敛阵而退。十一月,周武帝退还长安,留偏师守晋州。阿那肱等围其城。戊寅,帝至围所。十二月戊申,周武帝来救晋州。庚戌,战於城南,齐军大败。帝弃军先还。癸丑,入晋阳,忧不知所之。甲寅,大赦。帝谓朝臣曰:"周师甚盛,若何?"群臣咸曰:"天命未改,一得一失,自古皆然。宜停百赋,安朝野,收遗兵,背城死战,以存社稷。"帝意犹预,欲向北朔州。乃留安得王延宗、广宁王孝珩等守晋阳。若晋阳不守,即欲奔突厥。群臣皆曰不可,帝不从其言。开府仪同三司贺拔伏恩、辅相慕容锺葵等与宿卫近臣三十馀人西奔周师。乙卯,诏募兵,遣安德王延宗为左,广宁王孝珩为右。延宗入见,帝告欲向北朔州,延宗泣谏,不从。帝密遣王康德与中人齐绍等送皇太后、皇太子於北朔州。景辰,帝幸城南军,劳将士,其夜欲遁,诸将不从。

丁巳,大赦,改武平七年为隆化元年。其日,穆提婆降周。诏除安德王延宗为相国,委以备御,延宗流涕受命。帝乃夜斩五龙门而出,欲走突厥,从官多散,领军梅胜郎叩马谏,乃回之邺。时惟高阿那肱等十馀骑,广宁王孝珩、襄城王彦道续至,得数十人同行。戊午,延宗从众议,即皇帝位於晋阳,改隆化为德昌元年。

庚申,帝入邺。辛酉,延宗与周师战於晋阳,大败,为周师所虏。帝遣募人,重加官赏,虽有此言,而竟不出物。广宁王孝珩奏请出宫人及珍宝班赐将士,帝不悦。斛律孝卿居中受委,带甲以处分,请帝亲劳军,为帝撰辞,且曰宜慷慨流涕,感激人心。帝既出临众,将令之,不复记所受言,遂大笑,左右无辞,将士莫不解体。於是自大丞相已下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三公等官,并增员而授,或三或四,不可胜数。甲子,皇太后从北道至。引文武一品已上入朱华门,赐酒食及纸笔,问以御周之方略。群臣各异议,帝莫知所从。又引高元海、宋士素、卢思道、李德林等欲议禅位皇太子。先是,望气者言,当有革易,於是依天统故事,传位幼主。自称太上皇。

幼主名恒,帝之长子也。母曰穆皇后。武平元年六月生於邺。其年十月,立为皇太子。隆化二年正月乙亥,即皇帝位,时年八岁。改元为承光元年,大赦。於是黄门侍郎颜之推、中书侍郎薛道衡、侍中陈德信等劝太上皇往河外募兵,更为经略,若不济,南投陈国。从之。丁丑,太皇太后、太上皇自邺先趣济州。周师渐逼,癸未,幼主又自出邺东。己丑,周师至紫陌桥。癸巳,烧城西门,太上皇将百馀骑东走。乙亥,渡河入济州。其日,幼主禅位於大丞相任城王湝,令侍中斛律孝卿送禅文及玺绶於瀛州。孝卿乃以之归周。又为任城王诏,尊太上皇为无上皇,幼主为宋国天王。留太后於济州,遣阿那肱留守。太上皇并皇后携幼主走青州,韩长鸾、邓颙等数十人从。

太上皇既至青州,即为入陈之计。而阿那肱召周军,约生致齐主,而属使人告言,贼军在远,已令人烧断桥路,太上所以停。后周军奄至青州,太上窘急,将逊於陈,置金囊於鞍后,与长鸾、淑妃等数十骑至青州南邓林,为周将尉迟刚所获。送邺,周武帝与抗宾主礼,并太后、幼主、诸王俱送长安,封帝温国公。在位凡一十三年。

帝业昏乱,加之暴虐,崔季舒、斛律光等皆以直见杀。帝好自弹琵琶而唱无愁曲。每处深宫。羞见朝士。三日一临小殿,启事者走如飘风,头著於胸,不得平视。凡诸犬马,皆有仪同、郡君之号。又於宫中立贫穷村舍,帝自弊衣为乞儿。每好不急之求。一夜索蝎,及晓,得三斗;置之浴斛,使人裸卧斛中,观其号叫宛转而为笑乐。又卖官爵,各分州县,下至乡官皆降中旨。於是州县官人多出富商大贾,竞为贪纵,人不聊生,以至於败也。

初,武成梦大蝟攻破邺城,乃悉索境内蝟膏以绝之。议者以帝之名声与蝟和协,亡齐之征也。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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