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四

○河南道上

东京开封府

《元和郡国志》曰:《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郑地,战国时为魏都。

《史记》曰:魏惠王自安邑里徙大梁。(今浚仪县。按《后汉书》:大梁城,魏惠王所筑。)

《汉书》曰:郦食其说高祖曰:"陈留,天下之冲,四通五达之郊。

又曰:文帝以皇子武为梁王,都大梁,后东徙睢阳。(注曰:睢阳,今宋州也。)

《后汉书》曰:明帝永平十五年,东巡至大梁。

《春秋后语》曰:苏秦去韩之魏,说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陈留、汝南、郾、邵陵、武阳、新都、东谯、颍、煮枣、无疏,(鸿沟,今在谯县。颍,今颍州。煮枣,今曹州。无疏,或作无咠,未详所在。)西有长蛇之地,(《史记》作长城之地。今武原县有长城。)北有河水、卷、燕、酸枣,地方千里。田舍庐庑之数,无所不蓄牧。人民之众,牛马之多,夜行不绝,輷輷殷殷。(车马声也。輷,火宏切。)夫魏,天下之强国也;王天下之贤王也。

《郡国志》曰:东魏孝静帝以此置梁州。周宣帝改为汴州,以其临汴水为名也。隋大业十三年,州废,以开封、浚仪属郑州,隋乱陷贼。唐武德四年,平王世充,复置汴州。

《五代史》曰:梁开平元年,梁祖初开国,升汴州为开封府,建名东京,元管开封、浚仪、陈留、雍丘、封丘、尉氏六县,至是割滑州之酸枣、长垣,郑州之中牟、阳武,宋州之襄邑,曹州之戴邑,许州之扶沟、鄢陵,陈州之太康九县隶焉。后唐复降为汴州,以宣武军为额,其武阳、长垣、扶沟、考城等四县仍且隶汴州,其馀五县却还本部。晋天复中,复升为东京,复以前五县隶之,汉、周因之。

《太康地记》曰:豫州之分,其人得中和之气,性安舒,其俗阜,其人和。今俗多宽慢。

《汉志》曰:开封,逢池在东北,或曰宋之逢泽也。瓒曰:《汲郡古文》"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今浚仪是也。

《史记》曰:王稽与范雎言曰:"先生待我于三亭之南。"(三亭今属浚仪。)

《陈留风俗仪传》曰:阮简为开封令,有劫贼,外白甚急;简方围棋,长啸曰:"局上有劫,甚急。"

徐广《史记音义》曰:秦孝公会诸侯於蓬泽。

《图经》曰:浚仪有高阳故城,颛顼高阳氏佐少昊有功,封於此城。

又曰:浚仪有信陵亭在城内,即魏公子无忌胜概之地。

《左传》曰:韩起送女於楚,还,过郑,郑伯劳诸国。(今围城是也。)

《汉志》曰:陈留郡,郑邑,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瓒曰:宋亦有留,彭城留是也。留属陈,故称陈留也。

《古史考》曰:伊尹生於空桑,陈留有空桑故城。

《家语》曰:孔子南游於楚,至阿谷之隧,使子贡奉觞从女子乞饮。今陈留有阿谷水。

《汉志》曰:雍丘,属陈留,故杞国,周武王封禹后东楼公。

《左传》曰:卫侯伐郑,至于鸣雁。(在雍丘有鸣雁亭。)

《左传》曰:齐桓公会诸侯于葵丘。(今在雍丘县。)

《汉志》曰:东昏,陈留郡,莽改曰东明。

又曰:襄邑,属陈留,有服官。莽曰襄平。师古曰:襄邑宋地,本承匡襄陵乡。宋襄公所葬,故曰襄陵。秦始皇以承匡卑湿,故徙县于襄陵,谓之襄邑县。

《陈留风俗传》曰:襄邑县南有涣水、雎水,传曰睢、涣之水出文章,故有黼黻藻锦,日月华虫,以奉天子宗庙御服焉。

《左传》曰:宣二年,郑破宋师于大棘。杜预曰:在襄邑。

《后汉地理志》曰:陈留郡已吾有大棘乡。

《国都记》云:封丘,卫地,故燕之延乡也。高与项羽战,战于延乡,有翟母免其难,故以延乡封翟母焉。

《汉志》曰:封丘,属陈留郡。孟康曰:春秋时,败翟于长丘,今翟沟是也。

《汉志》曰:尉氏,属陈留郡。应劭曰:古狱官曰尉氏,郑之别邑也。瓒曰:郑大夫尉氏之邑,遂以为邑。师古曰:郑大夫尉氏亦以掌狱之官故为族耳。

《后汉地理志》曰:陈留郡尉氏有陵树乡,乡北有泽,泽北有天子苑囿,有秦乐厩,汉以驯养猛兽。

《汉志》曰:外黄,属陈留郡。张晏曰:魏郡有内黄,故加外耳。瓒曰:县有黄沟,故依之也。

《左传》曰:惠公败宋师于黄。杜注:外黄县东有黄城。

《陈留风俗传》曰: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於皇乡。天下平定,乃使使者招魂於野,有丹蛇洒濯入梓宫,其浴处仍有遗发。(其处在小黄,属陈留。)

《汉志》曰:长垣,属陈留郡。莽曰长固。

孟康曰:春秋会於匡,今匡城是。

《晋地道记》曰:长垣,故卫,故匡城地,孔子所厄处也。

《地道记》曰:承匡城在县西,《左传》文十一年,会晋郤于承匡是也。

《汉志》曰:鄢,属陈留。莽曰顺通。

《左传·隐公》曰:郑伯克段于鄢。

又:郑太叔侵郑,至于廪延。注曰:县北有延津,《后汉地理志》曰:"即酸枣也"。

《战国策》云:齐欲发辛取周九鼎,颜率曰:"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谋於沙海之上,为日久矣。(沙海属浚仪。)

《陈留风俗传》曰:县有仓颉、师旷城,其城有列仙吹台,梁王增筑之,以为吹台。(俗号繁台。)

《史记》曰:大梁城有十二门,东门曰夷门。隐士侯嬴,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抱关者。魏公子无忌厚遗之,不肯受。

《水经》曰:大禹塞荥阳泽,开渠以通淮、泗,名莨菪渠,即汴渠也。汉平帝时,河、汴决坏。后明帝遣使者修治汴渠。至隋大业中,更令开导,名通济渠,引河水入汴口,自大梁之东,引入泗,连于淮,至江都宫入于海。亦谓之御河,河畔筑御道,植柳。炀帝巡幸,乘龙舟而往江都。自杨、益、湘南至交、广、闽中,公私漕运商旅,轴轳相接。

《隋书》曰:大业元年,以汴水迂曲回复稍难,自大梁城西南凿渠,引汴水入,号通济渠。

西京河南府

《十道志》曰:洛州,周之旧都,《禹贡》豫州之域。

《尚书·洛诰》曰: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言先卜河北黎水,不吉。又卜涧瀍之间,乃吉。)

《周礼·司徒职》曰: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影,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

又曰:午为鹑午,周之分野。自柳九度,至张十七度,七星,周之分野。

《周书》曰:周公将致政,乃作大邑于洛,北因邙山,以为天下之凑也。

《孝经援神契》曰:八方之广,周洛为中。於是遂筑新邑,营定九鼎,以为王之东都。

《汉书》曰:高祖欲都洛阳,戍卒娄敬求见上曰:"陛下都洛阳,欲与周室比隆哉?"上曰:"然。"敬曰:"陛下取天下与周室异,周之先自后稷,积德十馀世。公刘避狄居豳。大王以狄伐故,去豳,之岐,国人争归之。文王为西伯。武王伐纣,八百诸侯不期而会。成王即位,周公之属辅相焉,乃营成周於洛邑,以为天下中,四方纳贡,道里均,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凡居此者,欲务以德致人,不令后世骄奢以虐民也。及周之衰,乃分为二,天下莫朝,周不能制,形势弱也。今陛下用兵取天下,百姓肝脑涂地,而欲比隆周室,臣以为不侔矣。不如都秦。"帝以问张良,良曰:"洛阳虽险,其中不过百里,四面受敌,此非用武之国。不如都关中,娄敬之说是也。"

《博物志》曰:周在中枢,三河之分,风雨所起,四险之国。武王克殷,定鼎郏鄏,以为东都。

皇甫谧《帝王世纪》曰:周公相成王,以酆、镐偏在西方,职贡不均,乃使邵公卜居洛水之阳,以即中土。

《元和郡县志》曰:河南府,三代皆为都邑,周公营之为成周。秦为三川郡。汉为河南郡,后汉光武都之。

《左传》曰:初,平王东迁,辛有適伊川,见被发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

《帝王世纪》曰:周襄王十五年,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果验辛有之言。

又曰:晋赵鞅纳王使,汝宽守阙塞。服虔曰:阙塞,南山伊阙也。

《史记》曰:秦武王谓甘茂曰:"寡人欲通三川,以窥周室,死且不朽矣。"

《汉志》曰:洛阳,周公迁殷民,是为成周。《春秋》昭三十二年,晋合诸侯於狄泉,以其地大成周之城。王莽曰宜阳。

《后汉书》曰:时天下垦田不以实,户口互有增减,诏下郡国检覆其事,而州郡多不均平,百姓嗟怨。帝见陈留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怒。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问曰:"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

又曰:梁鸿登北邙山,作《五噫之歌》曰:"登彼北邙兮,噫!览观帝京兮,噫!宫室崔嵬兮,噫!寥寥未央兮,噫!人之劬劳兮,噫!"

《魏志》曰:明帝即位,欲平北邙山,令登观台见孟津。廷尉辛毗谏曰:"天地之性,高高下下。今而反之,既非其理,若九河盛溢,洪水为害,丘陵皆夷,何以御之?"乃止。

《晋书》曰:武帝问尚书郎虞挚三日曲水事,挚曰:"汉章帝时,平原徐肇以三月初三生女,至三日俱亡,一村以为怪,乃相携至水边洗除,因流水以滥觞,遂以成俗。"帝曰:"若如所说,非嘉事也。"尚书郎束晳对曰:"虞挚小生,未究其本。此事起自周公卜成洛邑,因流水泛酒,故逸诗:'羽觞随波流。'及秦昭王时,三月上巳日置酒河曲,遂有金人自泉而出,捧水心剑於王曰:'令君制有西夏。'此即其处,因立为曲水焉。二汉相沿为盛集。"帝嘉晳对。

《隋书》曰:炀帝命仆射杨素等营构宫室,大业元年,遂成新都而徙居之。今洛阳宫是也。

《洛阳地图》曰:巩,在洛水之间。巩,固也,言四面有山,可以巩固也。

《朱超石与兄书》曰:洛下道路本好,青槐映荫可爱。

陆机《洛阳记》曰:洛阳有铜驼街,汉铸铜驼二枚,在宫西南四会道相对。俗语曰:"金马门外集众贤,铜驼陌上集少年。"

《水经》曰:伊水东北过伊阙,昔大禹疏龙门以通水,两山相对,望之如阙,伊水历其间,谓之伊阙。

《穆天子传》曰:天子射鸟,有兽在葭中,七萃之士高贲戎擒之以献。天子命畜之东虞,曰虎牢。唐讳虎,故改武,其后又名成皋。

《十道志》曰:寿安县,汉宜阳县也。

《史记》曰:张仪为秦说韩王曰:"大王今不事秦,秦下甲据宜阳,断韩之上地,东取成皋、荥阳,则鸿台之宫非大王有也。"

又苏秦说韩宣惠王曰:"韩北有巩、成皋之固,东有宛、穰、洧水,南有陉山(密县有径山,)西有宜阳、商阪之塞,地方九百里,带甲数十万。"

陕州

《十道志》曰:陕州,陕郡。《禹贡》豫州之域,周为二伯分陕之地,即古虢国地。战国时属韩。秦并天下,属三川郡。

《史记》曰: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

《后汉书》曰:献帝东归至陕,议者欲令天子浮河东下,太尉杨彪曰:"臣弘农人,从此已下,东有三十六滩,非万乘所当从。"乃止。

《史记》曰:芮国,在今冯翊界,鲁桓公三年,芮伯万为母姜氏所逐,遂居于魏。(今芮城是也。)

《诗》曰: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毛苌注曰:虞、芮之君相与争田,而久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住质焉。"及入境,见行者让路,耕者让畔,咸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之地,以为闲田。天下闻之,归周者四十馀国。

《唐书》曰:天宝元年,陵郡太守李齐物凿三门山,路所通,深便於漕运。於所开渎中得古铧锄,上有古篆"平陆"二字,由是其年改为平陆县。

《山海经》曰:夸父之山,其北有林,名曰桃林,广围三百里,中多马。造父於其中得骅骝騄耳之乘,以献穆王。

《尚书》曰:放牛於桃林之野。

《春秋》曰:处桃林之塞。(桃林在灵宝县。)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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