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六

○书下

古文

王隐《晋书》曰:荀勖领秘书监,始,书师锺朗法。太康二年,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勖自撰次注写以为《中经》,别在秘书,以较经传阙文,多所证明。

《书断》曰:古文者,黄帝史苍颉所造也。颉首有四目,通於神明,仰观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采乎众美,合而为字。是曰古文,《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苍颉放象"是也。夫文字者,总而为言,包意以名事也;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备其文理,象形之属,则为之文;因而滋蔓,母子相生,形声、会意之属,则谓之字。字者,言孳乳浸多也。题於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舒也,纪也。

又曰:魏卫觊,字伯儒,河东安定人。官至侍中。尤工古文,笔迹精绝。魏初淳古文者,出於邯郸淳。伯儒写淳古文《尚书》,以示淳,淳不能别。

篆书

《汉书》曰:元帝善史书。(史籀所作大篆。籀,音纣。)

《续汉书》曰:灵帝置鸿都门,诸生能为尺壁赋,及以工书鸟篆相课试,至千人焉。

《魏略》曰:邯郸淳,善苍颉虫篆、许氏字指。

《后魏书》曰:窦遵善楷、篆。北京诸碑,及台殿楼观门题,多其书也。

《书断》曰:秦李斯妙六篆,始省改之为小篆,著《苍颉篇》七章。虽帝王质文,世有损益,终以文代质,渐就浇醨。则三皇结绳,五帝画象,三王肉刑,斯可况也。古文可为上古,大篆为中古,小篆为下古。三古谓之实,草隶渭为华。妙极於华者,羲、献;精穷於实者,籀、(籀,史籀。)斯。始皇以和氏之璧琢而为玺,令斯书其文。今泰山、绎山及秦望等碑,并其遗迹,谓国之伟宝,百世之法式。斯小篆入神,大篆入妙。

《书断》曰:大篆者,周宣王大史史籀所作也。或云: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为篆。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甄酆定六书,三曰篆书;八体书法,一曰大篆。又《汉书·艺文志》《史籀》十五篇,盖此也。

又曰:《吕氏春秋》云"苍颉造大篆",非也。若苍颉造大篆,则置古文何地?即籀、篆,盖其子孙是也。

又曰:小篆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

蔡邕《篆势》曰:体有六篆,妙巧入神,或象龟文,或化龙鳞。纡体放尾,长翅短身,延颈胁翼,势似凌云。

八分书

《唐书》曰:张廷珪与陈州刺史李邕亲善,屡上表荐之。邕所撰碑碣之文,必请廷珪八分书之,甚为时人所重。

《世论》曰:安定梁鹄,字孟皇,善八分书。太祖使书信憧宫门榜题。

《书断》曰:八分书者,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

又曰:后汉师宜官,南阳人也。灵帝好书,征天下工书於鸿都门,至数百人。八分称宜官为最,大则一字径丈,小则方寸千言。甚矜其能,而性嗜酒。或时空,至酒家,因书壁以雇之。观者云集,酤酒多售。

隶书

《吴志》曰:张昭,字子布,善隶书。

《晋书》曰:王羲之,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游云,矫若惊龙,深为从伯敦、导之所器重。

《晋中兴书》曰:李充,字弘度。母卫氏,廷尉展之妹也。充少孤,母聪明有训,又善楷书,妙参锺、索,世咸重之。克从兄咸亦善书。

沈约《宋书》曰:文帝善为隶书。

又曰:羊欣,字敬元,长隶书。父不疑,初为乌程令,欣年十二,时王献之为吴兴太守,甚知爱之。献之尝夏月入县,欣着新绢裙昼寝,献之书裙数幅而去。欣本工书,因此弥善。

《齐书》曰:王僧虔善隶书,宋文帝见其书素扇,叹曰:"非惟迹逾子敬,又当器雅过之!"

《齐书》曰:周颙,少往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能。文惠太子使颙书玄圃茅斋壁,国子祭酒何胤以倒薤书求就颙换之,颙笑曰:"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三国典略》曰:周白石县男赵文深,以题榜之功,除魏兴郡守。文深,字德本,南阳宛人也。少学楷隶,有锺、王之则。当时书惟文深及冀俊而已。王褒尤善书,文深惭恨,形於言色。后知好尚难及,改习褒书,竟无所成,转被讥诮,谓之学步邯郸焉。至於碑榜,人莫之逮,褒亦推之。宫殿楼阁,皆其迹也。世宗令至江陵书景福寺碑,萧察观而美之。

《陈书》曰:萧引善隶书,为当时所重。高宗尝披奏事,指引署名曰:"此字笔势翩翩,似鸟之欲飞。"引谢曰:"此乃陛下假其羽毛耳。"

《唐书》曰:薛稷好古博雅,尤工隶书。自贞观、永徽之际,虞世南、褚遂良,时人宗其书迹,自后罕能继者。稷外祖魏徵家,图籍多有虞、褚旧迹,稷锐精模仿,笔势遒丽,当时无及之者。

《书断》曰: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邈字元岑,始为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奉事烦多,篆家难成,乃用隶书。为隶人佐书,故曰隶书。

又曰:和帝时,贾鲂撰《滂喜篇》。以《苍颉》为上篇。《训纂》为中篇,《滂喜》为下篇,所谓《三苍》也。皆用隶字写之,隶法由兹而广。郦善长

《水经注》曰:临淄人发古冢,得棺,前和外隐起为隶字,言齐太公六代孙胡公之棺也,惟三字是古,馀同今书。证知隶字出古,非始於秦也。

成公绥《隶势》曰:虫篆既繁,草藁近伪,适之中庸,莫尚於隶。

草书

《东观汉记》曰:北海静王睦善草书,临病,明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焉。

范晔《后汉书》曰:张超并善於草书,妙绝时人。

《魏志》曰:刘廙转五官将文学,文帝器之,命廙通草书。

《晋书》曰:王献之,时议者以为羲之草书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媚趣过之。

又曰:卫瓘,字伯玉,与尚书郎敦煌索靖俱善草字,时人号之一台二妙。汉末,张芝善草书,论者谓瓘得伯英之筋,靖得伯英之肉。

《北齐书》曰:赵仲舒善草隶,虽与弟书,字皆楷正,云:"草不可解,若放之於人,即似相轻易;若当家卑幼,又恐其疑。"

《三国典略》曰:萧子云,齐豫章文献王之子,有文学,工草书,与兄子显、子昭齐名。少子特又善书,梁武帝称之曰:"子敬之迹不及逸少,萧特之书遂逼其父。"

《陈书》曰:文帝时,军人於丹徒盗发晋郄昙墓,获晋右军将军王羲之书及诸名贤遗迹。事觉,其书并没县官,藏於秘府。文帝以伯茂好古,多以赐之。由是伯茂大工章草,甚得右军之法。(伯茂,始兴王也。)

《唐书》曰:贺知章善草书,好事者供其笺翰,每纸不过数十字,共传宝之。时有吴郡张旭,亦与知章相善,而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时人号为张颠。

《三辅决录》曰:赵袭,字元嗣,为敦煌太守。先是,杜伯度、崔子玉以工草称於前世,袭与罗晖亦能草,颇自矜夸,故张伯英与袭同郡,太仆朱赐书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常有馀。"

张壹《非草书》曰:夫草书之兴也,其於近古乎?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盖秦之末,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分飞,故隶草趣急速耳,示简易之指,非圣人之业也。今之学草者,不思其简易之旨,直以为杜、崔之法,龟龙所见也,龀齿以上、苟任涉学者,废《仓颉》、《史籀》,竟以杜、崔为楷;私书相与,庶独就书,云适迫遽,故不及草。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指多矣!夫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馀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罢劳,夕惕不息,昃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坐,不遑谈戏,展指画地,见〈角思〉(苏来切,角中骨也。)出血,犹不休辍。然其为字,无益工拙,亦效颦者之增丑,学步者之失节也。

王右军《自叙·草书势》曰:昔秦时,诸侯争长,简檄相传,望烽走驲,正以篆隶之难,不救其速,遂作赴急之书,盖今草书也。其先出自杜氏,以张为祖,以卫为父;索、范者,伯叔也。二王父子,可谓兄弟,薄为庶息,羊为仆隶,自而叙之,亦不失仓公观鸟迹之意。抑体有疏密,意有倜傥,或有飞走流注之势,惊竦峭绝之气,滔滔闲雅之容,卓荦调宕之志;百体千形,而呈其巧,岂可一概而论哉!

《书断》曰:如淳云:"作起草为藁。"姚察曰:"草犹粗书,为本曰藁。"盖创文议出于此,草书之先,因于起草。

又曰:晋王逸少,妻郄氏,甚工书。七子献之,最知名;玄之、凝之、徽之、操之,并工草书。凝之妻谢蕴,有才华,亦善书,甚为君舅重焉。献之犹善草书,幼学于父,次习张。尔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率尔师心,冥合天矩,观其逸志,莫之与京。

又曰:齐谢朓,字玄晖,风华黼藻,当时独步,书甚有声,草殊流美。亦犹薄暮川上,则余霞照之;晚春林中,则飞花满目。

又曰:宋萧思话工书,学于羊欣,得其草妙。岗连尽望,势不断绝,虽无奇峰壁立之秀,可谓有巧矣。袁昂云:"羊真、孔草,萧行、范篆,各一时之妙也。"

飞白书

《宋书》曰:王僧虔为尚书令,尝为飞白书题尚书壁曰:"圆行方止,物之定质。修之不已则溢,高之不已则踬,引之不已则遗,是故去之宜疾。"当时嗟赏,以比座右铭。

《唐书》曰:刘洎除散骑常侍。洎性疏俊敢言。太宗工王羲之书,尤善飞白。尝宴三品已上于玄武门,帝操笔作飞白字赐群臣,或乘酒争取于帝手。洎登御座,引手得之。皆奏曰:"洎登御床,罪当死,请付法。"帝笑而言曰:"昔闻婕妤辞辇,今见常侍登床。"

又曰:马周,太宗尝以神笔赐周飞白书,曰:"鸾凤凌云,必资羽翼;股肱之寄,诚在忠良。"

又曰:高宗为飞白书以赐侍臣,赐戴至德曰:"泛洪源,俟舟楫。"赐郝处俊曰:"飞九霄,假六翮。"赐李玄敬曰:"资启沃,罄丹诚。"

《大业拾遗》曰:大业年,炀帝将幸江都,命越王侑留守东都,宫女半不随驾,争泣留帝,攀车惜别,指血染鞅。帝不回,因飞白题二十字留赐宫妓,云:"我梦江都好,征辽亦偶然。但留颜色在,离别只今年。"

《唐会要》曰:贞观十八年五日,(端午日。)太宗为飞白书,作鸾凤虬龙等字,笔势惊绝,谓司徒长孙无忌、吏部尚书杨师道曰:"五日旧俗,必用服玩相贺。朕今各贺君飞白扇二枚,庶动清风,以增美德。"

《书断》曰:飞白书者,后汉左中郎蔡邕所作也。王隐、王愔并云:"飞白,变楷制也。本是宫殿题署,势既劲大,字宜轻微不满,名为飞白。"王僧虔云:"飞白,八分之轻者。"虽有此说,案汉灵帝嘉平年,诏蔡邕作《圣皇篇》,篇成,诣鸿都门上。时方修饰鸿都门,伯喈待诏门下,见役人以垩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飞白之书。汉末魏初,并以题署宫阁。其体有二,创法於八分,穷微於小篆。自非蔡公设妙,岂能诣此?可谓胜寄冥通,缥缈神仙之事也。

《法书要录》曰:飞白,本是宫殿八分之轻者,全用楷法。吴时,张弘好学不仕,常著乌巾,时人号作张乌巾。此人特善飞白,能书者鲜不好之。

章草书

《晋书》曰:王羲之书,初不胜庾翼、郄愔,及其暮年方妙。尝以章草答庾亮,而翼深叹伏,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

《书断》曰:章草书,汉黄门令史史游所作也。卫恒、李诞并云:"汉初而有草法,不知其谁。"萧子良云:"章草者,汉齐相杜操始变藁法。"非也。王愔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是也。

又曰:索靖,字幼安。善章草,出韦诞,峻险过也。有若山形中裂,水势悬流,雪岭孤松,冰河危石。其坚劲,则古今不逮。

又曰:后汉徐幹,字伯张,善章草书。班固与弟超书称之曰:"得伯张书藁,知识读之,莫不叹息。"实亦艺由己立,名自人成。后有苏班者,平陵人也,五岁能书,甚为伯张之所称叹。

又曰:后汉张伯英,损益伯度章草,亦犹逸少增减元常真书。虽润色开华,精於断割,美则美矣;至若高深之致,质素之风,俱不逮其师也。然名为今古之独步。

又曰:张伯英,章草书《急就章》,字皆一笔而成,合於自然,可谓变化至极。羊欣云:"张芝、皇象,锺繇、索靖,时并号书圣。"

又曰:张芝善章草书。崔瑗云:"龙骧虎变,青出於蓝。"又创为今草,天纵尤异,率意超旷,无惜是非。若清涧长源,流而无限,萦回崖谷,任於造化。至於蛟龙骇兽,奔腾拏玃之势,心手随变,窈冥不知其所如也。精熟神妙,冠绝古今,则百世不易之法式。不可以智识,不可以勤求。若上士游乎沉默之乡,鸾凤翔乎大皇之野。韦仲将谓之草圣,岂徒言哉!

又曰:后汉张昶,字文舒,伯英季弟。为黄门侍郎,尤善章草,家风不坠,弈叶清华。书类伯英,时人谓之亚圣。

又曰:后汉杜度,字伯度,京兆杜陵人也,御史大夫延年曾孙,章帝时为齐相。善章草书,虽史游始草,书传不纪其能,又绝其迹。创其神妙,其惟杜公乎?韦诞云:"杜氏杰有骨力,而字画微瘦。崔氏法之,书体甚浓,结字工巧,时有不及。张芝嘉而学焉,转精其巧,可谓草圣。超前绝后,独步无双矣。"

行书

《书断》曰:后汉颍川刘德升,字君嗣,造行书,即正书之小伪。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书。王愔云:"晋世以来,工书者多以行书著名,昔锺元常善行狎书是也。尔后王羲之、献之并造其极焉。"

又曰:刘德升,桓、灵之时以造行书擅名。以草创,亦丰妍,风流宛约,独步当时。胡昭、锺繇,并师其法。而胡书体肥,锺书体瘦,亦各有德升之美也。

又曰:晋王脩,字敬仁,善行书。尝就右军求书,乃写《东方朔画赞》与之。王僧虔云:"敬仁书殆穷其妙,王子敬每省之,曰咄咄逼人。"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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