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二·东夷二

○百济

《北史》曰:百济之国者,其先盖马韩之属也,出自夫馀王东明之后有仇台,笃於仁信,始立国于带方故地。汉辽东太守公孙度以女妻之,遂为东夷强国。初以百家济,因号"百济"。其国东极新罗,北接高句丽,西、南俱限大海,东西四百五十里,南北九百里。其都曰居拔城,亦曰固麻城。其外更有五方:中方曰古沙城,东方曰得安城,南方曰久知下城,西方曰刀先城,北方曰熊津城。

又曰:百济国王姓夫馀氏,号於罗瑕,百姓呼为鞬吉支,夏言并王也。王妻号於陆,夏言妃也。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一品达率,三十人,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杆率,五品奔率,六品已上冠饰银华将德,七品紫带施德,八品皂带固德,九品赤带季德,十品青带对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皆黄帝武督,十三品左军,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卷虞,十六品皆白带。自恩率以下,官无常员,各有部分。其人饮食衣服,与高丽略同。若朝拜、祭祀,其冠两箱加翅,戎事则不拜。拜谒之礼,以两手据地为礼。妇人不加粉黛,女辫发垂后,已出嫁则分为两道,盘於头上。衣似袍而袖微大。兵有弓箭刀槊,俗重骑射,兼爱坟史。有鼓、角、箜篌、筝、竽、篪、笛之乐,投壶、樗蒲、弄珠、握槊等戏,尤尚奕棋。行宋元嘉历,以建寅月为岁首。赋税以布绢丝麻及米等,量岁丰俭,差等输之。其刑罚,反叛退军及杀人者斩;盗者流,其赃两倍征之;妇犯奸,没入夫家为婢。婚娶之礼,略同华俗。父母及夫死者,三年居服,馀亲则葬讫除之。土田下湿,气候温暖,人皆山居。有巨粟。其五谷杂果菜蔬及酒醴肴馔之属,多同内地,维无驼骡羊鹅鸭。

又曰:百济国中,大姓有八族:沙氏、燕人、劦(音协。)氏、真氏、解氏、骨氏、木氏、苩氏。其俗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仇台之庙於国城,岁四祠之。

又曰:隋开皇初,百济王馀昌遣使贡方物,拜上开府带方郡公百济王。平陈之岁,战船漂至海东耽牟罗国。其船得还,经于百济,昌资送甚厚,并遣使奉表贺陈平,文帝善之。八年,昌复使长史王辩那来献方物,属兴辽东之役,奉表请为军导。高丽颇知其事,兵侵其境。大业七年,帝亲征高丽,其王馀璋使国智牟来请军期,帝遣尚书起居郎席律诣彼与相知。明年,六军度辽,馀璋亦严兵於境,声言助军,实持两端。寻与新罗有隙,每相战争。十年,复遣使朝贡。后天下乱,使命遂绝。

《南史》曰:晋义熙十三年,以百济王馀映为使持节都督百济诸军事镇东将军百济王。宋元嘉二年,诏兼谒者闾丘恩子兼副谒者丁敬子往宣旨慰劳。其后每岁遣使奉表献方物。二十七年,上表求《易林》、《杂占》、腰弩,文帝并与之。梁天监中,进号征东大将军。寻为高丽所破,衰弱累年,迁居南韩地。普通二年,王馀隆上表,陈累破高丽,今始与百济通好,更为强国。五年,隆死,诏以其子明为百济王。所都城曰固麻,谓邑曰担鲁,如中国之言郡县也。其国有二十二担鲁,皆以子弟宗族分据之。其人形长,衣服洁净。其国近倭,颇有文身者。言语、服章略与高丽同。呼帽曰冠,襦曰复衫,裤曰裈。其言参诸夏,亦秦韩之遗俗云。中大通七年,累遣使献方物,并请《涅槃》等经义、《毛诗》博士并工匠、画师等,并给之。太清三年,遣使贡献,及至,见城阙荒毁,并号恸涕泣。侯景怒,囚执之。景平,乃得还国。

《唐书》曰:百济国王所居有东西两城,所置内官,曰内臣佐平掌宣纳事,内头佐平掌库藏事,内法佐平掌礼仪事,卫士佐平掌宿卫兵事,朝廷佐平掌刑狱事,兵官佐平掌在外兵马事。其用法,叛逆者死,籍没其家;杀人者,以奴婢三人赎罪;官人受财及盗者,三倍追赃,乃终身禁锢。凡诸赋税及风土所产,多与高丽同。其王服大袖紫袍。青锦裤、乌罗冠,金花为饰,素皮带、乌革履;官人尽绯为衣,银花饰冠;庶人不得衣绯紫。岁时伏腊,同於中国。其书籍有五经、子、史。又表疏并依中华之法。其国西南海中有三岛,其上出黄漆树,似小榎而树大,六月取其汁,漆器物,色如黄金,其光自夺目。

又曰:武德四年,百济王扶馀璋遣使来献果下马。七年,又遣大臣奉表朝贡。高祖嘉其诚款,遣使就册封为带方郡王。百济王自此岁遣朝贡,高祖劳抚甚厚,因讼高丽闭其道路,不许来通中国,诏遣朱子奢往和之。又与新罗世为仇敌,数相侵伐。贞观元年,太宗赐其玉玺书,令即停兵革,璋因遣使奉表陈谢。虽外称顺命,内实相仇如故。十一年,遣使来朝,献铁甲雕斧。太宗优劳之,赐彩帛、锦袍等。

又曰:贞观十六年,百济王义慈兴兵伐新罗四十馀城;又与高丽和亲通好,谋欲取党项城,以绝新罗入朝之道。新罗遣使告急请救。太宗遣司农丞相里玄奖赍书告谕两蕃,示以祸福。及太宗亲征高丽,百济怀贰,乘虚袭破新罗七城。二十二年,又破其十馀城。数年之中,朝贡遂绝。高宗嗣位,始遣使朝贡。六年,新罗王金春秋上表,称百济与高丽、靺鞨侵其北界,已没三十馀城。显庆五年,命左卫大将军苏定方统兵讨之,大破其国,虏义慈及太子隆、小王孝演、伪将五十八人等,送於京师,上责而宥之。其国旧分为五部,统郡三十七、城二百、户七十六万,至是乃以其地分置熊津、马韩、东明等五都督府,各统州县,立其酋渠为都督、刺史及县令,命右卫郎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总兵以镇之。

又曰:百济王义慈事亲以孝行闻,友于兄弟,时人号"东海曾闵"。及至京,数日疾卒,赠金紫光禄大夫卫尉卿,特许其旧臣赴哭送,就孙皓、陈叔宝墓侧葬之。

○夫馀

《后汉书》曰:夫馀国在玄菟北千里,南与高句丽、东与挹娄、西与鲜卑接,北有弱水,地方二千里,本獩地也。初,北夷橐离国王出行,其侍儿於后妊身,王遂欲杀之。侍儿曰:"前见天上有气,如大鸡子,来降我,因以有身。"王囚之,后遂生男。王令置於豕牢,豕以口气嘘之,不死,复徙於马栏,马亦如之。以为神,乃听母收养,名曰东明。东明长而善射。王忌其猛,欲杀之。东明奔走,南至掩氵虒(音斯。)水,以弓击水,鱼鳖皆聚浮水上,东明乘之得度,因至夫馀而王之焉。於东夷之域,最为平敞,土宜五谷,出名马、赤玉、貂豽、大珠如酸枣。以员栅为城,有宫室、仓库、牢狱。其人粗大强勇而谨厚,不为寇钞。以弓矛为兵。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狗加。其邑落皆主属诸加。食饮用俎豆,会同、拜爵、洗爵,揖让外降。以腊月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曰迎鼓。是时断刑狱,解囚徒。有军事亦祭天,杀牛,以蹄占其吉凶。行人无昼夜,好歌吟,音声不绝。其俗用刑严急,被诛者,皆没其家人为奴婢;盗一责十二;男女淫皆杀之;尤恶妒妇,既杀复尸於山上。兄死妻嫂,死则有椁无棺。杀人殉葬,多者以百数。其王葬用玉匣,汉朝常预以王匣付玄菟,郡王死则迎取以葬焉。建武二十五年,夫馀王遣使奉贡,光武厚报答之,於是使命岁通。至安帝永初五年,夫馀王始将步骑七八千人寇钞乐浪,杀伤吏人,后复归附。永宁元年,乃遣嗣子尉仇台诣阙贡献,天子赐尉仇台印绶金彩。顺帝永和元年,其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桓帝时亦朝贡。献帝时求属辽东云。

《魏志》曰:夫馀本属玄菟。其俗:有敌,诸加自战,下户俱担粮饮食之;其死,夏月皆用冰,有椁无棺,停丧五月,以久为荣;其居丧,男女皆纯白,妇人着布衣而去环珮,大体与中国相类。汉未,公孙度雄张海东,威服东夷,夫馀王尉仇台更属辽东。时句丽、鲜卑强,度以夫馀在二虏之间,妻以宗女。正始中,幽州刺史毌丘俭讨句丽,遣玄菟太守王颀诣夫馀,王位居遣犬加郊迎,供军粮。旧夫馀俗:水旱不调五谷不熟,辄归咎於王,或言当易,或言当杀。其印文言"濊王之印",国有故城名濊城,盖本濊貊之地,而夫馀王其中,自谓亡人,抑有以也。

《晋书》曰:夫馀国,至太康六年为慕容廆所袭破,其王依虑自杀,子弟走保沃沮。武帝以何龛为护东夷校尉。明年,夫馀后王依罗遣使诣龛,求率见人还复旧国,遣督邮贾沈以送之,尔后每为廆掠。其种人卖於中国,帝又以官物赎还。禁市夫馀之口。自后无闻。

○新罗

《秦书》曰:符坚建元十八年,新罗国王楼寒遣使卫头献美女。国在百济东,其人多美发,发长丈馀。

又曰:符坚时,新罗国王楼寒遣使卫头朝贡。坚曰:"卿言海东之事,与古不同,何也?"答曰:"亦犹中国,时代变革,名号改易。"

《南史》曰:"新罗,魏时曰新卢,宋时曰新罗,或曰斯罗。其国小,不能自通使聘。梁普通二年,王姓募名秦始,使使随百济奉献方物。其俗呼城曰健牟罗,其邑在内曰啄评,在外曰邑勒,亦中国之言郡县也。国有六家啄评,五十邑勒。邑勒土地肥美,宜植五谷,多桑麻,作缣布,服牛乘马,男女有别。其官名有子贲旱支。壹旱支、齐旱支、谒旱支、壹吉支、奇贝旱支。其冠曰遗子,礼襦曰尉解,裤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其行与高丽相类。无文字,刻木为信,语言待百济而后通焉。

《北史》曰:新罗者,其先本辰韩种也。辰韩始有六国,后稍分为十二,新罗则(先本辰韩种也,辰韩始一也。)其一也,或称魏。将毌丘俭讨高丽,破之,奔沃沮,其后复归故国,有留者遂为新罗,亦曰斯卢。其人杂,有华夏、高丽、百济之属,兼有沃沮、不耐、韩獩之地。其王本百济人,自海逃入新罗,遂王其国。初附庸百济,百济征高丽,不堪戎役,后相率归之,遂致强盛。因袭百济,附庸於迦罗国焉。

又曰:新罗王真平,以隋开皇十四年,遣使贡方物,文帝拜真平上开府乐浪郡公新罗王。其官有十七等,一曰伊罚干,贵如相国,次伊尺干,次迎干,破弥幹,次大阿尺幹,次阿尺干,次乙吉干,次涉咄干,次及伏干,次大奈摩干,次奈摩干,次大舍,次小舍,次吉士,次大乌,次小乌,次造位,外有郡县。其文字、甲兵同於中国。选壮健者悉入军,烽戍逻俱有屯管部伍。风俗刑政衣服略与高丽、百济同。每月旦相贺,王设宴会,班赍群官,其日拜日月神主。八月十五日设乐,令官人射,赏以马布。其有大事,则聚群官,详议定之。服色尚画素,妇人辫发绕头,以新彩及珠为饰。婚嫁礼惟酒食而已,轻重随贫富。死有棺敛葬送,起坟陵。王及父母妻子丧,居服一年。田甚良沃,水陆兼种。其五谷果菜鸟兽物产略与华同。大业以来,岁遣朝贡。

《唐书》曰:新罗王所居曰金城,周七八里,卫兵三千人,设师子队,文武官凡有十七等。武德四年,其王金真平遣使朝贡,高祖遣使,赐以玺书及画屏风、锦彩。自此朝贡不绝。其食器用柳箱,亦以铜及瓦。国多金、朴两姓,异姓不为婚。

又曰:贞观五年,新罗遣使献女乐二人,皆须发美色。太宗谓侍臣曰:"朕闻声色之娱不如好德,且山川阻远,怀土可知。近日林邑献白鹦鹉,尚解思乡,诉请还国,鸟犹如此,况人情乎?但悯其远来,思恋亲戚,宜付使者,听其还家。

又曰:新罗王金真平安卒,无子,立其女善德为王。贞观九年,遣使册命善德为乐浪郡王。新罗王十七年,遣使上言:"高丽、百济累相攻袭,亡失数十城,两国连兵,意在灭臣社稷。谨遣陪臣归命大国,乞偏师救助。"后太宗将亲伐高丽,诏新罗纂集士马应接大军。新罗遣大臣领兵五万入高丽南界,攻水口城,降之。

又曰:新罗王善德卒,立其妹真德为王。贞观二十二年,真德遣其弟国相伊赞子金春秋及其子文正来朝。春秋请诣国学观释奠及讲论,太宗因赐以所制温汤及晋碑。并新撰《晋书》将归国。

又曰:永徽元年,新罗王真德大破百济之众,遣其弟子法敏以闻。真德乃织锦作五言《太平颂》以献,其词曰:"大唐开洪业,巍巍皇猷昌。止戈戎衣定,修文继百王。统天崇雨施,理物体含章。深仁谐日月,抚运迈陶唐。幡旗何赫赫,征鼓何锽锽。外夷违命者,剪覆被天殃。淳风凝幽显,遐迩竟呈祥。上时和玉烛,七耀巡万方。维岳降宰辅,帝任忠与良。五三成一德,昭我家大唐。"帝嘉之,拜法敏为太府卿。

又曰:永徽六年,百济与高丽、靺鞨率兵侵新罗北界,其王春秋遣使上表求救。显庆五年,命左武卫大将军苏定方为熊津道大总管,统水陆十万,仍令春秋为嵎夷道行军总管,与定方讨平日济,俘其王扶馀义慈来献。自是新罗渐有高丽、百济之地,其界益大,西至于海。

又曰:龙朔三年,诏以新罗国为鸡林州都督,授其王金法敏为鸡林都督。法敏卒,其子政明嗣位。垂拱二年,遣使来朝,因请《唐礼》一部,并杂文章。则天令写《吉凶要礼》,并於《文馆词林》采其词涉规诫者,勒成五十卷以赐之。

又曰:开元二十五年,新罗王兴光卒。玄宗遣左赞善大夫邢璹往吊祭,并册其子承庆为新罗王。璹将发,上制诗序,太子以下及百寮咸赋诗以送之,谓璹曰:"新罗,号君子之国,颇知书记,有类中华。以卿涉学,善於讲论,故选充此使。到彼宜阐扬经典,使知大国儒教之盛。"又闻其人多善弈棋,亦令善棋人率府兵曹杨季膺为之副。璹等至彼,大为蕃人所敬。其国棋者皆季膺之下,於是厚赂璹等金宝及药物。

又曰:大历七年,新罗王金乾运遣使金标石来贺正。八年,又遣使献金银牛、黄鱼、牙绸、朝霞绸等。

又曰:元和三年,新罗王金重兴遣使金力奇来朝。力奇上言:"贞元十六年,奉诏册臣故主金俊邕为新罗王。母申氏为大妃,妻朴氏为王妃。册使韦丹至中路而知俊邕薨,其册却回在中书省。今臣还国,伏请授臣以归。"敕金俊邕等册,宜令鸿胪寺於中书省受领,至寺宣授与金力奇,令奉归国。仍赐其叔彦升门戟,令本国准例给与。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