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六

○巫下

《唐书》曰:薛举寇幽歧之地,太宗征之。刘文静、殷开山与举战于高墌(音只)城西西,为举所败。卫尉郝瑷劝举秉胜直指长安,举然之。临发而遇疾,召巫视之,巫言:"唐兵为祟。"举恶之,未几而死。

又曰:刘文静性嗜酒,与其弟文起酣饮,出怨言,拔刀斫柱,曰:"会当斩斐寂头耳。"家中妖怪数见,文起忧之,遂召巫者,於星月之下,被发衔刀,为厌胜之法。其爱妾失宠,以告其兄,妾兄上变高祖,以之属吏。

又曰:武后将如洛阳,至阌乡县界,骑忽不进。召巫者问之,巫言:"晋龙骧将军王濬云:'臣墓在道南,每为彩樵者所害。'闻圣驾今至,故来哀告。"后敕去墓五里,不得彩樵。

又曰:肃宗重阴阳鬼神之事,或命巫媪乘驷行郡县,为厌胜之术。有妖人王玙,遂以左道为相。代宗亦笃信之,凡所修筑,动牵禁忌。而奸人黎幹得以左道尹京。又内集众工编刺珠绣为御衣,既成而焚之,为禳除法,且无虚月。

又曰:永太中,回纥首领罗达干等率其众诣泾阳,请降,郭子仪许之。因去甲胄,与之相见。既而子仪先执杯,合胡禄都督请咒,子仪咒曰:"大唐天子万万岁!回纥可汗亦万万岁!两国将相亦万万岁!若起负心违背盟约者,身死阵前!家口屠戮!"合胡禄都督等失色。及杯至,即译曰:"如令公盟约。"皆喜,曰:"初发本部来日,将巫师两人来,云:'此行大安稳,然不与唐家兵马斗,见一大人即归。'今日领兵见令公,令公不为疑,脱去衣甲,单骑相见,谁有此心胆?是不战斗,见一大人,巫师有徵矣。"欢跃久之,子仪抚其背,首领等分纆头彩以赏巫师。

又曰:朔方先锋兵马使南阳郡王白元光,与回纥合兵於泾州灵台县西,共破吐蕃等十万馀众。初,白元光等到灵台县西,探知贼势。为月明,思少阴晦。回纥使巫师便致风雪,及迟明战,吐蕃尽寒冻,弓矢皆废,披毡徐进。元光与回纥随而煞之。

又曰:大历九年七月久旱,是日,澍雨丰沛。初,京兆尹黎幹以旱故,祈雨於朱雀街。造土龙,悉召城中巫觋更舞,观者骇笑。

又曰:房孺复,故太尉琯之孽子。年二十,淮南陈少由焚为从事。多招阴阳巫觋,令扬言己身过三十必为宰相。

又曰:贞元中,昭义节度使李抱贞以久疾为巫祝所惑,请降官爵以禳之。章奏凡七上,词甚切至,上难违之,故自司空而授仆射。

又曰:田仁会为右金吾将军,所得禄俸估外有馀,辄以纳官,时人讥其邀名。仁会强力病恶,昼夜巡警,丝毫越法,无不立发。躬自阅罚,略无宽者,京城贵贱咸畏惮之。时有女巫蔡娘子,以鬼道惑众,自云能令死者复生,市里以为神明。仁会验其假妄,奏请徙边。上曰:"若死者不活,便是妖妾。若死者得生,更是罪过。不可容也。"竟依仁会所奏。

又曰: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德裕壮年得位,锐於报政。凡旧俗之害民者,悉革其弊。江岭之间信巫祝,惑鬼怪,有父母兄弟厉疾者,举室弃之而去。德裕欲变其风,择乡人之有识者,谕之以言,绳之以法,数年之间,弊风顿革。属郡祠庙,按方志前代名臣贤后则祠之,四郡之内除淫祠一二千所,又罢私邑山房一千四百六十,以清寇盗。人乐其政,优诏嘉之。

又曰:刘禹锡贬朗州司马,比居西南夷,土风僻陋,举目殊俗,无与言者。禹锡在朗十年,惟以文章吟咏陶冶情性。蛮俗好巫,每淫祠舞鼓,必歌俚词。禹锡或从事於其间,乃依骚人之作,为新辞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间夷歌,率多禹锡之辞也。

《庄子》曰:郑有神巫曰季咸,知人生死。郑人见之皆弃走,列子见之而心醉归。

又曰:小巫见大巫,拔芧而弃,此其所以终身弗如也。

《淮南子》曰:郑之神巫相壶子林见其徵,(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能占骨法,吉凶之气,故见其兆征。征,应也。)告列子,列子行泣报壶子,(列子,郑之隐士也。壶子,弟子报白者也。)壶子持以天壤。(言精神天之有也,形骸地之有也。死也自归其本,故曰持天壤矣。)名实不入,机发於踵,(名,爵号之名也。实,币帛货财之实。不入者,心不恤也。机,疾也,谓命危殆,不旋踵而至,犹不怨惧者也。)壶子视之,死生亦齐。(齐,等也。)

《尸子》曰:齐有田果者,命狗曰富,命子为乐。将欲祭也,狗入室,果呼之曰:"富出!"巫曰:"不祥也。"家果大祸。长子死,哭曰:"乐乎!"而不似悲也。

《吕氏春秋》曰:管仲病,桓公问焉。仲曰:"愿君远易牙、竖刁、常之巫、公子启方。"公曰:"常之巫,能审於死生。子痾犹疑耶?"仲曰:"死生,命也。病是天也,君不守其本而侍巫,彼将以此无不为也。"及公病,常之巫曰:"公以某日薨。"易牙等作乱,公叹曰:"死若有知,何面目以见仲父?"蒙面而死。

《山海经》曰:火荒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贞、巫礼、巫搥、巫谢、巫罗十人,从此升降,百{艹乐}爰在。

《国语》曰:古者,民神之不能杂,择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以能齐肃忠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达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女曰巫,在男曰觋。

又曰:厉王虐,国人谤王。(厉王,恭王之曾孙,夷王之子。)劭公告曰:"民不堪命矣。"(劭公,郡康公之后,穆公虎也,为王卿士。言人不堪暴虐之政命也。)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卫巫,卫国之巫,监察之也。巫有神灵,有谤必知也。)以告,则煞之。(巫言谤王,王则煞之。)国人莫讣涸,道路以目。王喜,告劭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讣涸。"(弭,止。)

《离骚》曰:欲从灵氛之吉占兮,心犹豫而狐疑。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私吕反)而要之。(椒者,香物也,所以降精神来,所以享神。)

《东方朔传》曰:武帝时,有神雀下。丞相、御史、中丞、二千石、谏议臣、博士皆上寿,东方朔独不贺。帝曰:"群臣皆贺,而独不贺,何也?"对曰:"恐后有巫为国害者。"朔因谢疾去。其后卒有巫蛊之事,不知朔竟所终也。

《桓子新论》曰:昔楚灵王骄逸轻下,信巫祝之道,躬舞坛前。吴人来攻其国,人告急,而灵王鼓舞自若。

《异苑》曰:曹娥父能弦歌为巫,五月五日於西江泝涛迎婆娑神,溺死,不得尸。娥年十四,缘江号哭七日,遂投江求之而死。

《幽明录》曰:董卓信巫,军中常有巫都言祷求福利。言从卓求布,仓卒无布,有手巾,言曰:"可用耳。"取便书巾上,如作两口,一口大,一口小,相累以举,谓卓曰:"慎此也。"卓后为吕布所煞。后人则知,况吕布也!

又曰:太元年中,临海有巫李,不知所由来,能卜相作水符,治病多愈,亦礼佛读经。语人云:"明年天下当大疫,此境尤剧。又二纪之后,此邦之西北大郡疆尸横路。"时汝南周叔道罢临海令,权停家,巫云:"周公今去,不宜南行,必当暴死。"便指北山曰:"后二十日,此山应有异,则其事彰也。"后十馀日,大石夜颓落百丈,碎磕若雷。庾楷为临海太守,过诣周殷馔作伎。至夜,庾还舫中。天晓,庾自披屏风呼叔道:"何痴不起?"左右抚看,气绝久矣。到明年,县内病死者数千。

又曰:巴丘县有巫师舒礼,晋永昌元年病死。土地神将送诣太山,俗人谓巫师为道路人也。过礼舍门前,土地神问吏:"此是何等舍门?"吏曰:"道人舍。"土地神曰:"是人亦是道人。"便以相付。礼入门见囗间瓦囗,皆县竹帘,自然床塌,男女异处。有诵经者,唱偈者,然饮食快乐不可言。礼文书名己至太山门,而又身不到推入。土地神云:"道见数千间瓦屋,即问吏,言女道人,即以付之。於是遣蜀即录取。"礼观未遍,见有一人,八手四眼,捉金杵,遂欲撞之,便怖走,还出门,神己在门迎,捉送太山。太山府君问礼:"卿在世间,昔何所为?"礼曰:"事一万六千神,为人解除祠祀。或煞牛犊猪羊鸡鸭。"府君曰:"汝罪应上热熬。"便牵着熬。所见一物,牛头人身,捉铁叉,叉礼着熬上宛转,身体燋烂,求死不死。一宿二日,府君问主者:"礼寿命应尽,为顿夺其命。校录籍,馀算八年。"拇庶将录来,牛头复以铁叉叉着熬边。府君曰:"今遣卿归,终毕馀笇,勿后煞生淫祠。"礼乃还活,不复为巫师。

《江氏家传》曰:江统为太子洗马,谏愍怀太子曰:"臣闻土者民之主用,播殖、筑室、营都、建邑,皆有明制,着在经典,而无禁忌犯害之文。惟末俗小巫乃有此言。巫书乃禁入地三尺,有四时方面不皆禁也。窃见禁土令,不得缮治坛垣、动移屋瓦。臣等以为此违典义,不可为永制。"

《两京记》曰:宣政门内曰宣政殿。初成,每见数十骑驰突出没。高宗使巫祝刘门奴问其所以,鬼云:"我汉楚王戊太子,死葬於创逝。"奴曰:"按《汉书》,戊与七国反,诛死无后,焉得葬此?"鬼曰:"我当时入朝以路远不随,后坐病死,天子於此葬我。《汉书》自遗误耳。"门奴因宣诏,欲为改葬。鬼曰:"出入诚不安,改葬幸甚。天子敛我玉鱼一双,幸勿夺之。"及发掘,玉鱼宛然,棺柩略尽。

又曰:尚书省左司郎厅事后有古冢,高宗武后间,郎中屡有暴死者。圣历中,有巫者见尚书郎郑默冢,发之,得铭志符验,棺柩尚在,并有凡木杂器。郑氏子孙相率改葬。

○厌蛊

《史记》曰:江充见上年老,恐晏驾后为太子所诛,因奏上,言曰:"疾祟在巫蛊。"以充为使者,治巫蛊。充将胡巫掘地求木偶。至,遂掘得蛊。於太子宫得桐木人,太子惧,不能自明。收,充自临斩之。

《宋书》曰:文帝时,使宫内皆蚕,欲以讽厉天下。有女巫严道育,夫为劫,坐没入奚官,元凶劭姊东阳公主,应閤婢王鹦鹉白公主,严道育通灵。主乃白上,托云善蚕,求召入。道育云:"所奉天神,当赐符应。"时主夕卧,见流光相随,状如荧火,遂入巾箱,化为双凫,圆青可爱。於是主及劭并信惑之。始兴王濬素佞事劭,并多过失,虑上知,使道育祈请,欲令过不上闻,歌舞咒诅,不舍昼夜。道育辄云:"自上天陈请,必不泄露。"劭等敬事,号曰:"天师。"后遂巫蛊,刻玉为上形象,埋於含章殿前。初,东阳公主有奴陈天兴,鹦鹉养以为子,而与之淫通。鹦鹉、天兴及宁州所献黄门庆国并与巫蛊事。劭以天兴曹饔主。东阳主薨,鹦鹉嫁吴兴沈怀远为妾。鹦鹉既適怀远,虑与天兴私通事泄,请劭煞之。劭密使人害天兴。而庆国谓往来惟有二人,天兴既死,虑将见及,乃以白上。上惊惋,即收鹦鹉家,得劭、濬手书,皆咒诅巫蛊之言。得所埋上形象於宫内。道育叛亡,捕之不得。上诘责劭、濬。劭、濬惟陈谢而己。道育变服为尼。逃匿东宫。濬往京口。又以自随。或出止亲人张旿家。后濬当镇江陵,得载道育卉鳙宫,欲将西上。有人告上云:"京口张旿家有一尼,服食出入征北内,似严道育。"上使掩得二婢,云:"道育随征北卉骷。"上惆怅惊惋。劭煞逆,后孝武平乱,不见传国玺。问劭,云:"宰上道育处。就取得之。道育、鹦鹉并都街鞭煞於石头四望山,焚其尸,扬灰于江。

《梁书》曰:萧纪举岷蜀之众,由外水而下。湘东王命方士伯人於长州苑板上画纪形象,亲下铁符,钉于支体以厌之。

《陈书》曰:后主阴令人告长沙王叔坚厌魅,刻木为偶人,衣以道士衣,施机关,能拜跪,昼夜於星月下醮之,祝诅於上,又令上书告其事,案验令实。后主召叔坚,囚於西省。后赦之,免所居官。

《北齐书》曰:初立太子恒母弘德夫人穆氏为左皇后,大赦国内。初斛律后之废也,陆令萱欲以穆氏代之。祖班请立胡昭仪为后,胡太后亦卑辞厚礼以求。令萱以胡氏宠幸方睦,不得己而白齐主立之,然意在穆氏。每私谓齐主云:"岂有男为太子,而身为婢妾?"乃求左道行厌蛊之术。旬朔之间,胡氏遂即精神恍惚,言笑无恒。齐主渐畏恶之,於是立穆氏。

《隋书》曰:独孤陀性好左道,其外祖母高氏先事猫鬼,己煞其男郭沙罗,因转入其家。上微闻而不信。会献皇后及杨素妻郑氏俱有疾,召医视之,皆曰:"创狮鬼疾。"上以陀后之异母弟,陀妻杨素之异母妹,由是意陀所为。阴令其兄穆以情喻之,上又避左右讽陀,陀言无有。上不悦,左迁,出怨言。上令高颎、苏威、大理正皇甫孝绪、大理丞杨远等推案之。陀婢徐阿尼言,本从陀母家来,常事猫鬼,每以子日夜祀之。言子者,鼠也。其猫鬼每煞人者,所死家财物潜移於蓄猫鬼家。陀尝从家中索酒,其妻曰:"无钱可沽。"陀因谓阿尼曰:"可令猫鬼向越公家,使我足钱。"阿尼便咒之。居数日,猫鬼向素家。后上初从并州还,陀於园中谓阿尼曰:"可令猫鬼向皇后所,使多赐吾物。"阿尼复咒之,遂入宫中。杨远乃於门下外省遣阿尼呼猫鬼。阿尼於是夜中置香粥一盆,以匙扣而呼曰:"猫女可来,无住宫中。"久之,阿尼色正青,若被牵曳者,云:"猫鬼己至。"上以事下公卿,奇章公牛弘曰:"妖由人兴,煞其人,可以绝矣。"上令以犊车载陀夫妻,将赐死於其家。陀弟整诣阙求哀,於是免陀死,除名。以其妻杨氏为尼。先是,人讼其母为却狮鬼所煞者,上以为妖妄,怒而遣之。及此,诏诛行猫鬼家。陀未几而卒。

又曰:滕王瓒子纶当文帝世子,不自安。炀帝即位,尤被猜忌。纶忧惧,呼术者王姿问之,姿答曰:"王相禄不凡,滕即腾也,此字足为善应。"有沙门惠恩、崛多等颇善占候,纶每与交通,尝令此三人为厌胜法。有人告纶怨望咒诅,帝令黄门侍郎牛弘穷验之。

又曰:秦王俊好内,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於瓜中进毒,俊由是遇疾,笃,含银,银色异。为遇蛊,未能白。遣使奉表陈谢,帝责以失德。薨,帝哭之数声而己,曰:"晋王前送一鹿,我令作脯,拟赐秦王。王亡,可置灵坐之前,心己许之,不可亏信。帝及后往视,见大蜘蛛、大蛷螋从柩头出之,不见。穷之,知妃所为也。

又曰:蜀王秀渐奢侈违法度,及太子勇废,秀甚不平。皇太子终恐为后患,阴令杨素求其罪状而谮之。又令杨素、苏威、牛弘、柳述、赵绰推治子。太子阴作偶人,书帝及汉王姓字,缚手钉心,令人埋华山下,令杨素发之。又作檄文陈逆臣贼子专弄威柄,陛下惟守虚器,一无所知。帝乃下诏数其罪曰:"汉王於汝,亲则弟也,乃画其形象,题其姓名,缚手钉心,枷锁杻械,仍云请西岳华山慈父圣母收杨谅神闭在华山下,勿令散荡。我之於汝,亲则父也,仍云请西岳华山慈父圣母赐为开化杨坚夫妻,回心欢喜,又画我形象,缚手掫头,仍云西岳华山收杨坚魂神。如此形状,我今不知杨谅汝何亲也。灭天理,逆人伦,皆为之不祥也。欲免患祸,长守富贵,其可得乎?"

《搜神记》曰:鄱阳赵寿有犬蛊。有陈岑诣寿,忽有大黄犬六七群出吠岑。后余相伯归与寿妇食,吐血几死,乃屑桔梗以饮之,乃愈。

《两京记》曰:杨素有美妾,姿色绝伦。时有千牛桑和,有妖蛊异术,常云一见妇人,便即能致。炀帝尝密使人窃之。素宅深邃,和朝奉诏,其夜便窃以匿。炀帝奇其能,便诏素赐之。

《唐书》曰:《高骈传》云,毕师铎入城,吕用之、张守一出奔,杨行密诈言所居有金。行密入城,掘其家地下得铜人,长三尺馀,身被桎梏,钉其心,刻高骈二字於胸。盖以魅道厌胜蛊惑其心,以至族灭。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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