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

○宗庙神主

宗庙

《易·萃卦》曰:王假有庙。(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

又《涣卦》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尚书逸篇》曰: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天子立七庙,有德之主则为祖宗,其庙不毁,故可观德。)

《毛诗·文王·绵》曰: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绳则直。缩板以载,作庙翼翼。

又《閟宫》曰:新庙奕奕,奚斯所作。

又《清庙》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清庙者,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宫也。谓祭文王也。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祭之而歌此诗也。庙之言貌也。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但以生时之居,立宫室家貌为之耳。成洛邑,居摄五年时。)于穆清庙,肃雍显相。(于,叹辞也。穆,美。肃,敬。雝,和。相,助也。笺云:显,光也,见也。于乎美哉,周公之祭清庙也!其礼仪敬且和,又诸侯有光明著见之德来助祭。)

《周礼·春官上》曰: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礼记·曲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

又《曲礼》曰: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

又《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又《礼器》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

又《文王世子》曰: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娶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

又《明堂位》曰: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珪,疏屏,天子庙饰也。(山节,刻欂栌为山也。藻棁画侏儒柱为藻文也。庙,重屋也。重檐,承壁材也。刮,摩也。乡,牖属,谓夹户窗也。每室八窗为四达。反坫,反爵之坫也。出尊,当尊南也。惟两君为好,既献,反爵于其上,礼君尊于两楹之间也。祟,高也。康读为亢龙之亢。屏谓之树,今思也,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矣。)

又《杂记》曰: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人举羊升屋,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又《祭法》曰: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为鬼。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适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庙之言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桃之言超也,超上意也。封上曰坛,除地曰墠。《书》曰:三坛同墠。)

又《中庸》曰: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

又《祭法》曰: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

《左传·桓公》曰:宋华父督已杀孔父,而杀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非礼也。

又《桓公》曰:清庙茅屋。(以茅饰屋,著俭也。清庙,肃然清静之称。)

又《僖上》曰:震夷伯之庙,罪之也。于是展氏有隐慝焉。

又《文公下》曰:太室之屋坏,书不恭也。

又《成公三年》曰:甲子,新宫灾,三日哭。(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凭,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

又《襄二》曰: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周庙,文王庙也。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临于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

《公羊传·文公》曰:世室屋坏。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

《穀梁传·成公》曰:新宫灾,三日哭。新宫者,祢宫也。(祢,父也。成公之父宣公之宫也。)

《孝经》曰:宗庙致敬,不忘亲也。

又曰:为之宗庙,以鬼享之。(宗者,尊也。庙者,貌也。先祖之尊貌所居中宫何?以为人死精魂归乎天,形体不藏,存之即存,不存则亡,明先祖神死依人也。)

《孝经援神契》曰:庙所以尊祖也。

《论语·八佾》曰: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家语》曰:孔子在齐,景公造焉。左右白曰:"周使至,言先王庙灾。"景公曰:"何王庙?"孔子曰:"此必厘王庙。夫厘变文武之制,而作玄黄华丽之饰,故天殃其庙焉。"有顷,左右报所灾者厘王庙。景公曰:"善哉!圣人之智过人远矣。"

又曰: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矣。思其人,犹爱其树;尊其人,必敬其道也。"

《史记》曰:秦始皇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应劭曰:回中在安定高平。孟康注曰:回中在北地。)作信宫渭南。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庙道通骊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

又曰:高祖崩,群臣皆曰:"高祖起细拨乱,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及孝惠五年,思高祖之悲乐沛,以沛宫为高祖原庙。(徐曰:《光武纪》曰:"上幸丰,相高祖于原庙。"骃谓:原,再也。先既已立庙,今又拜立,故谓之原也。)

《汉书》曰:惠帝为东朝长乐宫。及间往,数跸烦民,作复道。方筑武库南。叔孙通奏事,因请间曰:"陛下何自筑复道高帝寝,衣冠月出游高庙?子孙奈何乘宗庙道上行哉?"惠帝惧曰:"急坏之。"通曰:"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愿陛下为原庙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宗庙,大孝之本。"上乃诏有司立原庙。惠帝尝出游离宫,通曰:"古者有春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上许之。诸果献由此兴。

又曰:文帝作顾城庙。(服虔曰:庙在长安城南。文帝作,还顾见城,故名之。应劭曰:文帝自为之。制度界狭、若顾望而成,故曰顾城。贾谊曰:目顾城之庙为天下,太宗与汉无极。或曰地名也。如淳曰:身存而为庙,若《尚书》"顾命"也。高祖庙曰原庙,文帝庙曰顾城庙,景帝庙曰德阳,武帝庙曰龙渊,昭帝庙曰徘徊,宣帝号里裎,元帝庙曰长寿,成帝庙曰成阳。)

又曰:梅福上书谏曰:"武王克殷,未下车存五帝之后。封殷于宋,绍夏于杞,明著三统,示不独有也。是以姬姓半天下。迁庙之主出于户,所谓存人自立也。

又曰:宣帝即位,尊孝武庙为世宗。所行巡狩,郡国皆立庙,告祠世宗庙。有白鹤集后庭,以立世宗庙告祠。孝昭寝,有雁五色集殿前,西河筑世宗庙,神光兴于殿旁。有鸟曰鹤,前赤后青,神光又兴于房中,如烛状。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锺音,房卢大开,夜有光,殿上尽明。

又曰:王莽以宗庙未修,张邯说莽曰:"德盛者文缛。宜崇其制度,宣示海内,且令万世之后,无以复加也。"莽乃博征天下工匠、诸图画及吏民,以义入钱穀助作者,骆驿道路。坏彻城西苑中,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宫及平乐、当路、阳禄馆,凡十馀所,取其材瓦,以起九庙。

《帝王世纪》曰:汉景帝庙名德阳,宣帝庙名里裎,武帝庙名龙渊,文帝庙名顾成,昭帝庙名徘徊。

《东观汉记》曰:中元元年十月,甲申,使司空冯鲂告祠高祖庙,吕太后不宜配食,以薄太后配。迁吕太后于园,四时止祭。

又曰: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与世宗庙与皇帝交献荐,如光烈皇后故事。

又曰: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神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苍上言:"文、武、宣、元袷食高庙,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从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

袁山松《后汉书》曰:天子自洛阳迁都长安。初,长安遭赤眉乱,宫室焚尽,惟有高庙,遂居之。

《汉杂事》曰:光武弃天下,以再受命,复汉祚,更起庙,称世祖。孝明临崩,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孝章不敢违。是后遵奉藏世祖庙,如孝明之礼,而园陵皆自起寝,孝明庙曰显宗,孝章曰肃宗。是后踵前,孝和为穆宗,孝安曰敬宗,孝顺曰恭宗,孝桓曰威宗。今洛阳诸陵,皆晦望二十四气伏社蜡及四时上饭,太官送用物,园令食监典省。其亲陵一所,宫人随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陈严具天子以正月五月供毕后,上原陵,以次周遍,公卿百官皆从。四姓小侯诸家妇,凡与先君有瓜葛者及诸侯王大夫、郡国计吏、匈奴朝者、西国侍子皆会。尚书官属西除下在先帝神坐后,大夫计吏皆当前,下占其郡国穀价、四方改异,欲先帝魂神具闻之也。遂于亲陵各赐计吏而遣之。

《魏书》曰:辛酉,有司奏造二庙,立文皇帝庙,与高祖合祭,亲尽以次毁。特立武皇帝庙,四时享祀,为魏太祖,万载不毁。

《吴录·地理志》曰:会稽有禹庙,始皇配食。王郎为太守,黜之。

王隐《晋书》曰:太康十年,太庙成,迁神主于新庙,赐王公以下至司马督子弟官,赐作庙者帛。

《帝王世纪》曰:汉景帝庙名德阳,宣帝庙名里裎,武帝庙名龙渊,文帝庙名顾成,昭帝庙名徘徊。

《汉晋阳秋》曰:武帝改营太庙,南致荆山之木,西采华山之石,铸铜柱十二,涂以黄金,镂以百物,填以丹青,缀以珠玉。

《晋书·礼志》曰:武帝太始三年,有司奏置七庙,诏宜权立一庙。群臣议:上古清庙一宫,周制七庙,舜承尧禅,受终文祖,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故事。

《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群臣议奏,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祗。逮至周室,制为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

《后魏书》曰:武定六年二月,将营齐献武王庙,议定室数形制。兼度支尚书崔昂等议:按《礼》,诸侯五庙,太祖亲庙四。今献武王为始封之君,便是太祖,既通在亲庙,不容立五室。且帝王亲庙,亦不过四,今宜四室,二间两头一颊室,厦头徘徊鸱尾。又按《礼图》,诸侯庙止开南门,而二王后附。《祭仪注》云,执事者列于庙东门之外。既有东门,明非一门。献武礼数既隆,备物殊等,惟据今庙宜开四门,内院南面开三门,馀及外院四面皆一门。

《齐书·礼志》曰:世宗梦太祖曰:"宋氏诸帝尝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吾祠。"上乃敕豫章王妃庾氏,四时还青溪宫旧宅处内舍堂,奉祠二帝二后,牲牢服章,用家人礼。

《晋起居注》曰:武帝太安中诏曰:往者,仍魏氏旧庙处立庙,既壅翳不显,材木弱小,至今中间有跌桡之患。今当修立,不宜在故处。太仆寺南临甬道,地形显敞,更于此营之,主者依典礼施行。

《晋书》曰:桓玄篡,问众曰:"朕其败乎?"曹靖之对曰:"神怒人怨,臣实惧焉。"玄曰:"人或可怨,神何可怒?"对曰:"移晋宗庙,飘泊无所,大楚之祭,不及于祖,此其所以怒也。"

《白虎通》曰:礼圣王所以制宗庙何?曰生死殊路,故敬鬼神而远之。所以有屋何?所以象生之居。

又曰:臣待放于郊,君不绝其禄者,以其禄三分之一与其妻长子,使得祭其宗庙。赐之环即还;赐之玦则去。

又曰:王者立宗庙何?缘生以事死,敬亡若事存,欲立宗庙而祭之,此孝子之心,所以追继养也。

《释名》曰:庙,貌也。先祖形貌所在。寝,寝也,所寝息也。

《三辅故事》曰:光武至长安,宫阙烧尽,徙都洛阳,取十二陵合为高庙,作十二室。太常卿一人,别治长安,主知齐祠事,谓之高庙。

《汉武故事》曰:宣帝立孝武庙于河东。告祠日,见一人骑马,马异于常马,持尺一札,赐将作函,文曰:"汝绩克成,赐汝金一斤。"因忽不见,札乃变为金一斤。

《蜀王本纪》曰:禹生于石纽,禹母天珠孕禹,坼副而生禹于涂山,娶妻生子名启。于今涂山有禹庙,亦为其母立庙。

《三辅黄图》曰:王莽于长安城南作九庙。

又曰:太上皇庙在长安香街南。

《墨子》曰:昔三苗大乱,天命殛之,雨血三朝,龙生于庙。

《说苑》曰:卫孙文子问王孙贾曰:"吾先君之庙小,欲更之,可乎?"对曰:"古之君子以俭为礼,今之君子以大易之。"

桓谭《新论》曰:王莽起九庙,以铜为柱,甍带金银,错镂其上。

王婴《古今通论》曰:夏曰世室,世世祭祀之也。殷曰重屋,重夏为屋四霤。周曰宗庙,尊其生存之貌,示不死之,故致之于更。

《楚辞·天问·序》曰:屈原放逐,彷徨山泽,仰天叹息。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画天地山川神灵,琦玮谲诡,及古贤圣怪物行事。周流罢倦,休息其下,仰见图画,因书其壁,呵而问之。

《晋诸公赞》曰:王凌字彭祖,为幽州刺史。寻洛阳破,后承制建行台,以宗庙焚毁,设坛望祀七室及功臣配食。

○神主

《礼记·曲礼》曰:措之庙,立之主,曰帝。

又《檀弓下》曰:爱之斯录之也,敬之斯尽其道焉耳。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缀,连也。殷人作主而连其重,悬诸庙也。)周主撤重焉。

又曰: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也?"孔子曰:"天无二日,国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

《礼记外传》曰:人君既葬之后,日中虞祭,即作木主以存神。(未葬以前,悬重于庭以代主也。)庙主用木者,木落归本,有始终之义。(人之生也,无不死。木生于亥又落于亥,是归本也。)天子庙主长尺二寸,诸侯一尺。四向孔穴,午达相通。(漆书谥号曰神主。)葬后孝子心目无所睹,故用以主其神也。

《公羊传·文公》曰:二年,丁丑,作僖公主。虞主用桑,练主用栗,作僖公主不时也。

《左传·庄公》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桓公,郑始受封君也。宗祏,宗庙中藏主石室。言已世为宗庙守臣。)

又《文公》曰:葬僖公,缓也作主,非礼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户柩已远,孝子思慕,故造木主立几筵焉。)丞尝禘于庙。

又《昭五》曰:使祝史徒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祏,庙主石室。周庙,厉王庙也。)

《论语·八佾》曰: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五经异义》曰:谨按:大夫以石为主,礼无明文。大夫、士无昭穆,不得有主。今山阳民俗,祀有石主。

又曰:《春秋左氏传》曰:徙主石于周庙。言宗庙有郊宗,石室所以藏栗主也。虞主所藏,无明文也。

又曰:今《公羊》说,卿大夫士非有土、子民之君,不得禘袷,序昭穆,故无木主。大夫束帛依神,士结茅为丛。

又曰:《论语》,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答:"夏后氏以松,夏人都河东,河东宜松也;殷人以柏,殷人都亳,宜柏也;周人以栗,周人都沣镐,沣镐宜栗也。"

《五经要义》曰:木主之状,四方,穿中央以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尺,皆刻陲褛背也。

又曰:主者,神象也。凡虞主用桑,桑犹丧也,丧礼取其名。练主用栗,栗者,敬也,祭礼取其恭。

《五经通义》曰:诸侯会天子,则以方明为主。觐礼云:明,木也。其形四方六面,上玄下黄,东青南赤,西白北黑。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

谢承《后汉书》曰:赤眉盆子去长安,西入右扶风。邓禹至长安中昆明池,率诸将齐戒,择吉日入城,谒高帝庙,修礼祠祭,劳赐吏士。因收十二帝神主,以故高庙郎来辅守南庙,令行京兆尹承事桉行扫除诸园陵,为置卒吏奉守焉。遣铺奉主诣京师。

王隐《晋书》曰:李裔字宣伯,父敏,为公孙度所迫,浮海莫知所终。裔以父母不知存亡,设木主以奉之,由是发名。

《晋起居注》曰:孝武太元二十年,简文皇帝宣太后正号,神主移庙。戊寅,口诏:移神主可停前后鼓吹。

挚虞《决疑要注》曰:庙主藏于户外西墉之中。有石函,名曰宗祏。古者帝王出征,于车载迁庙之主及社主以行。秦汉魏不载主也。

《唐书》曰:祔顺宗于庙,迁中宗神主于夹室。有司以中宗为中兴之君,当百代不迁。宰臣召史官蒋武问之,武对曰:"中宗以弘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时春秋已壮矣。及母后篡夺,神器潜移。其后赖张柬之等同谋,国祚再复。此盖同于反正,恐不得号为中兴之君。凡非我失之,自我复之,谓之中兴,汉光武、晋元帝是也。自我失之,因人复之,晋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与惠、安二帝事同,即不可为不迁主矣。"

《白虎通》曰:祭所以尸主何?本神无方,孝子以主系心。

又曰:所以虞而立主何?孝子既葬,曰中反虞,念亲已没,棺柩已去,怅然失望,彷徨哀痛,故设桑主以虞,所以慰孝子之心,虞安其神。所以用桑者,始与神相接。三王俱以桑。

《说文》曰:祏,宗庙主也。《礼》郊宗石室。一曰大夫以石为主。从示,从石,石亦声也。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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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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