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八

○禁

《后汉书》曰:章帝时,有寿光侯者,(寿姓。《风俗通》云:寿于姚吴大夫。)能劾百鬼众魅,令自缚见形。其乡人有妇为魅病,侯为劾之,得大蛇数丈,死於门外。又有神树,人止者辄死,鸟过丈必坠。侯复劾之,树盛夏枯落,见大蛇长七八尺,悬死其间。帝闻而徵之,谓曰:"吾殿下夜半后常有数人,绛衣被发,持火相随。岂能劾之乎?"侯曰:"此小怪,易消耳。"帝伪使三人为之,侯劾,三人登时仆地无气。帝大惊,曰:"非魅也,朕相试耳。"解之而苏。

又曰:徐登万者,闽中人也。本女子,化为丈夫,善为巫术。

又曰:赵炳字公阿,东阳人,能为越方。时遭兵乱,疾疫大起,二人遇於乌伤溪水之上,(郦元长注《水经》曰:吴宇溪出吴宁县,乌伤之乌伤务溪在今婺州义乌县东也。)遂结言约,共以其术疗病。各相谓曰:"今既同志,且可试各所能。"登乃禁溪水,水为不流。炳复吹禁枯树,树即生荑。(《易》曰:枯杨生荑。王弼注云:荑者,杨之秀也。)二人相视而笑,共行其道焉。登年长,炳师事之。贵尚清俭礼神,惟以东流水为酌,削桑皮为脯。但行禁架,所疗皆除。(禁架即禁术也。)后登物故,炳东入章安,百姓未之知也。炳乃故升第屋,梧鼎而爨,主人见之惊懅。(捂,支也。懅,忙也。)炳笑不应。既而爨熟,屋无损异。又尝临水求渡,船人不和之。(和犹许也。俗本作者知误也。)炳乃张盖坐其中,长笑呼风,乱流而济。

《吴志》曰:贺齐讨山贼,中有善禁者,每当交战,官军刀剑皆不得拔,弓弩射矢皆还自向,辄致不利。齐有长思,乃曰:"吾闻金有刃者可禁,虫有毒者可禁,其无刃、毒则不可禁。彼必能禁吾兵也,必不能禁无刃物矣。"乃多作劲木棒,选勇力精卒五千人为先登,尽捉棒。彼山贼恃其善禁,不严备。於是官军以白棒击之,彼禁不复行。打煞者万计。

萧子显《齐书》曰:陈显达,南彭城人。显达出杜姥宅大战,被贼矢中左眼,拔箭而镞不出。地黄村潘妪善禁,先以钉钉柱中,妪禹步作气,钉即时出,乃禁显达目中镞,出之。

又曰:顾欢弟子鲍灵绶门前有一株树,本十馀围,上有精魅,数见影动,印树即枯死。山阴白石村多邪病,村人告求哀,欢住村中为讲《老子》,规地作狱,有顷,见狐貍鼋龟自入狱中者甚多,即命煞之,病者皆愈。又有病邪者问欢,欢曰:"家书有否?"曰:"惟有《孝经》。"欢曰:"可取置病人枕边,恭敬之,自差。"病者果愈。人问其故,答曰:"善衤襄恶,正胜邪。此病者所以瘳。"

《北齐书》曰:崔子武,季舒之族孙也。幼时宿於外祖扬州刺史赵郡李宪家,一夜,梦一女,姿色甚丽,自云封龙王女,愿与崔郎私通。子武悦之,牵其衣裙,微有裂绽。未晓,告辞,结带而别。至明访问,乃是山神。遂往祠中观之,旁画女,容状即梦中见者,裂裙尚存,结带犹在。子武自是通梦,惚恍成疾。后逢医禁之,乃绝。

《隋书》曰:张文诩常有腰疾,会医者自言善禁,文诩令禁之,遂为刃所伤,至於顿伏床枕。医者叩头请罪,文诩遽遣之。

《唐书》曰:叶法善尝於东都凌空观设坛醮祭,城中士女竞往观之。俄顷,数十人自投於火中。观者大惊,救之而免。法善曰:"此皆魅病,于吾法所摄耳。"问之果然。法善悉为禁劾,其病遂愈。

《六韬》曰:武王代殷,丁侯不朝,太公乃画丁侯於策,三箭射之。丁侯病困,卜者占云:"祟在周。"恐惧,乃请举国为臣。太公使人甲乙日拔丁侯着头箭,丙丁日拔着口箭,戊己日拔着腹箭,丁侯病稍愈。四夷闻,各以来贡。

《异苑》曰:永嘉阳童,孙权时俗师也。尝独乘船往建宁,泊在渚次。宵中,忽有一鬼来,欲击童,因起谓曰:"谁敢近杨童者?"鬼即稽颡,云:"实不知是杨使者。"童便敕使乘船飞迅駃,有过猛帆,至县乃遣之。

又曰:赵侯少好诸术,姿形悴陋,长不满数尺。以盆盛水,闭目作禁,鱼龙立见。侯有白米为鼠所盗,乃把刀画地作狱,四面开门,向东啸,群鼠俱到,咒曰:"凡非啖者过去。"有止者十馀,剖腹看,藏有米宰缮。曾徒跣须履,因仰头微吟,双屐自至。有笑其形容者,便佯说以酒打向口中,即掩鼻不脱,仍稽颡谢过,着地不举。永康有骑石山,山上有石人骑石马。侯仰指之,人马一时落,首今犹在山下。

《神仙传》曰:严青常从弟子家夜归,都督夜行逢青,呵问何人夜行。青亦厉声问曰:"汝是何人,而夜行?"都督怒应付。不知是青,因叱从兵,使录夜行人。青亦复叱,其从人曰:"皆缚夜行人。"青便去。而都督及从者数十人,人马皆不复得去。明旦,行人见都督,问何为在此,都督曰:"事状如此。"行人曰:"必是严公也。"都督曰:"我不能得动,可法余家。"家人知之,往叩头启谢青。自说昨宵不知是先生,乞得放遣。青乃大声曰:"解遣昨宵所录行人还去。"都督乃得去,其后夜行,每见行人,先逆问:"非严公乎?"

又曰:王方平降蔡经家北舍。有陈姓者,失其字,尝罢尉也。闻经家有人,乃诣门叩头乞求拜见。方平遣人引前与语,此人便乞得随从驱使,比于蔡经。方平曰:"君且起向日方。"平从后视之,言曰:"噫,君心叙不正,终不可教以仙道也。当授君以地上主者之职。"临去,以符并一传着小箱中,以与陈尉,告言:"此不令君度世也,能令君本寿自出百馀岁也。可禳灾治病者,命未终及无罪过者,君以符到其家,便愈矣。若有邪鬼血食作祸祟者,君便以此以敕,社吏当收送其。心中亦当知其轻重,临时以意治之。"陈尉以此符治病,有效。事之者数百家,寿一百一十岁而死。后弟子行其符,不效也。

《抱朴子》曰:治金疮,以气吹之即断痛。登山蛇虺毒虫中人,在近者,就以气禁之。其相远者,或数十里,便延治之,呼其姓名而咒之。男也,吹我右手,记识其时,后校问之,皆即时愈也。又有介象者,能以气禁一里中愈。居人炊之,不得蒸。以气禁树上群鸟。即堕地。又於茅上爨火煮鸡,热而茅不燋。又禁刀矛以刺人腹,以椎打之,刃曲而不复入。又烧釜正赤而立上久之,不知热。以钱投於沸釜汤中,亦探取钱而手不灼。能令一市人皆坐,不得起。

○幻

《说文》曰:幻,相诈幻惑幻人,从反予。

《周书》云:无或诪张为幻。

《后汉书》曰:永宁元年,西南夷掸国王诣阙,献乐及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元会在庭作,安帝与群臣共观,大奇之。

又曰:安帝时作九宾乐,有含和宾利之兽从西方来,戏於庭,入钎黈,激水化成鱼,嗽水作雾,化成黄龙,长八丈,出水游戏於庭,炫熠日光。

又曰:解奴辜、张貂者,亦不知是何郡国人也。皆能隐沦出入不由门户。奴辜能变易物形,以诳幻人。

《晋书》曰:郭璞将促装去,爱主人婢,无由而得,乃取小豆三斗,绕主人宅散之。主人晨起,见赤衣人数千围其家,就视则灭。甚恶之,请郭璞,曰:"君家不宜畜此婢,可於东南二十里卖之,慎勿争价,则此妖可除也。"主从之。璞阴令人贱买此婢。复为符投井中,数千赤衣人皆反缚,一一自投於井,主人大悦。璞携婢而去。

《后魏书》曰:悦般国贞君九年遣使朝贡,并送幻人。称能割人喉脉令断,击人头令碎陷,皆血出,淋漓数升,或盈斗。以草药令嚼咽之,须臾血止。世祖恐言是虚,乃取死囚试之,皆验。

崔鸿《北凉录》曰:玄始十四年七月,西域贡吞刀吐火秘幻奇伎。

《北齐书》曰:由吾道荣,琅琊人也。初,晋阳有人甚明法术,为人佣力,无识之者。道荣闻之,访得其人。其人以道尚,将法授之,谓道荣曰:"我本恒山仙人,有罪,为天官所谪。今限满,将归乡里。卿且送吾至於汾水。"及至汾河,值水暴至。其人乃临水禹步,以一符投水中,流便绝。徐自沙石上渡河而去。道荣尝至辽阳山中,夜逢猛兽,以杖画地成大坑,猛兽遂走。

《唐书》曰:显庆元年,上御安福门楼观大酺,胡人欲持刀自刺,以为幻戏。上不许之,乃下诏曰:"如闻在外有婆罗门胡等,每於戏处,乃将剑刺肚,以刀割舌,幻惑百姓,极非道理。宜并遣发还蕃,勿令久住。"仍约束边州,若更有此色,并不须遣入朝。

《金楼子》曰:周穆王时,西极有化人,入水火,贯石及山川,移城邑,乘虚不坠,触实不碍,千变万化,不可穷极。穆王为起中天之台,郑卫奉承云之乐。日日献玉衣,月月荐玉食,幻人犹不肯舍,乃携王至幻人宫,称以金银,络以珠玉,鼻口所纳,皆非常人间物也。由是王心厌宫室。幻人曰:"易之耳。"王悦,遂肆志远游。

《西京杂记》曰:余所知有鞠道龙善为幻术,向余说古事。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幻,能刺蛇御虎,珮赤金为刀,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及衰老,气力羸惫,饮酒过度,不能复行其术。

又曰:淮南王好方士,皆以术见,遂后画地为江河,摄土为山岳,嘘呼为寒暑,喷嗽为雨露。王亦卒与诸方士俱去。

《异苑》曰:高阳新城叟,晋咸宁中为淫祠妖幻置署百官,又以木自鉴,辄见所署置之人,衣冠丽然。百姓信惑,京都翕习。收而斩之。

又曰:上虞孙湲奴多诸幻伎。元嘉初叛,建安中复出民间,治人头风,流血滂沲,嘘之便断创。又即敛虎伤,蛇噬烦毒,乘死禁护,皆差。向空长啸,则群雀来萃。夜咒,蚊虻悉皆死于侧。至三十年,於长山为本主所得,知有术,虑必亡叛,约缚枷锁,极为重复。明日,己失所在。

《搜神记》曰:永嘉中,有天竺胡人来渡江南,其人有数术,能断舌复续之,吐火。所在人士聚观,试其断时,先以舌示宾客,然后刀截,血流覆地,乃取置器中,传以示人,视之舌头,半舌犹在。既而还取续之,坐有顷,坐人见舌则如故,不知其实断否。其续断,取绢布,与人各执一头,对剪一断之,己而两段合,将视之,则复还连绢,尾故体。时人多疑,以为幻。阴乃试之,真继绢也。其吐火,先有药在器中,取一片与黍饴合之,再三吹呼。而己张口,火满口中,因就爇,取以爨,则火也。又取书纸及绳缕之属投火中,众共视之,见其烧燃消糜乃尽。及举而出之,故向物也。

《灵鬼志》曰: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国来,解吞刀吐火,珠玉金银,说其所授术师曰:"衣非沙门也。"行见一人担,担上有小笼子,可授升馀,语担人云:"吾步行疲极,欲寄君担。"担人甚怪之,虑是狂人,便语之云:"自可尔,君欲何许自厝耶?"其人答云:"若见许,正欲入笼子中。"笼不便,担人逾怪之,乃下担入笼中。笼更不大,其人亦不更小,担之亦不觉重于先。既行数里,树下住食,担人呼共食,云:"我自有食。"不肯出。止住笼中饮食,器物罗列,肴膳丰腆亦辩,乃呼担人来食。未半,语担人:"我欲妇共食。"腹中吐出一女子,年二十许,衣裳容貌术美,二人共食。食欲竟,其夫便卧。娇语担人云:"我有外夫,欲来共食,夫觉,君勿道之。"妇便口中出一年少丈夫,食笼中便有三人,宽急之事,亦复不异。有顷,其夫动如欲觉,妇便以外夫内口中。夫起,语担人曰:"可去。"即以妇内口中,次及食器物。此人既至国中,有一家大富,资财巨万,而性慳吝。语担人云:"试为君破慳。"即至其家,有好马甚珍之,系在柱上,忽失去,寻索不得。明日,见马在五升罂中,终不可破,便语:"君作百人厨,以周一穷乏,马得出耳。"主人即作之,毕,马还在柱下。明早,其父母在堂上,忽然不见,举家惶怖,不知所在。开装器,忽然见父母在泽壸中,不知何由,复往请之,其人云:"君当更作千人饮食,以饴百姓穷者。"当时便作,父母在床也。

《幽明录》曰:安城人,俗巫也,善於幻术。每至祠神时,击鼓宰三牲,积薪燃火盛炽,束带入火中,章纸烧尽而开,形骸衣服犹如初时。王疑之为江祠王,当酒行,为王刷头簪,荷叶为帽,与王亦当,不觉有异,到坐之后,荷叶乃见,一坐惊骇。

桓谭《新论》曰:方士董仲君犯事系狱,佯死,目陷虫烂,故知幻术靡所不有。又能鼻吹口歌,耸眉动目。荆州有鼻饮之蛮,南城有头飞之夷,非为幻也。

孔伟《七引》曰:弄幻之士,因时而作。殖苽种菜,立起寻尺。投芳送臭,卖黄售白。麾天兴云雾,画地成江海。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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