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八

○囚

《易·坎卦》曰:上六,系用徽犍黑,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险陗之极,不可升也。严法峻整,难可犯也。宜其囚执置于思过之地。)

《书·武成》曰:释箕子囚,封比干墓。

又《泰誓》曰:屏弃典刑,囚奴正士。(屏弃常法而不顾,箕子正谏而以为囚奴。)

又《康芫》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幼僧时,丕蔽要囚。(要囚,谓察其要囚辞以断狱,既得其辞服,应思念五六日,至於十日,至于三月,乃大断之。言必反覆思念重刑之至也。)

《诗·泮水》曰:矫矫虎臣,在泮献馘。淑问如皋陶,在泮献囚。(囚,拘也。僖公既伐淮夷,而反在泮宫,使武臣献馘,又使善听狱之吏如皋陶者,献囚,言伐有功,所以任者,得其人也。)

《周礼·秋官上》曰:掌囚,掌守盗贼凡囚者。(凡囚者,谓非盗贼,自以他罪拘者也。)

《礼·月令》仲夏,小暑至,挻重囚,出轻系。(挻犹宽也。重囚宽之,至秋方决轻,轻系出而舍之也。)

《传·庄公》曰: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歂孙生搏之。宋人请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鲁囚也,吾不敬子矣。"

又曰: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瞫音审。取戈以斩囚,遂以为右。

又曰:郑公子归生授命于楚,伐宋。宋华元、乐吕御之。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获乐吕。

又曰:晋侯观于军府,见锺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南冠,楚冠也。絷,拘系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伶人也。"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公曰:"君王何如?"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之,对曰:"其为太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婴子齐,令丑子重也。侧,司马子反也。言其尊卿敬志也。)不知其他。"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公从之。

又曰:楚子侵郑,郑皇颉戍之,出与楚师战,败。穿封戍囚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公子围,共王子灵王也。)正於伯州犁。(正,典直也。)伯州犁曰:"请问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介,大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戍,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上下手以道囚意。)囚曰:"颉遇王子,弱焉。"(弱,败也,言为王子所得也。)戍怒,抽戈逐王子围。

又曰: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士弱,晋主狱大夫也。)

又曰: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

《史记》曰:孟尝君入秦,秦王欲留之。人或说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其危矣。於是秦昭王乃囚孟尝君。

《汉书》曰:隽不疑为京兆尹,每行县录囚徒,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语言异於他时。或无所出,母怒,为之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又曰:吕后为皇太后,乃令永巷囚戚夫人。

又《天文志》曰:有勾圆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囚出。

又曰:王章下廷尉狱,妻子皆系。小女年十二,起号哭曰:"平常狱上夜,呼囚数常至九,今八而止。我君素刚,先死丈必君。"果死。

又曰:萧育当系,乃欲弃官,按珮刀曰:"萧育,杜陵男子,何诣曹也?"

《东观汉记》曰:和熹邓后称制,京师旱,自三月至五月,太后幸洛阳寺,省庶狱举冤。囚徒杜洽不煞人,自诬,被掠羸困,便与见,畏吏,不敢白。吏将去,举头若有言。太后察视,觉之,即呼还,问状,遂得申列,即时收令下狱抵罪,尹左迁。行未还宫,澍雨大降。

又曰:和帝永元六年七月,京师旱。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未还宫而澍雨。

又曰:马援为郡督邮,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亡命北地,遇赦留。

《后汉书》曰:陆续字智初,会稽吴人也。太守尹兴辟为郡门下掾。是时,楚王英谋反,阴天疏下善士。及楚事觉,显宗得其录,有尹写墅,乃征兴诣廷尉狱。续与主簿梁弘及掾史五百馀人诣洛阳诏狱,续母远至京师,觇候消息。狱事持急,无缘与续相闻,母但作馈食,付门卒以进之。对食悲泣,不能自胜。使者怪而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相见,故但使泣耳。"使者大怒,以为门吏通传意气,将召案之。续曰:"因食饷羹,识母所自调和,故知来耳,非人告也。母尝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是以知之。"

《魏志》曰:太祖征刘备,先遣贾逵至斜谷视形势,道逢水衡载囚数十车。逵以运急,辄载重者一人,皆放其馀。太祖善之。

《晋书》曰:曹摅为临淄令,狱有死囚。岁夕,摅行狱,愍之曰:"卿等不幸至此非所,如何?新岁人情所重,岂欲暂见家耶?"众囚皆泣曰:"若得暂归,死无翰蘙。"摅悉开狱出之,克日令还。掾吏固争,咸谓不可。摅曰:"此虽小人,义不见负。自为诸君任之。"至日,相率而还,并无违者。一县叹服,号曰圣君。

《北史》曰:后魏元丽拜雍州刺史,为政严酷,吏人恶之。其妻崔氏诞一男,丽遂出州狱囚死及徙流案未由台者,一时放免。

《宋书》曰:王志累迁宣城内史,清谨有恩惠。郡人张倪、吴庆争田,经年不决。志到官,父老相谓曰:"王府君有德政,吾乡里乃有如此争。"倪、庆因相携请罪,所讼地遂成闲田。后为东阳太守,郡狱有重囚十馀。冬至日,悉遣还家,过节皆反,惟一人失期。志曰:此自太守事,主者勿忧。明旦,果至,以妇孕。吏人又益叹服之。

又曰:谢方明为骠骑长史,理南郡。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放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罪重者二十馀人,纲纪己下,莫不疑惧。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咸、徐寿之并随在西,固谏,以为昔人虽有事,或是记籍棺茉,且当今人情簿,不可以古义相许。方明不纳,一时遣之。囚及父兄并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至期,有重罪二人,其一醉不能归,逮二日反。馀一囚十日不来,五官朱千期请见自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当自反。囚寮翰墟里,不能自归。乡村责让,率领将送意常逃者。远近叹服焉。

《北齐书》曰:梁湘东王绎遣世子方诸出镇郢州,颜之推常管记室。值侯景陷郢,之推被执,频欲煞之,赖其行台郎中王则屡护救免,囚送建邺。

《北史》曰:萧捴入周,为上州刺史,为政以礼让为本。尝至元日,狱中囚系悉放归家,听三日然后赴狱。主者争之,捴曰:"昔王长、虞延见称前史,吾虽寡德,窃怀景行,以之获罪,弥所甘心。"诸囚荷恩,并依限而至。吏人称其惠化。

《陈书》曰:张种以外戚赐无锡嘉兴县秩。尝於无锡,见有重囚在狱,天寒,呼囚曝日,遂失之。陈文帝闻之,笑而不责。

《南史》曰:吉翰迁豫州梁郡诸军,时有死罪囚,典签意欲活之,因翰入閤斋呈事,翰省说语,令且去,明可更呈,典签不敢复入。呼之乃来,取昨所呈事。视讫,谓曰:"卿意当欲宥此囚死命,昨於斋坐,见其事,亦有心活之。但此囚罪重,不可全贷。既欲加恩,卿便当代任其罪。"因命左右收典签,付狱煞之,原此囚生命。

《唐书》曰:韦仁寿,隋大业末为蜀郡法司书佐,狱无冤囚。其有得罪者,临将就戮,犹西向为仁寿礼佛而死。

又曰:太宗亲录囚徒,多所原宥。见死罪者,悯之,放归于家,限至来秋即戮。乃敕天下死囚,皆放令入京,并依期而集。於是天下死罪囚三百九十人皆释禁,自至朝堂,不劳督领,一无逃散。太宗感其奉法,竟尽赦之。

又曰:高宗遵贞观故事,务在恤刑。尝问大理卿唐临在狱系囚之数。临对曰:"见囚五十馀人,惟二人合死。"上以囚数少,甚喜。

又曰:吕元应为蕲州刺史,颇着恩信。尝岁终阅郡囚,囚有自告者曰:"某有父母在,明日元正,不得相见。"因泣下。元应悯焉,尽脱其械纵之,与为期。守吏曰:"贼不可纵。"元应曰:"吾以忠信待之。"及期,无后到者。由是群盗感义,相引而去。

韩子曰:温人入周,周不内。问之曰:"客耶?"对曰:"主人也。"问其巷而不知也。吏曰:"囚之。"君使人问之曰:"子非周人也,而自谓非客,何也?"对曰:"臣少也诵《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今君天子,则我天子臣也。"

《淮南子》曰:拘囹圄者,以日为修。当市死者,以日为短。

《吴越春秋》曰:吴王拘越王句践与大夫范蠡於石室,吴王疾,越王谓太宰嚭曰:"囚臣请一见问疾。"太宰入言,吴王乃见越王也。

《列女传》曰:严延年为河南太守,河南号曰屠伯。(以其刑煞为主。若屠者也。)其母尝从东海来,欲就延年。昆洛阳,適见报囚。(所执决刑戮之囚也。)母大惊,便周骷亭,不肯入府。

《会稽典录》曰:盛吉拜廷尉。吉性多仁恩,务在哀矜。每至冬月,罪囚当断,夜省刑状。其妻执烛,吉持笔,夫妻相向垂泣。妻尝谓吉曰:"君为天下执法,不可使一人滥罪。"

《太公金匮》曰:文王问太公曰:"天下失道,忠谏者死。予子伯邑考为王仆御,无故烹之,囚予於羑里,以其羹歠予。"

《风俗通》曰:囚,遒也,言辞穷得罪诛遒也。礼:罪人寘诸圆土,故囚字为口中人,此其象也。

《陈留耆旧传》曰:虞延除细阳令,每至岁时伏腊,辄休,遣囚各归家。囚并感其恩,应期而还。

韩阳《天文要集》曰:流星入昴,贵人有系囚也。

《论衡》曰:李子长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陷,卧木囚其中。罪正者木囚不动,冤侵夺者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耶?将天神之气动木囚也?

○徒

《史记》曰:秦始皇至湘山,逢大风,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对曰:"尧女舜撇蘙。死而葬此。"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伐湘山树,赭其山上。

又曰: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多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愿从者十馀人。

《汉书》曰:匈奴侵寇,王莽大募天下囚徒,拇墅曰猪突犭希勇。(服虔曰:突者,逐也。惟触突人,故取以为喻也。)

范晔《后汉书》曰:尚书郎张俊自狱中上书讼罪,而俊狱己报廷尉。将出穀门,临行刑,邓太后诏驰骑,以减死论。俊上书谢曰:"孤恩负义,自陷重刑。请断竟讫,无所复望。廷尉鞠遣,刀斧在前,棺絮在后,魂魄飞扬,形容己枯。陛下圣泽,以臣尝在近密,识其状貌,复其眼目,留心曲虑,特加偏覆。丧车复还,白骨更肉,披棺发椁,起见白日。天地父母,能生臣俊,不能使臣俊当死复生。陛下德过天地,恩重父母,诚非臣俊破碎骸骨,举宗腐烂,所报万一。臣俊徒也,不得上书,不胜去死就生,惊死勇跃,冒昧拜章。"世皆哀其文。

《魏略》曰:人得崔琰书,以裹帻笼,持其笼行都道中。时有与琰宿不平者,遥见琰名着帻笼,从而视之,遂白太祖,以为琰腹诽心谤,乃收付狱,髡刑输徒。前所白琰者又白云:"琰为徒,虬须直视,心似不平。"太祖亦以为然,遂欲煞之。

又曰:王陵字彦云,太原人。凌为发干长,遇事,髡刑五年,当道扫除。时太祖下车,过问:"此何徒?"左右以状对。太祖曰:"此所坐亦公耳。"於是选为骁骑主簿。

《三国典略》曰:太原公洋之赴晋阳也,阳休之劝崔季舒曰:"一日不朝,其间容刀。"季舒性好声色,心在闲放,遂不请行,欲恣其淫乐。司马子如等缘宿憾,乃奏暹及季舒过状,各鞭二百,徒於马城,昼则供役,夜置地牢。

《琐语》曰:晋冶氏女徒病,弃之。舞嚚之马僮饮马而见之,病徒曰:"吾良梦。"马僮曰:"汝奚梦乎?"曰:"吾梦乘马如河汾三恚币愿嫖瑜亍!舞嚚自往视之曰:"尚可活,吾买汝。"答曰:"既弃之矣,犹未死乎?"舞嚣曰:"未。遂买之。"至舞嚚氏而疾有间,而生荀林父。(《神翼记》又载之。)

《锺离意别传》曰:司徒侯霸辟意署议曹掾,以诏书送囚徒三百馀人到河北连阴。冬盛寒,徒皆贯连械,不复能行。到弘农县,使令出见钱为徒作襦袴,各有升数。令对曰:"被诏书,不敢妄出钱。"意曰:"使者奉诏命,宁私行耶?"出钱使上尚书,使者亦当上之。"光武皇帝得上状,见司徒侯霸曰:"所使吏何乃仁恕用心乎?诚良吏也。"襦袴既且悉到,前县给赐糜粥。后谓徒曰:"使者不忍善人婴刑,饥寒感恻於心。今以得衣矣,欲悉解善人械桎,得逃去耶?"皆曰:"明使君哀徒,恩过慈父,身成灰土,不敢逃亡。"意复曰:"徒中无欲归候亲者耶?"其有节义名者五六十人,悉解械桎,先遣之,与期日会作所,徒皆先期至也。

刘桢《京口记》曰:有龙目湖,秦始皇东游,观地势,曰有天子气。使赭衣徒三千人凿此中间长冈授飨,因改名为丹徒。

《风俗通》曰:徒不上墓,说新遭刑罪,原解者不可以上墓祠祀,令人死亡。谨案《孝经》: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曾子病困,启手足以归全也。今遭刑者髡首剔发,身被加笞,新出狴犴,臭秽不洁。凡祭祀者,孝子致斋,贵馨香如亲存也。时见子被刑,心有恻怆,缘生事死,恐明不歆承,当不上能鼹。

郭子曰:刘道贞尝为徒,扶风王司马骏以五匹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谈。

孔融《肉刑论》曰:今之洛阳道桥作,徒囚於厮役十死一生。故国家常遣三府请诏,月一案行。又置南甄官使者,主养病徒,仅能存之。语所谓"洛阳豪徒韩伯密,加笞三百不中一,髡头至耳发诣膝"。此自为刑,非国法之意。

○徒作年数

《周礼·秋官上·大司寇》曰: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舍之。

又《秋官上》曰:司圆掌收教罢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能改,出圆土者煞。

《汉书》曰:罪人狱己决,完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应劭注曰:鬼薪,为宗庙取薪。白粲,泽水使正白。)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隶臣妾一岁,免为庶人。

《晋律》曰:髡钳,五岁刑,笞二百,(若诸士诈伪,将吏越武帝垣,兵守逃归家,兄弟保人之属,并五岁刑也。)四岁刑,(若复上闻入殿门上变事,漏露泄选举事,误发密事,殴兄娣之属,并四岁刑。)三岁刑,二岁刑。(二岁刑减一等,入罚金。二岁以上至五岁刑,皆耐罪。若越城作奔,走马众中,有挟天文图识之属,并为二岁刑。)

张斐《律序》曰:徒加不过六,囚加不过五,(罪己定为徒,未定为囚。)累作不过十一岁。(五岁徒犯一等加六岁,犯六等加为十一岁作。)累笞不过千二百。(五岁徒加六等,笞一千二百。)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