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下
越州
《十道志》曰:越州,会稽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
《春秋元命苞》曰: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史记》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夏后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
《吴志》曰:会稽南面连山万重,北带沧海千里。
《舆地志》曰:顺帝时,阳羡人周嘉上书,请分浙江以西为吴郡,东为会稽郡。
《宋略》曰:会稽山阴编户三万,号为天下繁剧。王羲之云:"每行山阴道上,如镜中游。"王献之望镜湖澄澈,清流泻注,乃云:"山川之美,使人应接不暇。"
《郡国志》曰:越王北面以事吴,后终灭吴。
《汉志》曰:会稽郡,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领曲阿等县三十六。
《吴越春秋》曰:禹巡行天下,归还大越,会计修国之道,以会计名山,仍为地号也。
《汉志》曰:剡县,属会稽。莽曰尽忠。
《南史》曰:张稷为剡令,至嵊亭,生子,因名嵊,字四山。
《汉志》曰:诸暨县,属会稽郡。莽曰疏虏。
《十道志》曰:县有暨浦诸山,因以为名。
《会稽志》曰:龟山之下有东武里,即琅琊东武县。山一夕移於此,东武人皆从此,故里不动。
歙州
《十道志》曰:歙州,新安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越。秦属丹阳郡。
《汉志》曰:歙,都尉治。属丹阳郡。
《汉志》曰:黝县,属丹阳郡。渐江水出焉。成帝鸿嘉二年,为广德国。王莽曰愬虏。师古曰:黝音伊,字与黟同。
《晋书》曰:孔愉,字敬康,会稽人。永嘉之乱,避地入新安山谷中,以稼穑、读书为业,信著乡里。后奄忽而去。人皆以为神,为之立庙孔灵村。
《梁书》曰:任昉为新安太守,调枫香二石,始入三两,便止,不欲遗之后人。及下任,惟有桃花米二十石。
《图经》曰:绩溪县,以界内乳溪与徽溪相去一里,回转屈曲,并流离而复合,谓之绩溪,县因名焉。
《图经》曰:任昉为新安太守,因行春至此,爱其云溪,缘源寻幽,累日不返。百姓因名其溪为昉溪,村名昉村。
又曰:新安贡柿心墨、木黝之字,县职此之由。
又曰:祈门县,本名阊门,著於秦、汉之代县,有巨石夹流水两相对,其状似门,故号阊门。
又曰:婺源县,本晋休宁县。
《东阳记》曰:上应婺女,故名之。
明州
《十道志》曰:明州,馀姚郡。古舜为馀姚之墟。
《史记》曰:越王勾践平吴,徙夫差于甬东。
《汉志》曰:馀姚,属会稽郡。本鄮县之地。
《风土记》曰:舜支庶所封,故曰余姚。
《舆地志》曰:邑人以其海中物产於山下鄮易,因名鄮县。
《图经》曰:鄮县有甬东及句章故城。
台州
《十道志》曰:台州,古越州,会稽郡之地。《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秦属闽中郡。后越王无疆七代孙闽君摇率越人佐汉伐秦,惠帝录其功,封摇为东海王,都於瓯。
《山海经》曰:瓯在海中。郭璞注云:今临海永宁县即东瓯故地也。若在南海中郁林郡为西瓯。
《吴地记》曰:《汉书》:"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於天子,天子遣太中大夫严助发兵往救,未至,闽越止兵;东瓯乃举国徒中国,处之江淮间。"而后遗人往往渐出,乃以东瓯地为回浦县。
《汉志》曰:回浦,东部都尉理。属会稽郡。杨雄解嘲曰:"东南一尉,西北一候。"
《十道志》曰:唐武德四年,讨平李子通,於临海县置海州。五年,改海州为台州。
处州
《图经》曰:处州,缙云郡。古缙云之墟也。秦为会稽郡地。汉初为东瓯地,后以为回浦县。光武更名章安。晋分为永嘉郡。
《舆地志》曰:永嘉郡,本会稽东部地。晋明帝大宁元年,分临海等立永嘉郡。
《图经》曰:丽水县有恶道,恶道有突星濑。谢灵运与弟书曰:"闻恶道溪中,九十九里有五十九滩。"《永嘉记》曰:王右军游恶道,叹其奇绝,遂书突星濑於石。
《舆地志》曰:松阳县,本章安南乡,汉末立为县。《吴地记》曰:县东南临大溪有松阳树,大八十一围,腹中空可容三十人坐,故取此为名。王右军尝往看之。《永嘉记》曰:青田县有草叶似竹,可染碧,名为竹青。此地所丰,故名青田。《浮丘公相鹤经》曰:青田之鹤。
温州
《十道志》曰:温州,永嘉郡。会稽之东境也。汉永建四年,置永宁县。
《郡国志》曰:永嘉为东瓯,郁林为西越,斯地蚕一年八熟。
《图经》曰:永嘉县,汉治县之地,后汉改为章安县。
《汉志》曰:冶,本闽越地。属会稽郡。
婺州
《十道志》曰:婺州,东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为越之西界。秦属会稽郡。汉初属荆、吴二国。
《郡国志》曰:婺州,正得东越之地,汉时其地属会稽,为东扬州。人俗轻躁,少信行,好淫祀。
郑缉之《东阳记》曰:此境於会稽西部,尝置都尉理於此矣。吴宝鼎元年,始分会稽置东阳郡。隋平陈,置婺州,盖取其地於天文为婺女之分野。
《异苑》曰:东阳颜乌以淳孝著闻,群鸟助,衔土块为坟,乌口皆伤。一境以为至孝所致,因以县名乌伤。
《十道志》曰:唐武德七年,改乌伤为义乌。
衢州
《十道志》曰:衢州,信安郡。土地所属与婺州同。唐武德四年,平李子通,於信安县置。西有三衢山,因以为名。
《舆地志》曰:后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县立新安县。晋太康元年,以弘农有新安,改名为信安。
《左传》曰:越伐吴,王孙弥庸观越,见姑蔑之旗。杜注云:今东阳太蔑县是。
《舆地志》曰:太蔑,秦、汉为太末县,今龙丘及《春秋》东阳太末县也。
潭州
《十道志》曰:潭州,长沙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黔中郡之南境。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置湘州。隋平陈,改湘州为潭州。
《史记天官书》曰:翼、轸为楚分。傍一小星,为长沙星。
《汉书》曰:高帝封番君芮为长沙王。
又曰:长沙定王发,景帝二年立,以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应劭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乃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郡国志》曰:炎帝神农氏葬於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
《十三州志》曰:西自湘江,至东莱万里,故曰长沙。
《湘州记》曰: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盖取星以名焉。
《遁甲经》曰:长沙之地,云阳之墟,可以长生,可以避世。
《湘中记》曰:其地有舜之遗风,人多纯朴,今故老犹弹五弦琴,好为《渔父吟》。
《湖南风土记》曰:长沙下湿,丈夫多夭折。俗信鬼,好淫祀,第芦为室,颇杂越风。
岳州
《十道志》曰:岳州,巴陵郡。《禹贡》荆州之域,古三苗国地。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晋分长沙之巴陵,置建昌郡,在巴陵。齐武封子伦为巴陵王。梁封齐明帝子宝义为巴陵王,奉齐后,以备三恪。隋平陈,改为岳州。
《寻江记》曰: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淮南子》曰:斩修蛇於洞庭。
《十道志》曰:巴陵县,本汉下隽县之巴丘地。
《汉书·地理志》曰:下隽县,属长沙郡。
《十道志》曰:华容县,本汉孱陵县。
衡州
《十道志》曰:衡州,衡阳郡。春秋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为酃县地,属长沙国。吴分长沙之东部,立为湘东郡。隋平陈,罢郡为衡州,因衡山以取名。
《尚书·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
甄烈《湘州记》曰:宋大明中,望气者云湘东有天子气,遣日者巡视,斩冈以厌之。鄩湘东王为天子。(即明帝也。)
《图经》曰:茶陵县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
永州
《十道志》曰:永州,零陵县。《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楚之南境。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晋以零陵属湘州。隋平陈,置永州,因永为水名。
《梁书》曰:孙谦,字长逊。为零陵太守,有善绩,吏人安之。先是,部多猛兽,谦至绝迹;乃去官之夜,猛兽即害居人。
甄烈《湘州记》曰:石燕山,石形似燕,大小如一山,明净即颉颃飞翔。
罗含《湘中记》曰:石燕在泉陵县,雷风则群飞,然其土人稀有见者。
又《十道志》曰:零陵县,本汉泉陵县。
道州
《十道志》曰:道州,江华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汉属长沙国。唐贞观八年,为道州。
《图经》曰:昔舜封象有鼻国,即其地。
郴州
《十道志》曰:郴州,桂陵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高祖二年,分长沙南境立桂阳郡,属荆州部,居郴。梁元帝为卢阳郡,属衡州。隋平陈,改为郴州。
《史记》曰:项羽徙义帝於长沙,都郴。
连州
《十道志》曰:连州,连山郡。春秋时楚地。秦为长沙郡之南境。二汉为桂阳郡之桂阳县。吴属始兴郡,晋因之,宋於此立宋安郡,后盾齐如之。梁为阳山郡。唐武德四年,改为连州,以郡南黄连岭为名。
邵州
《十道志》曰:邵州,邵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秦为长沙郡。汉为昭陵县,属零陵郡。吴分零陵北部为邵陵郡,属荆州,即今州也。晋武改昭阳为邵阳。唐贞观十年,改为邵州。
又曰:邵阳县,本汉昭陵县地,属长沙国。
黔州
《十道志》曰:黔州,黔中郡。《禹贡》荆州之域。战国为楚黔中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其地又属焉。汉武陵郡之酉阳县地,武陵五溪蛮之西界也。周武帝保定四年,蛮帅田思鹤以地内附,置奉州。建德三年,改为黔州。
《吴录》曰:黔阳,属武陵郡。黔阳,今辰州三亭县西故城是也。
思州
《十道志》曰:思州,宁夷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楚地。隋开皇十八年,始置务川县,属庸州。唐武德元年,以务川当牂柯要路,置务州。贞观八年,改为思州,因思邛水为名。
费州
《十道志》曰:费州,涪川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汉武帝元鼎六年,通牂柯道,置牂柯郡,其地属焉。江山阻远,为俚獠所居,多不臣附。周宣政元年,獠王元殊多质等归国,遂立州,取费水为名。
《九州要记》曰:九丘之外,有费州。
辰州
《十道志》曰:辰州,卢溪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其地即古蛮夷之地。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置黔中郡。汉改黔中为武陵郡。隋开皇平陈,改为辰州。
《沅陵记》曰:五溪十洞颇为边患,自马伏波征南之后,虽为郡县,其民叛扰,代或有之,盖恃山险所致。
《十道志》曰:壶头山,后汉马援征五溪蛮,取壶头山。贼乘高守险,水迅,舡不得进。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穿岸为室,以避炎气,遂卒於此。《武陵记》曰:山边有石窟,即马援所穿屋也。室内有大蛇如舡,云是援之馀灵。
《十道志》曰:故老云:"楚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
锦州
《十道志》曰:锦州,卢阳郡。历代土地与辰州同。唐武德初,以辰州之地析置锦州。
溪州
《十道志》曰:溪州,灵溪郡。《禹贡》荆州之域。历代土地所属与辰州同。唐武德中,立溪州,盖取五溪相会於此。
又曰:大乡县,本汉沅陵、零陵二县地,属武陵郡,梁分立大乡县。三亭县,本汉灵阳县地,属武陵郡,唐分大乡县。县有小酉山、黔山、大酉山。
叙州
《十道志》曰:叙州,潭阳郡。古蛮夷之地。战国时为楚黔中地。唐贞观八年,为巫州。天授三年,以巫山不在州界,改为沅州,以沅江水为郡名。开元十三年,仍旧为巫州。至大历五年,为叙州。
《五溪记》曰:民多射生而鼻饮,啖蛇鼠,捕虾蟹,朝营夕用,故无宿给。
施州
《十道志》曰:施州,清江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巴国。七国时为楚巫郡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巫地属焉。周武帝建德二年,酋长向邹兄弟四人相率内附,置施州。
又曰:清江县,本汉巫县地,属南郡。巫县,今夔州巫山县是也。吴、晋及周,为沙渠之地。隋於此置清江县。
播州
《十道志》曰:播州,播川郡。秦夜郎县之西南隅。惠王十四年,欲得楚黔中地,以武关之外易之。今隶黔府,即总谓黔中地。汉武元鼎六年,平西南夷,置牂柯郡,其地属焉。以且兰有掾舡牂柯,因此立郡以名焉。贞观九年,於此界置郎州,后省。十三年,又於其地置播州,以其地有播川,因名焉。
《汉书》曰:唐蒙上书说武帝曰:"闻夜郎国有精兵可得十馀万,浮舟牂柯,出其不意以制越,此一奇也。"
珍州
《十道志》曰:珍州,夜郎郡。古山獠夜郎国之地。晋永嘉五年,分牂柯置夜郎郡,兼置充州。唐贞观十七年,廓辟边夷,置播川镇。后因川中有降珍山,因以镇为珍州,取山名郡也。
《九州志》曰:夜郎自古非臣伏州郡之地,汉武开拓南边,始置夜郎县,属牂柯郡,即牂牁尉居之。
《后汉书》曰:夜郎者,临牂牁江,江广百馀步,足以行舡。
《十三州志》曰:牂牁者,江中山名也。
夷州
《十道志》曰:夷州,义泉县。古徼外蛮夷之地。汉置牂柯郡。历代恃险,不闻臣附。隋大业七年,始招慰,置绥阳县,属明阳郡。唐武德四年,置夷州。
叶州
《十道志》曰:叶州,龙溪郡。古蛮夷之地,唐置叶州,后为龙溪郡。
溱州
《十道志》曰:溱州,溱溪郡。古蛮夷之地。唐贞观八年,开拓南蛮,於荣懿县立溱州,地多贡象牙,后或为溱溪郡。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疾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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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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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