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八

○河北道中

魏州

《元和郡县志》曰:魏州,魏郡。《禹贡》兖、冀二州之域。在夏即观扈之国。春秋时为晋地。战国时为卫、魏二国之地。秦灭魏,置东郡;灭赵,置邯郸郡。汉以秦邯郸之南部、东郡之边县置魏郡。后汉封曹操为魏王,治邺。

《史记》曰:邯郸亦漳、河之间一都会也,北通燕、涿,南有郑、卫。俗与赵相类,然近梁、鲁,重义而务节。

《汉书》曰:邯郸土广俗杂,大率精急,高气势,轻为奸。汉初,分邯郸之南部置魏郡。

《汉志》曰:魏郡,王莽曰魏成。领邺、馆陶等十八县。

又曰:元城,属魏郡。魏武侯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氏焉。

《后汉书》曰:曹操为魏公。操分魏郡为东、西部,置都尉。

《元和郡县志》曰:元城县有沙麓山,即《春秋经》所书"沙麓崩"。后为汉元后兴之象也。

博州

《元和郡县志》曰:博州,博平郡。《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齐之西界聊摄地也。战国时为齐地。秦、汉为东郡地。

《左传》齐晏子对景公曰:"聊摄以东,其为人也多矣。"

《史记》曰:齐田单攻聊城岁馀,士卒多死而聊不下。鲁仲连为书约之,矢以射城中。燕将得鲁连书,泣三日,犹与不能决,乃自杀。

《史记》曰:齐威王伐晋,至博陵。徐广注曰:东郡之博平也。

莫州

《十道志》曰:莫州,大安郡。其地历代所属与瀛州同。唐景云二年,分瀛州置。

《汉志》曰:鄚县,属涿郡。王莽曰言符。

《郡国志》曰:鄚县有易京城,后汉末公孙瓒筑京以自固。围堑十重,以铁为门,诸将家家作楼,以千计,并高五六丈。为袁绍所攻,城楼皆陷没。

《图经》曰:清乐县,本汉乐乡县也。

《汉志》曰:乐乡,属信都。王莽曰乐丘。

《史记》曰:汉高祖过赵,问:"乐毅有后乎?"对曰:"有乐臣叔。"遂封乐叔于此。

《后汉书》曰:献帝初,公孙瓒据幽州。先是有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间不合大如砺,惟有此中可避世。"瓒以易地当之,乃筑京以自固也。

深州

《元和郡县图》曰:深州,饶阳郡。《禹贡》冀州之域。七国时为赵地。秦为钜鹿郡地。汉为饶阳县。隋置深州,以州西故深城为名也。

《汉志》曰:饶阳,属涿郡。在饶河之阳,故名之。

又曰:安平,属涿郡。王莽曰广望亭。《汉书》:高帝六年,封鄂千秋为安平侯。

《后汉书》曰:王郎起,光武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至饶阳之无蒌亭时天寒烈,众皆饥疲,冯异上豆粥。明旦,光武谓诸将曰:"昨得公孙豆粥,饥寒俱解。(公孙异字。)

易州

《十道志》曰:易州,上谷郡。《禹贡》冀州之域。虞舜分冀州为并州,则为并州之地。春秋时燕、赵之分。秦并天下,为上谷郡地。汉置涿郡,今州即涿郡之故安地也。

又曰:易县,本汉故安县也。

《汉志》曰:故安,属涿郡。

《汉书》曰:文帝封申屠嘉为故安侯。

《九州记》曰:易县西南三十里有送荆陉,即荆轲入秦之路也。

《河北记》曰:易县前有五公城。王潭不从王莽,潭子兴生五子,避隐於此,世祖并封为侯。

《十道志》曰:淶水县,本汉遒县也。

《汉志》曰:遒,属涿郡。莽曰遒屏。

《汉书·年表》曰:景帝封匈奴降王隐强为遒侯。

又曰:容城,属涿郡。莽曰深泽。

《十道志》曰:遂城,战国时武遂县,汉之北新城。

《史记》曰:赵悼襄王二年,李牧将攻燕,拔武遂。

《汉志》曰:北新城,属中山国。莽曰朔平。《土地十三州志》曰:"河间有新城,"故此加北。

幽州

《十道志》曰:幽州,范阳郡。《禹贡》冀州之域。虞舜十二州为幽州。夏、殷省并冀。周复置幽州。秦为渔阳、上谷等五郡。汉高分上谷置涿郡;武帝开东夷,又置玄菟、乐浪二郡。

《释名》曰:幽州,北幽昧之地,故曰幽州。

《晋地道记》曰:幽州,因幽都以为名。

《山海经》曰:北荒有幽都之山。

《尔雅》曰:北方之美者,幽都之筋角焉。

《晋地道记》曰:舜以冀州南北广大,分燕北地为幽州。

《汉志》曰:渔阳郡属幽州,莽曰通路。

《史记》曰:颛顼都於帝丘,其地北至幽陵。

又曰: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於北燕。(《世本》曰:居北燕。宋忠曰:有南燕,故曰北。)

《郡国志》曰:箕星散为幽州,分为燕国。其气躁急。通齐、赵,渤海之间一都会也。

《史记》曰:燕、秦千树粟,与封侯等。士马所生,有鱼盐桑枣之利。

《后汉书》曰:公孙瓒破刘虞,尽有幽州之地。

《三国典略》曰:东魏薛琡尝梦山上挂丝,以告所善张亮,曰:"山上丝,幽字也。君必为幽州。"后果如之。

《礼记》曰:武王克商,封黄帝之后於蓟。

《史记》曰:邹子之燕,昭王拥彗前驱,请为弟子受业,筑碣石宫以处邹子,亲往师之。

又曰:昭王谓郭隗曰:"愿得贤士,以身事之。"隗曰:"王必欲致士,先从隗始。况贤於隗者,岂远千里哉!"於是昭王为隗改筑宫而师事之。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归燕。

《汉志》曰:安次县,属渤海郡。又《续汉志》曰:安次,属渔阳郡。

《图经》曰:武清县,本汉之雍奴县也。

郦元《注水经》曰:雍奴,薮泽之名。四面有水曰壅,不流曰奴。

《魏志》曰:《张郃传》曰:"从击潭於渤海,别将围雍奴,大破之。"

顺州

《方舆志》曰:顺州,顺义郡,在范阳郡。唐天宝初置,又改为顺义、归化二郡。(亦曰思顺州。)

归顺州

《方舆志》曰:归顺州,其地乃燕之北境,燕太子丹使荆柯献地图即谓此也。即元顺州之北境,唐天宝初以置归化、顺义二郡,同领怀柔一县,复又立归顺州以理焉。

涿州

《图经》曰:涿州,涿郡。古涿鹿之地,舜十二州为幽州地。《禹贡》为冀州之域。春秋战国为燕国之涿邑。汉高帝置涿郡。

《史记》曰:黄帝与蚩尤战於涿鹿之野。

《汉志》曰:涿郡,高帝置。莽曰垣输。属幽州。领县二十九。

蓟州

《图经》曰:蓟州,渔阳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燕。秦时於此置渔阳郡,二汉因之。

又曰:渔阳县,本北无终子国也。有无终山城。

《春秋左氏传》曰:庄十三年,齐人伐山戎。杜预注曰:山戎、北狄、无终,三名其实一也。

《汉志》曰:无终,属右北平。故无终子国也。

燕州

《释名》曰:燕,宛也。在涿鹿山南宛宛然,因以名之。

《春秋说题辞》曰:箕尾为燕,阴气浸生。故俗云贪利,地宜栗。

《史记》:苏秦说燕文侯曰:"燕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林胡、楼烦,西有云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南有碣石、雁门之饶,北有枣栗之利,民不佃作而足於枣栗矣。此所谓天府也。

又《货殖传》曰:燕、秦千树栗,以比封侯。

檀州

《十道志》曰:檀州,密云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战国时并为燕地。秦为渔阳郡。在汉领白檀等十二县。

又曰:本汉虒奚县,属渔阳郡。

《汉志》曰:虒奚,属渔阳郡。莽曰敦德。(虒音题。)

又曰:燕东有渔阳郡。

《汉书》曰:汉李广弭节白檀。

《魏书》曰:曹公越北塞,历白檀,破乌丸於柳城。

《续汉书》曰:白檀县,即右北平。

妫州

《十道志》曰:妫州,妫川郡。《禹贡》冀州之域。舜暨周为幽州之域。春秋战国并属燕国。秦并天下,为上谷郡为潘县也。

《汉志》曰:燕西有上谷郡。

又曰:上谷郡,秦置。莽曰朔调。属幽州。领县十五。

又曰:潘县,属上谷郡。莽曰树武。(潘曰普半反。)

《晋太康地里记》曰:潘县,更属广宁郡。

《史记》曰:轩辕黄帝战於阪泉之野。

《十道志》曰:阪泉,在怀戎县。

《周书》曰:黄帝杀蚩尤於中冀,名曰绝辔之野。亦其地。

《史记》曰:燕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造阳即妫州之地名也。)

平州

《十道志》曰:平州,北平郡。《禹贡》冀州之域。舜十二州为营州之境。周为幽州之地。春秋时为山戎孤竹、白狄肥子二国地。秦兼天下,为辽西郡肥如县地。

《汉志》曰:肥如,属辽西郡。肥子奔燕,燕封於此。

《史记》曰:齐桓公北征山戎至孤竹,至卑耳之溪,见一人长八尺,具衣冠,右祛衣,走马前。桓公问於管仲,对曰:"山之神有俞儿,霸王之君兴则前导,祛衣示前有水,右祛衣从右方涉。"至卑耳之溪,从左方涉,其深至膝;自右已涉。桓公拜曰:"仲父之圣至於此。"

《魏志》曰:曹公北征乌丸,田畴自卢龙道引军出卢龙塞,堑山堙谷五百馀里,经白檀,历平冈,登白狼,望柳城。道今在卢龙县。

营州

《十道志》曰:营州,柳城郡。《禹贡》冀州之域。其在十二州为营州地。周为幽州。春秋为山戎之地。战国时属燕。秦、汉为辽西郡。

《郡国志》曰:地当营室,故曰营州。

《汉志》曰:辽西郡,秦置。属幽州。领县十四。

《后汉书》曰:辽西郡,即乌丸鲜卑蹋顿所居。

《十六国春秋·慕容皝传》曰:柳城之北,龙山之南,所为福德之地也。可营制规模,筑龙城,构宫室。改柳城为龙城县,遂都之,改曰和龙宫。

《后汉舆地记》曰:舜分齐营州之域燕西,置营丘郡於其域内。今柳城县有营丘城。

德州

《元和郡县志》曰:德州,平原郡。《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战国时齐地。秦兼天下,为齐郡地。汉分齐郡置平原郡。

《汉志》曰:平原郡,高帝置。王莽曰河平。领县十九。

《十道志》曰:蓚县,本汉条县也。景帝封周亚夫为条侯。后改为蓚。

《汉志》曰:蓚县,属信都。莽曰脩治。

《元和郡县志》曰:安德县有鬲津枯河,《禹贡》九河之一。

《汉志》曰:鬲县,属平原。王莽曰河平亭。

棣州

《元和郡县志》曰:棣州,乐安郡。《禹贡》青州之域,又曰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齐地。秦并天下,为齐郡。汉为平原、渤海、千乘三郡地。

《左氏传》曰:锡我先君履,东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无棣。

《十道志》曰:厌次,本汉富平县。

《汉志》曰:富平,侯国。属平原郡。王莽曰乐安亭。后汉明帝改为厌次。

《汉书·东方朔传》曰:朔,平原厌次人也。

《十道志》曰:滴河县,本汉朸县也。(朸,音力。)

《汉志》曰:朸,属平原郡。莽曰张乡。

《十道志》曰:蒲台,本汉湿沃县也。

《汉志》曰:湿沃,属千乘郡。莽曰近亭。

《三齐记》曰:蒲台高八十尺,始皇所顿处。台下萦蒲系马,今蒲犹萦也。

沧州

《十道志》曰:沧州,景城郡。《禹贡》兖州之域。虞舜及周,为幽州之域。春秋时属齐、晋。七国时属齐、赵。秦并天下,以齐地置齐郡,以赵地置钜鹿郡。汉高帝分钜鹿置渤海郡,分齐郡置平原郡。

《汉志》曰:渤海郡,高帝置。莽曰迎河。在渤海之滨,因以为名。

《图经》曰:渤海,实沧州之地,属赵分居多。

《汉书》曰:赵分地薄人众,丈夫相遇游戏,悲歌慷慨,起则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

《十三州志》曰:渤海风俗鸷戾,高气力,轻奸凶。

《十道志》曰:清池县,汉之浮阳县也。

《汉志》曰:浮阳,属渤海郡。莽曰浮成。

《十三州志》曰:浮阳,浮水所出,东入海。

《汉书》曰:宣帝时,渤海饥,盗贼起。龚遂单车入境平之。后劝叛者卖剑买牛,民皆知劝。

《汉志》曰:平童县,灵帝改曰饶安。属渤海郡。

又曰:乐陵县,属平原郡。莽曰美阳。

贝州

《元和郡县图志》曰:贝州,清河郡。《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属晋。七国时属赵。秦兼天下,以为钜鹿郡。汉又分置清河郡。

《十道志》曰:周武建德六年,北齐于此置贝州,以贝丘为名。

《左氏传》曰:齐襄公田於贝丘。

《汉志》曰:清河郡,高帝置。王莽曰平河。属冀州。领县十四。阿

《图经》曰:清河县,秦为厝县。(厝音翅亦反。)汉为信城县。

《汉志》曰:厝,属清河郡。王莽曰厝治。安帝以孝德皇帝葬於厝,改曰甘陵。

《十道志》曰:武城,赵邑东武城也。

《史记》曰:赵平原君胜封东武城。

《元和郡县志》曰:夏津县,本鄃县也。

《汉志》曰:鄃县,属清河郡。王莽曰善陆。

《汉书》曰:高后封吕他为鄃侯。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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