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一

○论

李充《翰林论》曰:研核名理而论难生焉。论贵於允理,不求支离。若嵇康之论,成文美矣。

《文心雕龙》曰:论者,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仰其经目,称为《论语》;盖群论立名,始於兹矣。论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也。是以庄周齐物,以论为名;不韦《春秋》,六论昭别。至如石渠论艺,白虎讲聚,述圣通经,论家之政体也。及班彪《王命》,严左《三将》,敷述昭情,善入史体。魏之初霸,术兼名法,传嘏、王粲,校练名理。迄至正始,务欲守文,而何晏之徒,始盛玄论。於是聃、周当路,与尼父争涂矣。详观兰石之《才性》,仲宣之《去伐》,叔夜之《辨声》,太初之《本玄》,辅嗣之《两例》,平叔之《二论》,并师心独见,锋颖精密,盖论之英也。至乃李康《运命》,同《论衡》而过之;陆机辨亡,效《过秦》而不及:然亦其美矣!原夫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穷于有数,追于无形,钻坚求通,钩深取极,乃百虑之筌蹄,万事之权衡也。故其义贵圆通,词忌枝碎也。必使心与理合,弥缝莫见其隙;词共心密,敌人不知所乘:斯其要也。是以论譬析薪,贵能破理,斤利者,越理而横断,词辨者,反义而取通:览文虽巧,而检迹知妄。惟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安可以曲论哉?

《汉书》曰:班彪遭王莽乱,避地陇右。时隗嚣据陇右。嚣问彪曰:"往者周亡,战国并争,天下分裂。意者纵横之事,复起於今乎?将承运迭兴,在一人也?愿先生论之。"彪既感嚣言,又愍狂狡之不息,乃著《王命论》以救其时难。

《后汉书》曰:王符耿介,不同於俗,困而愤恚,著书以讥当时。不欲彰名,号曰《潜夫论》。

又曰:仲长统字公理。每论古今世俗行事,恒发愤叹息。因著论,名曰《昌言》。

《晋书·裴頠传》曰:頠深患时俗放荡,不尊儒术。何晏、阮籍素有重名於世,口谈浮虚,不遵礼法,尸禄耽宠,仕不事事;至王衍之徒,声誉大盛,位高势重,不以物务自婴,遂相放效,风教陵迟。乃著《崇有之论》,以释其蔽。

又《范乔传》:光禄大夫李铨,尝论扬雄才学优於刘向。乔以为立一代之书,正群籍之篇,使雄当之,故非所长。遂著《扬刘优劣论》。

又曰:董养字仲道,陈留浚仪人也。泰始初,到洛下,不干荣禄。及杨后废,养因游太学,升堂叹曰:"建斯堂也,将何为乎?每见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至於杀祖父母、父母不赦者,以为王法所不容也。奈何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以至此乎!天人之理既灭,大乱作矣。"因著《无化论》以非之。

又曰:鲁褒字元道。元康之后,纲纪大坏。褒伤时贪鄙,乃隐姓名,著《钱神论》。其略曰:"市井便易,不患耗折;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无翼而飞,无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京邑衣冠,疲劳讲肆,厌闻清谈,对之睡寐。见我家兄,莫不惊视。"又成公绥亦著《钱神论》。

《梁书》曰:范缜字子真,南阳舞阴人也。齐竟陵王子良盛招宾客,缜预焉。子良精信释教,而缜不信因果,著《神灭论》以明之。子良集僧难之而不能屈。王筠难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缜答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

又曰:刘峻见任昉诸子西华等兄弟流离不能自振,平生旧交,莫有收恤。西华冬月葛帔练衣,路逢峻。峻泫然矜之,乃广朱公叔《绝交论》。到溉见其书抵之於地,终身为恨。

《后周书》曰:时人论文体者,有古今之异。虬又以为时有今古,非文有今古,乃为《文质论》。

《隋书》曰:开皇之末,国家殷盛,朝野皆以辽东为意。刘炫以为辽东不可伐,作《抚夷论》以讽焉。当时莫有悟者。及大业之年,三征不克,炫言方验。

《典论》曰:余观贾谊《过秦论》,发周秦之得失,通古今之滞义,洽以三代之风,润以圣人之化,斯可谓作者矣。

《抱朴子》曰:洪造《穹天论》云:天形穹隆,如笠冒地,若谓天北方远者,视北方星宜细於三方矣。

《语林》曰:宋岱为青州刺史,著《无鬼论》,甚精,莫能屈。后有书生诣岱,谈论次及《无鬼论》,书生乃拂衣而去,曰:"君绝我辈血食二十馀年,以君有青牛髯奴,所以未得相困。今奴已死,可得相制矣。"言终而去。明日岱亡。

又《幽明录》曰:阮瞻亦著《无鬼论》。俄而鬼见而瞻死。

○议

《说文》曰:议,语也。

又曰:论,难也。

《周易·节卦》曰: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

《文心雕龙》曰: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节制,经典之体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百揆之举,舜畴五臣;三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预议。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辩: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迄至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之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於议矣。至如主父之驳挟弓,安国之辨匈奴,贾捐陈於朱崖,刘歆辨於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司马芸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为宗。然仲援博古,铨贯以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不剪,颇累文骨,亦有其美,风俗存焉。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务,施张治术。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经典,顾事实於前代,观变通於当今,理不谬插其枝,字不妄舒其藻。郊祀必洞於礼,戎事宜练於兵,田穀先晓於农,断讼务精於律,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辞。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核为美,不以环隐为奇;此纲领之大要也。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设得其理,亦为浮词所埋矣。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之贵媵而贱女;楚鬻珠于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若文浮於理,末胜于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存於兹矣。

李充《翰林论》曰:在朝辨政而议奏出,宜以远大为本。陆机议晋,断亦各其美矣。

《三国典略》曰:王粲才既高辨,锺繇、王朗等虽名为魏卿相,於朝廷奏议,皆阁笔不敢措手。

又曰:齐主命立三恪,朝士议之。太子少傅魏收为议,众皆同之。吏部侍郎崔瞻以父与收有隙,乃别立议。收读瞻议毕,笑而不答。瞻曰:"瞻议若是,须赞所长;瞻议若非,须诰所短。何容读国士议文,直如此冷笑。"收但惭而竟无言。

又曰:齐魏收尝在议曹,与诸博士引据《汉书》论宗庙事,博士笑之。收便忿取《韦玄成传》,抵之而起。博士夜共披寻,迟明乃来谢曰:"不谓玄成如此学也。"

《南史》曰:马褧,梁天监初,诏通儒定五礼,有司举褧修嘉礼,除尚书祠部郎。时创定礼乐,褧所建议多见施行。兼中书通事舍人,每吉凶礼,当时名儒明山宾、贺玚等疑不能断者,皆取决也。

《唐书》曰:天宝中,崔昌上封,推五行之运,以国家合承周汉,其周隋不合为二王后,请废。诏下尚书省集公卿议。昌独见之明,群议不屈。会集贤院学士卫包抗表陈议论,之夜四星聚於尾宿,天意昭然,上心遂定。求殷、周、汉后为三恪,废韩介酅等公,以昌为左赞善大夫。

又曰:张平叔判度支。平叔欲以征利中上意,以希大任,请加监榷贵售州郡。时宰不能夺,因下其议。韦处厚奏议,发十难以诘之,上然后深知害人,乃止。平叔繇是始疏。

《独断》曰: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有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其非驳议,不得言议异。

《金楼子》曰:余后为江州,副君赐报曰:"京师有语云:论议当如湘东王,仕宦当如王克。"克时始为仆射领选也。

○笺

《说文》曰:笺,表识书也。

《文心雕龙》曰:笺者,表也,识表其情也。崔寔奏记於公府,则崇让之德音矣;黄香奉笺於江夏,亦肃恭之遗式矣。公幹笺记,文丽而规益;子桓不论,故世所共遗。若略名取实,则有美於为诗矣。刘廙谢恩,喻切以至;陆机自叙,情周而巧,笺之善者也。原笺记之为式,既上窥乎表,亦下睨乎书,使敬而不慑,简而无傲,清靡以惠其才,彪蔚以文其响,盖笺、记之分也。

《晋书》曰:刘卞字叔龙,东平须昌人也。本兵家子,质直少言,为县小吏。功曹夜醉,如厕,使卞执烛,不从。功曹衔之,以它事补亭子。有祖秀才者,于亭中作与刺史笺,久不成。卞教之数言,卓荦有大致。秀才谓县令曰:"卞公府掾之精者,卿云何以为亭子?"令即召为门下吏。

《异苑》曰:河内荀儒,字君林。乘冰省舅氏,陷河而死。兄伦为文求尸,积日不得。设祭水侧,又投笺与河伯。经一宿,岸侧冰开,尸手执笺浮出。伦又笺谢之。

《博物志》曰:郑玄注《毛诗》曰"笺",不解此意。或云毛公尝为北海,玄是此郡人,故以为敬。

《世说》曰:郗司空在北府,桓宣武恶其居兵权,於事素暗。遣笺诣桓,方欲共奖王室,修复园陵。世子嘉宾出行道上,闻信至,急遣取笺,视之,竟寸寸毁裂。便回车,解衣帐中卧,更作笺,自陈老病不复堪人间,欲乞闲地自养。宣武大喜,即发诏转为督五部,守会稽。

○启

《说文》曰:启,传信也。

服虔《通俗文》曰:官信曰启。

张璠《汉记》曰:董卓呼三台尚书以下自诣卓启事,然后得行。

《文心雕龙》曰:启者,开也。高宗云"启乃心,沃朕心",盖其义也。孝景讳启,后两汉无称。至魏国笺记,始云启闻,奏事之末,或云谨启。自晋来盛启,用兼表奏:陈政言事,既奏之异条;让爵谢恩,亦表之别幹。必辩要轻清,文而不侈,亦启之大略也。

《晋书》曰:山涛为吏部。涛所秦甄拔人物,各为题目,时称"山公启事"。

○书记

《文心雕龙》曰:大舜云"书用识哉",所以记时事也。盖圣贤言辞,总为之书。书之为体,主言者也。扬雄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故书者,舒也。舒布其言,染之简牍,取象乎夬,贵在明决而已。三代政暇,文翰颇疏。春秋聘繁,书令弥盛。绕朝赠士会以策,子家吊赵宣以书,巫臣之责子反,子产之谏范宣,详观四书,辞若对面。又子服敬叔进吊书於滕君,故知行人挈辞多被翰墨。及七国献书,诡丽辐凑;汉来笔札,辞音纷纭。观史迁之报任安,东方之谒公孙,杨惲之酬会宗,子云之答刘歆,志气盘桓,各含珠采,并杼轴乎尺素,抑扬乎寸心。逮后汉书记,则崔瑗尤善。魏之元瑜,号称翩翩;文举属音,半简必录;休琏好事,留意翰辞:抑其次也。嵇康绝交,实志高而文伟矣;赵壹赠离,乃少年之激昂也。至如陈遵占辞,百封各意;祢衡代书,亲疏得宜:斯皆尺牍之文也。详诸书体,本在尽言,所以散郁陶,咏风采,固宜涤荡以任气,优游以怿怀;文明从容,亦心声之献酬也。若夫尊贵差序,则肃以节文,自战国已前,君臣同书,秦汉立仪,始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张敞奏书於胶后,其辞义美矣。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笺也。

《汉书》曰:苏武与常惠使匈奴,被留。昭帝即位,数使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具自陈过。教使者谓单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单于视左右而惊,谢汉使曰:"武等实在。"于是遣还汉。

又曰:陈遵容貌奇伟,略涉传记,赡於文辞,善书。与人尺牍,皆以为荣。为河南太守,既至官,遣吏西上,召善书吏十人於前,治私书谢京师故人。遵凭机口占,目省官事数百封,亲疏各有意。

又曰:谷永字子云,便於笔札,故时人云:"谷子云之笔札,娄君卿之唇舌。"

《后汉书》曰:邓奉反於南阳。赵熹素与奉善,数遗书切责之。而谗者因言熹与奉合谋。帝以为疑。及奉败,帝得熹书,乃惊曰:"赵熹真长者也。"即征熹引见,赐鞍马,待诏公车。

又曰:窦章字伯向。好学有文章。与马融、崔瑗同好,更相推荐。融集与窦书曰:"孟陵奴来赐书,见手迹欢喜,何量见於面也!书虽两纸,纸八行,行七字。"

《吴录》曰:王宏为翼州刺史,不发私书,不交豪族,号曰"王独坐"。

《蜀志》曰:先主辟马良,遂为掾。后遣使吴。良请亮曰:"今衔国命,协穆二家。幸为良介於孙将军。"亮曰:"君试自为文。"良即为草曰:"寡君遣掾马良通聘继好,以绍昆吾、豕韦之勋。其人吉士,荆楚之令,鲜於造次之华,而有克终之美。愿降心存纳,以慰将命。"权大待之。

又曰:王平字子均。生长戎旅,手不能书,所识不过十字,而占授作书皆有意。使人读史汉诸传,听之略知其义,往往论说不失其指。

《晋书》曰:何曾为三公,人以小纸为书者,敕记室勿报。

又曰:何绥字伯蔚,曾之孙也。位至侍中尚书。因以继世名贤,奢侈过度,性既轻物,翰札甚简。城阳王尼见绥书疏,谓人曰:"伯蔚居世,而务豪乃尔,岂其免乎!"刘与潘滔谮之于东海王越,越遂诛绥。

又曰:《荀勖传》曰:勖与裴秀、羊祜共管机密。时将发使聘吴,并遣当时文士作书与孙皓,帝用勖所作。皓既报命和亲,帝谓勖曰:"君前作书,使吴思顺,胜十万之众也。"

又曰:简文辅政,引高松为抚军司马。桓温擅率众北伐,简文忌之。松曰:"宜致书喻以祸福,自当回旆。"便於坐为书,草曰:"寇仇宜平,时会宜接,此实为国远图,经略之大莫能加。斯非足下而谁?"

又曰:王恭将举兵讨谯,王尚之以谋告殷仲堪、桓玄。玄等从之,推恭为盟主,克期同赴京师。时内外疑阻,津逻严急。仲堪之信因庾楷达之,以斜绢为书,内箭簳中,合镝漆之。楷送於恭,恭发书,绢文角戾,不复可识。谓楷为诈。

《晋阳春秋》曰:刘弘为荆州刺史,每有兴发,手书郡国,叮咛款密,故莫不感悦,颠倒恭赴。咸曰:"得公一纸书,贤於十部从事也。"

沈约《宋书》曰:刘穆之、朱龄石并便尺牍。尝於高祖坐与龄石共答书,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龄石得八十函,而穆之应对无废。

又曰:徐湛之善於尺牍,音词流畅。

《南齐书》曰:周颙字彦伦,善尺牍。沈攸之送绝交书,太祖口授,令颙裁答。

《齐春秋》曰:吴都张融字思光,临终及葬,征士何点使汝南风周英为书与融。谢氵龠见,叹曰:"此书虽漂宕不伦,亦有破的。"

《后周书》曰:梁台性果敢,有志操,不过识百字,口占书,词意可观。

又曰:柳庆,时父僧习为颍川郡。地接都畿,民多豪右。将选官,皆依倚贵势,竞来请托。选用未定。僧习谓子曰:"权贵请托,吾并不用,其使欲还,皆须有答。汝等各以意为吾作书也。"庆乃具书,草云:"下官受委大邦,选吏之日,有能者进,不肖者退,此乃朝廷恒典。"僧习读书,叹曰:"此儿有意气,丈夫理当如是。"即依庆所草以报。

《后唐书》曰:李袭吉掌太祖书记。袭吉博学多通,尤谙悉国朝近事。为文精意练实,动拘典故,无所放纵,羽檄军书,辞理尤健。自太祖上源之难,与朱温不叶。乾宁末,刘仁恭负恩,其间论列是非,交相骋答者数百篇,警策之句,播在人口,文士称之。天复中,太祖与朱温修好,遣张特致书,初叙相失之由,毒手尊拳之句,温怡然大笑,谓幕史敬翔曰:"李公斗绝一隅,削弱如此,袭吉一函,抵二十万兵势,所谓彼有人可当也。如吾之智算,得袭吉之笔才,虎傅翼矣。"翔赧然而退。

《鲁连子》曰:燕伐齐,取七十馀城,惟莒与即墨不下。齐田单以即墨破燕军,杀将军骑劫,复齐城,惟聊城不下。燕将守城数月,鲁仲连乃为书,著之於矢,以射城中,遗燕将书。燕将得书,泣三日,乃自杀。

《韩子》曰:郑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误於书中云"举烛",非书意也。燕相国受书而悦之,曰:"举烛高明者,举贤而任之。"因以之治也。

皇甫谥《高士传》曰:光武征严光,至。司徒侯霸使西之曹属侯子道奉书,光不起,於床上箕踞发书,读讫,问子道曰:"君房素痴,今为三公,宁小差否?"子道曰:"位居台鼎,足不痴也。"光曰:"遣卿来,何言?"子道曰:"公闻先生至,区区欲即诣,迫於典司,是以不获。愿因日暮自屈语言。"光曰:"卿言不痴,是非痴语?天子征我,三辞乃来。人主尚不见,当见人臣乎?"子道求报,光曰:"我手不得书。"乃口授之曰:"君房足下,位至鼎司,甚善。怀仁辅义天下悦,阿谀顺旨要领绝。"无它言。使者嫌少,可更足。光曰:"买菜乎?求益耶!"

《鲁国先贤志》曰:孔翊为洛阳令,置器水於前庭,得私书皆投其中,一无所发。弹治贵戚,无所回避。

《典略》曰:太祖尝使阮瑀作书与韩遂於马上,其具草,书成,呈之,太祖揽笔欲有所定,而竟不能增损。

《语林》曰: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郡人因寄百馀函书至石头,悉掷水中,因视祝之,曰:"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达书邮。"

魏文帝《与吴质书》曰: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

《魏文帝集》曰:上平定汉中,族父都尉还书与余,盛称彼土地形势,观其词,知陈琳所为。

李充《起居诫》曰:床头书疏,亦不足视。或是他私密事,不欲令人见。见之纵不能宣,谁与明之?若有泄露,则伤之者至矣。

稽康《与山涛书》曰:素不便书,不喜作书,而人间事,堆案盈几,不相酬答则犯教伤义,欲自勉强,则不能久堪。

延笃《答张奂书》曰:离别三年,梦想言念。何日有违,伯英来惠之。书盈四纸,读之及覆,喜不可言。

张奂《与阴氏书》曰:笃念既密,文章粲烂,奉读周旋,纸弊墨渝,不离於手。

《金楼子》曰:刘眭能属文,作《春秋旨义终始论》及赋、颂数十。又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及寝病,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

古诗曰: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置之怀袖中,三岁字不灭。

又曰: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长跪读素书,书中意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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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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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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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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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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