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四·东夷四

○高句丽

范晔《后汉书》曰:高句骊国,节於饮食,而好治宫室。其俗淫,皆洁净自喜,夜辄男女群聚为倡乐。

《魏略》曰:高句丽国,在辽东之东千里。其王都於丸都之下,地方二千里,户三万。多山林,无源泽,其国贫俭土着。为宫室宗庙,祠灵星社稷。其俗吉凶喜寇抄。其国置官,有相加军卢、沛者、古邹加,尊卑各有等。本捐奴部为王,稍微弱,今桂娄部代之。大家不田作,下户给赋税,如奴。俗好歌舞。其人自喜跪拜申一脚,与夫馀异,行步皆走。又以十月会祭天,名曰东盟。有军事亦祭天,杀牛观蹄,以占吉凶。大加着帻,如帻无后;其小加着折风,形台弁。无牢狱,有罪者即会加评议,便杀之,没入妻子为奴婢;盗一责十二。婚姻之法,女家作小屋於大屋之后,名为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女家听之,至生子,乃将妇归。其俗淫,多相奔诱。其死葬有椁无棺,停丧百日。好厚葬,积石为封,列种松柏。兄死,亦报嫂。俗有气力,便弓矢、刀矛,有铠,习战。又有小水犭百,俗出好弓,其马小,便登山。夫馀不能臣也,沃沮、东秽皆属之。其国都依大水而居。王莽时,发句丽以伐胡,不欲行,亡出塞,为寇害。莽更名为下句丽。

《后魏书》:高句丽者,出於夫馀。自言先祖朱蒙,母河伯女,夫馀王闭於室中,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既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夫馀王弃之,与豕,豕不食;弃之於路,牛马避之;又弃之野,众鸟以毛茹之。夫馀王剖之,不能破,遂还其母。其母以物裹之,置於暖处,有一男破壳而出。及其长也,字之曰朱蒙。其俗言朱蒙者,善射也。夫馀国人以朱蒙非人所生,将有异志,请除之。王不听,命之养马。朱蒙每私试,知其善恶,骏者减食令瘦,驽者善养令肥。夫余王以肥者自乘,以瘦者给朱蒙。后狩于田,以朱蒙善射,射给以一矢。朱蒙虽一矢,殪兽甚多。夫馀之臣又谋杀之。朱蒙母阴知,以告朱蒙。朱蒙与乌馀二人弃夫馀东南走。中道遇一大水,欲济无梁,夫馀人追之甚急。朱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孙。今日逃走,追兵垂及,如何得济?"於是鱼鳖并浮,为之成桥。朱蒙得度,鱼鳖乃解,追骑不得度。朱蒙至普述水,遇见三人,其一人衣着麻,一人着纳衣,一人着水藻衣,与朱蒙至纥升骨城,遂居焉。号曰高句丽,因以高为氏焉。

《北史》曰:朱蒙,在夫馀时,其妻怀孕,朱蒙逃后生子。始闾谐,及长,知朱蒙为国王,即与母亡归之,名曰闾达,委之国事。朱蒙死,至孙莫来立,乃并夫馀。汉武帝元封四年,灭朝鲜,置玄菟郡,以高句丽为县以属之。汉时,赐之衣帻、朝服、鼓吹,常从玄菟郡受之。后稍骄,不复诣郡,但於东界筑小城受之,遂名此城为帻沟娄。沟娄者,句丽城名也。

又曰:公孙度之雄海东也,高句丽伯固与之通好。伯固死,伊夷模立。伊夷摸数寇辽东,建安中,公孙康出军击之,大破其国,焚烧邑落。伊夷模更作新国於九都山下。

又曰:高句丽伊夷模死,其子位宫立。始,位宫曾祖宫,生而目开能视,国人恶之。及长,凶虐,国以破残。及位宫生,亦能视人。高丽呼相似为位,以为似其曾祖宫,故名位宫。亦有勇力,便鞍马,善射猎。魏正始中,位宫寇辽西。安平五年,幽州刺史毌丘俭将万人,出玄菟讨位宫,大战於沸流,败走。俭追至赪岘,悬车束马登丸都山,屠其所都。位宫单将妻子远窜。六年,俭复讨之,位宫轻将诸加奔伏沃沮。俭使将军王颀追之,绝沃沮千馀里,到肃慎南界,刻石纪功。又刊九都山铭不耐城而还。

又曰:后魏太武帝时,高丽王钊曾孙琏始遣使者诣安东,奉表贡方物,并请国讳。太武嘉其诚款,诏下帝系名讳於其国,使员外散骑侍郎李敖拜琏为都督辽海诸军事、高句丽王。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访其方事,云去辽东一千余里至栅城,南至小海,北至旧夫馀,人户三倍於前。后魏时,贡使相寻,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

又曰:后魏文明太后以献文六宫未备,敕琏令荐其女。琏奉表云:"女已出,求以弟女应旨。"朝廷许焉。会献文崩,乃止。

又曰:后魏太和十五年,琏死,其孙云立,复赐以衣冠服物车旗之饰。自此岁常贡献。至大统十年,其王成遣使至西魏朝贡。及齐受东魏之禅,又朝于齐文宣,加成使持节侍中、骠骑大将军,高丽王如故。

又曰:北齐天保三年,文宣至营州,使博陵崔柳使于高丽。求魏末流人。敕柳曰:"若不从者,以便宜从事!"及至,不见许。柳张目叱之,拳击成,坠於床下,成左右雀息不敢动,乃谢服。柳以五千户反命。

又曰:高句丽东至新罗,西度辽二千里,南接百济,北邻靺鞨一千馀里。人皆土着,随山谷而居,衣布帛及皮。土田薄瘠,蚕农不足以自供,故其人节饮食。其王好修宫室,都平壤城,亦曰长安城。其城随山屈曲,南临浿水。城内惟积仓储器备,寇至方入固守,王别为宅於其侧,不常居之。其外复有国内城及汉城,亦别都也,其国中呼为三京。复有辽东、玄菟等数十城,皆置官司,以相统摄焉。其置官有大对卢已下凡十二等分,掌内外事。复有内评五部褥萨,人皆头着折风,形如弁,士人加插二鸟羽。贵者其冠曰苏骨多,用紫罗为之,饰以金银。服大袖衫、大口裤、素皮带、黄革履。妇人裙襦加襈。书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兵器与中国略同。及春秋校猎,王亲临之。税布五匹、谷五石。游人则三年一税,十人共细布一匹。其刑法峻,罕有犯者。乐有五弦琴、筝、筚篥、横吹、萧、鼓之属,吹芦以和曲。每年初,聚戏浿水上,王乘腰舆,列羽仪观之。事毕,王以衣入水,分为左右二部,以水石相溅掷,喧呼驰逐,再三而止。性多诡伏,言辞鄙秽,不简亲疏,父子同川浴,共室寝。好歌舞。常以十月祭天,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为饰。好蹲踞,食用俎豆。出三尺马,云本朱蒙所乘马种,即果下也。风俗尚淫,不以为愧。俗多游女,夫无常人,夜则男女群聚而戏,无有贵贱之节。有婚嫁取,男女相悦即为之。男家送猪、酒而已,无财聘之礼;或有受财者,人共耻之,以为卖婢。死者殡在屋内,殡三年,择吉日而葬。居父母及夫丧皆三年,兄弟三月。初终哭泣,葬则鼓舞作乐以送之,埋讫,取死者生时玩好车马置墓侧,会葬者争取而去。

又曰:隋开皇中,高丽王元率靺鞨万馀骑寇辽东西,营州总管韦世冲击走之。帝大怒,命汉王谅为元帅,总水陆讨之,下诏黜其爵位。元亦惶惧,遣使谢罪,上表称"辽东粪土臣元"云云。上於是罢兵,待之如初,元亦岁遣朝贡。炀帝嗣位,天下全盛,高昌王、突厥启人可汗并亲诣阙贡献。於是征元入朝,元惧,蕃礼颇阙。大业七年,帝将讨元罪,车驾度辽水,止营於辽东。又敕诸将:高丽若降,即宜抚纳,不得纵兵入城。城陷,贼辄言降。诸将奉旨,不敢赴机,每先驰奏,比报,贼守御亦备,复出拒战,如此者三。帝不悟,由是食尽师老,转输不继,诸军多败绩,於是班师。

又曰:隋大业九年,炀帝复亲征高丽。敕诸军以便宜从事。诸将分道攻城。贼势日蹙。会杨玄感作乱,帝大惧,即日六军并还。十年,发天下兵,会贼盗蜂起,所在阻绝,军多失期。至辽水,高丽亦困弊,遣使乞降。帝许之,顿怀远镇受其降,仍以俘囚军实归至京师。

《南史》曰:高丽本有五族,有消奴部、绝奴部、慎奴部、灌奴部、桂娄部。本消奴部为王,微弱,桂娄部代之。其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焉。晋安帝义熙九年,高翼奉表献赭白马。宋元嘉十五年,冯弘为魏所攻败,奔高丽北丰城,表求迎接。文帝遣使王白驹、赵次兴迎之,并令高丽资遣。琏不欲弘南,乃遣将孙漱、高仇等袭杀之。白驹等率所领七千馀人生擒漱,杀仇等二十人。十六年,文帝欲侵魏,诏琏献马八百匹。大明二年,又献肃慎矢及楛矢、石砮。历齐、梁,并授爵位,遣使奉表献方物不绝。

《唐书》曰:高丽者,出自扶馀之别种。其国都於平壤城,即汉乐浪郡之故地,在京师东五千一百里。其官大者号大对卢,比一品,总知国事。三年一代,若称职者,不拘年限。交替之日,或不相祗服,皆勒兵相攻,胜者为之。其王但闭宫自守,不能制御。次曰太大兄,比正二品。对卢以下,官总十二级。外置州县六十馀城,大城置傉萨一人,比都督。诸城置道使,比刺史。其下各有僚佐,分掌曹事。衣裳服饰,惟王五彩,以白罗为冠,白皮小带,其冠及带咸以金饰。官之贵者,则青罗为冠,次以绯罗,插二鸟羽及金银为饰。衫筒袖,裤大口,白韦带,黄革履。国人衣褐戴弁,妇人首加巾帼。好围棋、投壶之戏,人能蹴鞠。食用笾豆簠簋樽俎罍洗,颇有箕子之遗风。其所居必依山谷,皆以茅草葺舍,惟佛寺神庙及王宫官府乃用瓦。其俗贫窭者多冬月皆作长坑,下燃火,温以取暖;种田、养蚕略同中国。城东有大穴,名神隧,皆以十月王自祭之。俗爱书籍,至於衡门厮养之家,各於街衢造大屋,谓之局堂,子弟未婚之前,昼夜於此读书、习射。

又曰:武德二年,高丽王建武遣使来朝。四年,又遣使朝贡。高祖感隋末战士多陷其地,五年赐建书云:"在此所有高丽人等,已令追括寻即遣送;彼处有此国人者,王可放还,务尽绥育之方,共弘仁恕之道。"於是建武悉搜括华人,以礼宾送,前后至者万数,高祖大喜。七年,遣使往册建武为上柱国、辽东郡王、高丽王,仍将天尊像及道士往彼,为之讲《老子》,其王及道俗等观听者数千人。贞观二年,破突厥颉利可汗,建武遣使奉贺,并上封域图。五年,诏遣广州都督府司马长孙师往,收瘗隋时战亡骸骨,毁高丽所立京观。

又曰:贞观十六年,高丽西部大人盖苏文有罪,其王建武议欲诛之。苏文乃召部兵於城南,云将校阅,诸大臣皆来临视,苏文勒兵尽杀之。因驰入王宫,杀建武,立其弟大阳子臧为王,自立为莫离支,犹中国兵部尚书兼中书令之职也,自是专国政。苏文姓泉氏,须面甚伟,形体魁杰,身佩五刀,左右莫敢仰视。恒令其属官俯伏於地,践之上马,下亦如之。出必先布队仗,导者长呼,以辟行人,百姓畏避,皆自投坑谷。太宗闻之,遂出师吊伐。十九年,命刑部尚书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领将常何等率江淮岭硖劲卒四万、战船五百艘,自莱州泛海趋平壤;又以英国公李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江夏王道宗为副,率步骑六万趋辽东。两军合势,太宗亲御六军以会之。夏四月,李勣军渡辽,进攻盖牟城,拔之,以其城置盖州。五月,渡辽水,诏彻桥梁,以坚士卒志。帝既至辽东城下,见士卒负担以填堑者,帝分其尤重者,於马上载之。从官悚动,争赍以送城下。高丽闻我有抛车,飞三百斤石於一里之外者,甚惧之,乃於城上积木为战楼,以拒飞石。勣列车发石,以击其城,所遇尽溃。又推撞车,撞其楼阁,无不倾倒。拔其城为辽州。初,帝自定州命每十里置一烽,属于辽城,与太子约:克辽东当举烽。是日,帝命举烽。师次白崖城,右卫太将军李思摩中弩矢,帝亲为吮血,将士闻之莫不感励。城主孙戊音遂乞降,以其城置岩州,授伐音为刺史。我军之渡辽也,莫离支遣加户城七百人戍盖牟城,李勣尽虏之。其人并请随军自效,太宗谓曰:"讵不欲尔之力?尔家悉在加尸,尔为吾战,彼将为戮矣。破一家之妻子,取一人之力用,吾不忍也!"悉令放还。车驾进次安市城,高丽北部耨萨高延寿、南部高惠真,率高丽、靺鞨之众十五万来救,引军直进。太宗夜召诸将,躬自指麾,因令所司张受降幕於朝堂之侧,曰:"明日午时纳降虏於此矣!"遂率军而进,至时,果败二帅之众。太宗因按辔观贼营垒,谓侍臣曰:"高丽倾国而来,存亡所系,一麾而败,天祐我也。"因下马再拜以谢天,名所幸山为驻跸山,令中书侍郎许敬宗为文,勒石以纪其功。八月,移营安市诚东,李勣等攻拔之,乃诏班师。初,攻陷辽东城,其中应没为奴婢者一万四千人,并遣集幽州,将分赏将士。太宗悯其父母妻子一朝分散,令有司准其直以布帛赎之,赦为百姓,其众欢叫之声三日不息。

又曰:贞观二十年,高丽遣使来谢罪,并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归谓尔主:美色者,人之所重。尔之所献,信为美丽。悯其离父母兄弟,於本国留其身而忘其亲,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还之。

又曰:乾封元年,高丽遣其子入朝,陪位於太山之下。其年,盖苏文死,其子男生代为莫离支,与弟男建、男产不睦,为其所逐,走据国内城,使其子献城,诣阙求哀。十一月,命英国公李勣率郭侍封等以征之。二年二月,勣至城,谓诸将曰:"新城是高丽西境镇城,最为要害。若不先图,馀未易可下。"遂引兵於城西南,据山筑栅,且攻且守。城中窘急,数有降者。自此所向克捷,高藏及男建遣男产将首领九十八人持帛幡出降,请使入朝,勣以礼延接。男建犹闭门固守。十一月,拔平壤城。虏高藏、男建等至京师,献俘于含元宫。乃分其地,置都督府九,州四十二,县一百。又置安东都护府以统之。擢其酋渠有功者,授都督、刺史及县令,与华人参理。仍遣左武卫将军薛仁贵总兵镇之。自是高氏君长遂绝。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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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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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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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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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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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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