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二十四

○东晋康皇帝

《晋书》曰:康皇帝讳岳,字世同,成帝母弟。咸和元年封吴王,二年徙封琅琊王;九年,拜散骑常侍,加骠骑将军;咸康五年迁侍中、司徒。八年六月庚寅,成帝不豫,诏以琅琊王为嗣。癸巳,成帝崩。甲午,即皇帝位,大赦。己亥,封成帝子丕为琅琊王,奕为东海王。时帝谅阴不言,委政於庾冰、何充。十二月壬子,立皇后褚氏。建元元年春正月,改元,赈恤鳏寡孤独。三月,以中书监庾冰为车骑将军。二年九月丙申,立皇子聃为皇太子。戊戌,帝崩於式乾殿,在位三年,时年二十三,葬崇平陵。初,成帝有疾,中书令庾冰自以舅氏当朝,权侔人主,恐异世之后,戚属将疏,乃言国有强敌,宜立长君,遂以帝为嗣。制度年号,再兴中朝,因改元曰建元。或谓冰曰:"郭璞讠韱云:立始之际丘山倾。立者,建也;始者,元也;丘山,讳也。"冰瞿然,既而叹曰:"如有吉凶,岂改易所能救乎?"至是果验云。

《世说》曰:何次道、庾季坚二人并为元辅。成帝初崩,於时嗣君未定。何欲立嗣子,庾及朝议以外方强寇,嗣子幼,欲立康帝。康帝既登祚,会群臣,谓何曰:"朕今所以承大统,为谁之议?"何曰:"陛下龙飞,臣冰之功,使於时用微臣议,今不睹圣明之世。"上有惭色。

○穆皇帝

《晋书》曰:穆皇帝讳聃,字彭子,康帝子也。建元二年九月景申,立为皇太子。戊戌,康帝崩。己亥,太子即皇帝位,时年二岁。大赦,尊皇后为皇太后。壬寅,皇太后临朝摄政。永和元年,春正月甲戌朔,皇太后设白纱帷于太极殿,抱帝临轩。改元。二年十一月辛未,安西将军桓温帅虏将军周抚,辅国将军、谯王无忌,建武将军袁乔伐蜀,拜表辄行。十二月,枉矢自东南流于西北,其长半天。三年春三月,桓温攻成都,克之。李势降,益州平。十年二月己丑,大尉、征西将军桓温帅师伐关中。废扬州刺史殷浩为庶人。六月,苻健将苻雄悉众及桓温战於白鹿原,王师败绩。九月辛酉,桓温以粮尽,遂还。升平元年春正月壬戌朔,帝加元服,告于太庙,始亲万机。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皇太后居崇德宫。五年五月丁巳,帝崩于显阳殿,在位十七年,时年十九。葬永平陵,庙号孝宗。

○哀皇帝

《晋书》曰:哀皇帝讳丕,字千龄,成帝长子也。咸康八年,封为琅琊王。永和九年,拜散骑常侍,十二年,加中军将军,升平三年,除骠骑将军。五月丁巳,穆皇帝崩。皇太后令曰:"帝奄不救疾,胤嗣未建。琅琊王丕,本中兴正统,明德懋亲。昔在咸康,属当储贰。以年在幼冲,未堪国难,故显宗高让。今议望情地,莫与为比,其以王奉大天统。"於是百官备法驾,迎于琅琊第。庚申,即皇帝位,大赦。八月己卯夜,天裂,广数丈,有声如雷。九月戊申,立皇后王氏,穆帝皇后何氏称永安宫。兴宁元年九月壬戌,大司马桓温帅众北伐。癸亥,以皇子生,大赦。二年二月癸卯,帝亲耕籍田。三月庚戌朔,大阅人户,严法禁。辛亥,帝不豫。帝雅好黄老,断穀,饵长生药,服食过多,遂中毒,不识万机,崇德太后复临朝摄政。三年二月庚申,帝崩于西堂,在位四年,时年二十五。葬安平陵。

○废帝海西公

《晋书》曰:废帝讳奕,字延龄,哀帝母弟也。咸康八年封为东海王。永和八年拜散骑常侍,寻加镇军将军;升平四年拜车骑将军。五年,改封琅琊王。隆和初,转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兴宁三年二月景申,哀帝崩,无嗣。丁酉,皇太后诏曰:"帝遂不救厥疾,艰祸仍臻,遗绪泯然,哀恸切心。琅耶王奕,明德茂亲,属当储副,宜奉祖宗,纂承大统。便速正大礼,以宁人神。"于是百官奉迎于琅琊王第。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太和四年夏四月庚戌,大司马桓温率众伐慕容暐。秋七月辛卯,暐将慕容垂帅众拒温,温击败之。九月戊寅,桓温裨将邓遐、朱序遇暐将傅末波于林渚,又大破之。戊子,桓温至枋头。景申,以粮运不继,焚舟而归。六年冬十一月,癸卯,桓温自广陵屯于白石。丁未,诣阙,因图废立,诬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人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温因讽太后以伊、霍之举。己酉,集百官于朝堂,宣崇德太后令曰:"王室艰难,穆、哀短祚,国嗣不育,储宫靡立。琅琊王奕亲则母弟,故以入纂大位。不图德之不建,乃至于斯。昏浊溃乱,动违礼度。有此三孽,莫知谁子。人伦道丧,丑声遐布。既不可以奉守社稷,敬承宗庙,且昏孽并大,便欲建树储藩。诬罔祖宗,倾移皇基,是而可忍,孰不可怀!今废奕为东海王,以王还第,供卫之仪,皆如汉朝昌邑故事。"初,桓温有不臣之志,欲先立功河朔,以收时望。及枋头之败,威名顿挫,遂潜谋废立,以长威权。然惮帝守道,恐招时议。以宫闱重閟,床笫易诬,乃言帝为阉,遂行废辱。初,帝平生每以为虑,尝召术人扈谦筮之。卦成,答曰:"晋室有盘石之固,陛下有出宫之象。"竟如其言。咸安二年正月,降封帝为海西县公。

臧荣绪《晋书》曰:太和元年,桓温表率方伯北伐。秋九月,温以王师败绩于枋头,温自广陵屯于白石,集百官于朝堂,称崇德太后诏,废帝为东海王。妖贼卢悚遣弟殿中监许龙晨到,称太后密诏,奉迎称覆。帝曰:"我得罪到此,幸蒙宽宥,岂敢妄动。且太后有诏,便应官属来迎,何得如此?必狂乱。"因叱左右缚之,龙惧,逸走。由是朝廷以帝安于屈辱,无侥幸之望,不得怀疑。帝亦知天命不再,而深虑人祸,乃闭聪塞明,无思虑,终日酣畅,耽于内宠,有子不养,庶保天年。吴民怜之,为作歌谣。帝崩于吴宫,年三十五。因葬吴地。

《续晋阳秋》曰:帝少同阉人之疾,而昵比左右。初,在东海琅琊,因亲近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并侍卧内,美人田氏遂生三男。众致疑惑,然莫能审其虚实。至是,将建储贰,大司马桓温因之以定废立之计,遂率百僚并还朝堂本省。温平旦以众入,分兵屯宫门,呈草于皇太后。曰:"今废奕为东海王还第,供卫之仪如汉朝昌邑故事。丞相录尚书事、会稽王昱,体自中宗,明德劭令,民望依系,为日已久,宜顺天人,以统皇极。主者明依旧典,以时施行。但未亡人不幸罹此百忧,感念存殁,心焉如割,社稷大计,议著不获已!临纸悲塞,如何可言?"时太后在佛屋烧香,内侍启云:"外有急奏。"太后乃出堂。倚户前视表数行,乃曰:"我本自疑。"此至半,便止,求笔题奏,后云:"未亡人离此百忧,感念存没,心焉如割"温奏未有此十五字。即奏,遂回换内之。

○简文皇帝

《晋中兴书》曰:太宗简文帝讳昱,字道成,中宗少子也。母曰:郑夫人,永昌二年,封琅琊王。咸和元年,郑夫人薨。上时年七岁,哀号守诚,乞得服重,朝议哀之,故徙封会稽王。康献皇后临朝,建位抚军大将军、录尚书六条事。二年,骠骑将军何充薨,皇太后诏上内总万机。海西公即位。七月,以琅琊王封绝,复徙上为琅琊王,封王子昌明为会稽王,固让不受。太和元年十月,诏以为丞相、尚书,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给羽葆鼓吹班剑六十人,固让不受。海西公废,於是大司马温及百官进太极前殿,具乘舆法驾,奉迎於朝堂变服,著平巾帻单衣,东向拜受玺,流涕即位。改太和六年为咸安元年。乙卯,废太宰、武陵王为庶人。二年七月,上不豫。己未,立会稽王昌明为皇太子,封皇子道子为琅琊王,领会稽国。是日,帝崩于东堂,在位一年,时年五十二。

《续晋阳秋》曰:桓温始以雄盛入辅,系以废立。帝虽登祚,内不自安。初,荧惑入太微,寻废海西公。至是,荧惑犹在太微,帝恶之。因谓郗超曰:"命之修短,本欲不计,故当无复近日事耶!"超云:"大司马臣温方内固社稷,外布经略,非常之事,臣以百口保之。"超假还东,帝谓之曰:"致意尊公,家国之事,一至於此!由吾不能以道自卫,思患预防,愧叹之深,言何能喻。"又诵庾阐诗云:"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因泣下。及不预豫,诏温曰:"吾遂委顿,足下便入,冀得相见。"又诏曰:"不谓疾患遂至於此,今者惙然,势不复久。且虽有诏,岂复相及,慨恨兼深,如何可言!天下艰难,而昌明幼冲眇然,非阿衡辅导之计,当何以宁济社稷?国事家计,一托之於公。"

又曰:帝以太兴三年生,弱而慧异,中宗深器焉。及长,美风姿,好清言,举止端详,器服简素,与刘恢、王蒙等为布衣之友。由登庸历位散骑常侍、右将军、抚军将军,以懿亲民望,任登宰辅。值穆帝幼冲,母后临朝,桓温有平蜀洛之勋,擅强西陵。帝於家国之寄,具瞻所归,而自断之弱,无以抗之。陈郡人殷浩,素有盛名,时论比之管、葛。又琅琊王洽,丞相导子,既是名公子,少有声望。乃以浩为湘州刺史,屈洽为长史。徐州刺史葛美,亦以清贵名藩,同心忧国。温见此树置,知在抗已。温既以雄武专朝,任兼将相,悉众北讨以成乐推之势,及枋头奔败,知民望之去,乃屠豫州刺史袁真于寿阳城,既而问郄超曰:"足下何以何雪枋头之耻乎?"超因说温以废立之事。温既宿有此谋,深纳超言。既废昏立明,民人悦服,然恭已南面,政自温出。帝性韵深沈,雅有局镇。尝与太宰、武陵王晞,桓温同乘至板桥,温密敕令,无因而鸣角鼓噪,部伍并皆惊驰。温佯为骇异,而晞大震惊,急求下车,帝举止自若,音颜色不变,温每以此称其德量。故论者谓服惮之深,若假帝修年,则温篡逆之图绝矣。

《世说》曰:桓公既废太宰武陵王晞父子,仍上表云:"应割近情,以存远计。欲除太宰父子,可无后忧。"简文手答表云:"所不忍言,况过于言?"桓公得此答,又重有表,辞转苦切,为家国之计,必应行事。简文复手答云:"若使晋室灵长,明公便应奉诏书;若大运去矣,请避贤路。"桓公读诏,手战汗流而止。太宰父子远徙新安而已。

○孝武皇帝

《晋书》曰:孝武皇帝讳曜,字昌明,简文帝第三子也。兴宁二年七月甲申,封会稽王。咸安二年秋七月己未,立为皇太子。是日,简文帝崩,太子即皇帝位,诏曰:"朕以不造,奄丁悯凶,号天扣地,靡知所诉。藐然幼冲,眇若缀旒,深惟社稷之重,大惧不克负荷。仰凭祖宗之灵,积德之祀,先帝淳风玄德,遗咏在民。宰辅英贤,勋隆德盛。顾命之托,实赖匡训。群后率职,百僚勤政。冀孤弱之躬有寄,皇极之基不坠。先恩遗惠,播於四海,思弘馀润,以康黎庶。其大赦天下,与民更始。"九月甲寅,追尊皇妣会稽王妃曰顺皇后。冬十一月甲午,妖贼卢悚晨入殿庭,游击将军毛安之讨擒之。是岁,三吴大旱,人多饿死。诏所在赈给。宁康元年,春正月乙丑改元。二月,大司马桓温来朝。秋七月己亥,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录尚书、大司马、扬州牧、平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南郡公桓温薨。三年九月,帝讲《孝经》。冬十月癸酉,日有蚀之。十二月甲申,神兽门灾。癸未,皇太后诏曰:"顷者日蚀告变,水旱不适,虽克己思救,未尽其方。赐百姓穷者米,人五斛。"癸巳,帝释奠于中室,祀孔子,以颜回配。泰元元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见于太庙。皇太后归政。甲辰,大赦,改元。庚午,帝始临朝。六年春正月,帝初奉佛法,立精舍于殿内,引诸沙门以居之。八年八月,苻坚率众渡淮,遣征讨都督谢石、冠军将军谢玄、辅国将军谢琰、西中郎将桓伊等拒之。九月,诏司徒、琅琊王道子录尚书六条事。冬十月,苻坚弟融陷寿春。乙亥,诸将及苻坚战于淝水,大破之,俘斩数万计,获坚舆辇及云母车。十二年六月癸卯,束帛聘处士戴逵、龚玄之。秋八月辛巳,立皇子德宗为皇太子,大赦。二十一年九月庚申,帝崩于清暑殿,在位二十四年,时年三十五。葬隆平陵。帝幼称聪悟,简文之崩也,时年十岁,至晡不临,左右进谏,答曰:"哀至则哭,何常之有?"谢安尝叹以为精理不减先帝。既威权已出,雅有人主之量。既而溺於酒色,殆为长夜之饮。末年长星见,帝心甚恶之,夜於华林园举酒祝之曰:"长星,劝汝一杯酒,自古何有万岁天子耶!"太白连年昼见,地震水旱为变者相属。醒日既少,而傍无正人,竟不能改焉。时张贵人有宠,年三十,帝戏之曰:"汝以年当废矣。"贵人潜怒,向夕帝醉,遂暴崩。时道子昏惑,元显专权,竟不推其罪。初,简文帝见讠韱云:"晋祚尽昌明。"及帝之在孕也,李太后梦神人谓之曰:"汝生男,以昌明为字。"及产,东方始明,因以名焉。简文帝后悟,乃流涕。及为清暑殿,识者以为"清暑",反为"楚声",哀楚之征也。俄而帝崩,晋祚自此倾矣。

《续晋阳秋》曰:初,帝耽於色。末年,殆为长夜之饮。醒治既少,多居内殿,留连于盘樽之间。时张贵人宠冠后宫,威行阃内,年几三十。帝妙列伎乐陪侍,嫔少,乃笑而戏之云:"汝已年废矣,吾已属诸姝少矣。"贵人潜怒,上不觉。上稍醉卧,贵人遂令其婢蒙之以被,既绝,云以魇崩。至丑时,方迁登太极前殿。

《异苑》曰:晋孝武太元末,帝每闻手巾箱中有鼓吹鼙角之飨音。于是请僧斋会,夜见一臂,长三丈许,手长数尺,来摸经案。晋祚自此而衰。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