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六十二

○斥候

《后周书》曰:韩果性强记,兼有权略,所行之处,山川形势辄能记忆。兼善伺敌虚实,揣知情状。有潜匿溪谷欲为间侦者,果登高望之,所疑处往必有获。太祖由是以果为虞候都督。每从征行,常领候骑昼夜巡察,略不眠寝。

又曰:达奚武大统初为秦州刺史。齐神武趣沙苑,太祖复遣武觇之。武从三骑皆衣敌人衣服,至日暮去营数百步,下马潜听得其军号,因上马历营若警夜者,不如法者往往挞之,具知敌之情状,以告太祖。太祖深嘉焉,遂破之。

诸葛亮《兵要》曰:军已近敌,篱落常平明以先发,绝军前十里内,各按左右下道,亦十里之内。数里之外,五人为部,人持一白幡,登高外向,明隐蔽之处。军至,转寻高而前。第一见贼,转语后第二,第三诣主者白之。凡候见贼百人以下,但举幡指;百人以上,便举幡大呼。主者遣疾马往视察之。

又曰:凡军行营垒,先使腹心及乡导前觇审知,各令候吏先行,定得营地,壁立军分数,立四表候视,然后移营。又先使候骑前行,持五色旗,见沟坑揭黄,(揭,去列切。)衢路揭白,水涧揭黑,林薮揭青,野火揭赤,以本鼓应之。立旗鼓,令相闻见。若渡水逾山,深邃林薮,精骁勇骑搜索数里无声,四周绝迹,高山树顶,令人远视,精兵四向要处防御。然后分兵前后,以为镇拓。乃令辎重老小,次步后马,切在整肃,防敌至,人马无声,不失行列。险地狭径,亦以部曲鳞次,或须环回旋转,以后为前,以左为右,行则鱼贯,立则雁行。到前止处,候骑精锐,四向散列而立,各依本方下营。一人一步,随师多少,咸表十二辰,竖六旍,长二丈八尺,审子午卯酉地,勿令邪僻,以朱雀旍竖午地,白兽旍竖酉地,玄武旍竖子地,青龙旍竖卯地,招摇旍竖中央。其樵牧饮,不得出表外也。

《卫公兵法》曰:诸营下定,事须防御。於营外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谨。纵逢雨雪,并押队官并不得离队。营留五匹马,并鞍辔放饲,防有警急,即令驰告。至夜,每阵前百步外,着听子二人,一更一替,以听不虞。仍令探更人务探听子细,勿令眠睡。其昼日,诸军前各亦逐高要处,安置斥候,以视动静。

又曰:诸军营队伍,每夜分更,令人巡探。人不得高声唱号,巡者敲弓一下,坐者扣槊三下,方掷军号,以相应会。当营界探,周而复始。掷号错失,便即决罚。当军折冲、果毅,并押铺宿,尽更巡探,递相分付;虞候及中军官人,通探都巡。

又曰:诸军下定,每营夜别置外探。每营折冲、果毅相知作次,每夜别四人,各领五骑马,於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如有警急,奔驰报军。

又曰:令人枕空胡禄卧,有人马行三十里外,东西南北响见於胡禄中,名曰:"地听",则先防备。

又曰:诸兵马既逼贼庭,探候事须明审。诸营住及营行,前后及左右厢助上,五里著马两骑,十里更加两骑。十五里更加两骑,至三十里,一道用人马十二骑。若兵多,发引稍长,助上即更量加一两道,使令相见。其乘马人,每令遥相见,常接高行,各执一方面异旗,无贼此旗常卷,见贼即速展。军营见旗展,即知贼至,须觅稳处。既知贼来,得设机伏,整齐部伍,迎前出战。其最远及次远人,须与好马乘骑,不然被贼捉将。

○备边

《汉书》曰:晁错上言守边备塞曰:"胡人衣食之业不著於地,其势易以扰乱边境。何以明之?胡人食肉饮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如飞鸟走兽於旷野,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以是观之,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而中国所以离南亩也。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於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如救之,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人已去。聚而不罢,为费甚大;罢之,则胡复入。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陛下幸忧边境,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态。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其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无下千家为居中周虎落。先为室屋、具田器,乃募罪人及免徒复作令居之,不足,募以丁奴婢赎罪及输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皆赐高爵复其家,与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其亡夫苦妻者,县官买与之。人情非有匹敌不能久安,其处塞下之民,禄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难之地,胡人入驱而能止,其所驱者,以其半与之,县官为赎其民。如是则邑里相救,赴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亲戚而利其财也。此与东方之戍卒不习地势而心畏胡者,功相万也。以陛下之时徙民实边,使远方亡屯戍之忧。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利施后世,名称圣明,其与秦之行怨民,相去远矣。"上从其言,募民徙实塞下。错复言:"陛下幸募人以实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诚能称厚惠,奉明诏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壮士,和弭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乐而不思故乡,则贫民相慕而劝往矣。臣闻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立室,家有一堂二内门户之闲,置器物焉。民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轻去故乡而劝之新邑也。为置医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坟墓相从,种树畜豕,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乐其乐处,而有长居之心也。臣又闻,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十连一邑,邑有假候,皆择其邑之贤才有礼让、习地形、悉知民心者。居则习民以射法,出则教民於应敌。故卒伍成於内则军政定於外,服习已成,勿令迁徙。幼则同游,长则共事。夜战声相知则足以相救,昼战目相见则足以相识。欢爱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劝以厚赏,威以重罚,则前死不还踵矣。所徙之民非壮有材力,但费衣粮,不可用也。虽有材力不得良吏,犹亡功也。"

又曰:王莽将严尤上言曰:"匈奴为害久矣。周秦汉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汉得下策,秦无策焉。当周宣王时,獫狁内侵至於泾阳,命将征之,尽境而还。其视戎狄之内侵,譬蚊虻之螫,驱之而已。故天下称明,是为中策。汉武帝选将练兵,约赍粮深入远戍,每有克获之功,胡辄报之。兵连祸结三十馀年,中国罢耗,匈奴亦衄,而天下称武,是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耻而轻民力,筑长城之固,延袤万里,转输之行起於负海,疆境既完,中国内竭,以丧社稷,是为无策。今天下遭阳九之厄;比年饥馑,西北边尤甚。发三十万众,具三百日粮,东援海岱,南取江淮,然后能备。计其道里,二年尚未集合。兵先至者聚居暴露,师老械弊,势不可用,此一难也。边既空虚,不能奉军粮,内调郡国,不相及属,此二难也。计一人三百日粮用备十八斛,非牛力不能胜也。牛又当赍食加二十斛重地。胡沙卤多乏水草,以往事揆之,军出未满百日,牛必物故,且尽其馀粮,人不胜,此三难也。胡地秋冬甚寒,春夏甚风,釜镬(音富。)薪炭重,不可炊食糒、(音备。)饮水以历四时,师有疾病之忧,势不能久,此四难也。辎重自随,则轻锐者少,不得疾行,虏徐遁不能及,幸而逢虏,要遮前后,危殆不测,此五难也。大用民力,功不可必,臣伏忧之。

又《班固论》曰:书云:"蛮夷猾夏",诗称"戎狄是膺",春秋有道"守在四夷"久矣。夷狄之为患也!故自汉兴,忠信嘉谋之臣,曷尝不运筹策,相与争於庙堂之上乎!高祖时刘敬,吕后时樊哙、季布,孝文时贾谊、晁错,孝武时王恢、韩安国、朱买臣、公孙弘、董仲舒,人持所见各有同异,然总其要归,两科而已。缙绅之儒则守和亲,介胄之士则言征伐。皆偏见一时之利害,而未究匈奴之终始。自汉兴以至於今,旷世历年诎伸异变,强弱相反,是故其详可得而言也。昔和亲之论发於刘敬,是时天下初定,新遭平城之难,故从其言,约法和亲,赂遗单于,冀以救安边境。孝惠高后遵而不违,匈奴寇盗不为衰止,而单于反以骄倨。逮至孝文与通关市,妻以汉女,增厚其赂,岁以千金,而匈奴数背约束,边境屡被其害。是以文帝中年赫然发愤,遂贮戎服,亲御鞍马,徙六郡良家材力之士,驰射上林,讲习战阵,聚天下精兵军於广武。顾问冯唐与论将帅,喟然叹息,思古名臣,此则和亲无益已然之明效矣。仲舒亲见四世之事,犹复欲守旧文,颇增其约。以为义动君子,利动贪人,如匈奴者非可以仁义说也,独可说以厚利,结之於天耳。故与之复利以说其意,与盟於天以牢其约,质其爱子以累其心。匈奴虽欲展转,柰失重利何,柰杀爱子何。夫赋敛行赂不足以当三军之费,城郭之固,无异於贞士之约,而使边城守境之民父兄缓带,稚子咽哺,胡马不窥於长城,而羽檄不行於中国,不亦便於天下乎。察仲舒之论,考诸行事,乃知未合於当时而有阙於后世也。当孝武时,虽征伐克获,而士马亦略相当。虽开河南之野,建朔方之郡,亦弃造阳之北九百馀里。匈奴人民每来降汉,单于亦辄拘留汉使以相报复,其桀骜尚如斯,安肯以爱子为质乎?此不合当时之言也。若不置质定约和亲,是虽袭孝文既往之悔而长匈奴无已之诈也。夫边城不选守境武略之臣,修障队备塞之具,厉长戟劲弩之械,恃吾所以待边寇而务赋敛於民,远行货赂,割剥百姓以奉寇仇,信甘言,守空约而冀胡马之不窥,不已过乎?至孝宣之世,承武帝奋击之威,值匈奴百年之运,因其坏乱几亡之厄,权时施宜,覆以威德,然后单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称藩,宾於汉廷。是时边城晏闲,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惊,黎庶忘干戈之役。后六十馀载之间,遭王莽篡位,始开边隙。单于由是归怨自绝,莽遂斩其侍子,边境之祸构矣。故呼韩耶始朝於汉,汉议其礼,萧望之曰:"戎狄荒服。言其慌忽无常,至亦宜待以客礼,让而不臣,如后嗣遁逃窜伏,使於中国不为叛臣。"及孝元时,议罢守塞之备,应以为不可。云盛不忘衰,安心思厄,远见识微之明矣。单于咸弃其爱子,昩利不顾,侵掠所获,岁巨计。而和亲,赂遗不过千金。安在其不弃质而失重利也。仲舒之言漏於是矣。夫规视建议不图万世之固,而偏恃一时之事者,未可以经远。若乃征伐之功,秦汉行事,严尤论之当矣。故先王度中土,立封畿,分九州,列五服,物土贡,制外内,或脩刑政,或修文德,远近之势异也。是以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於中国殊章服异习,饮食不同,言语不通,僻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川,拥以沙漠,天地之所以绝内外也。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以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其土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是以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縻不绝,使曲在彼。盖圣人制御蛮夷之常道也。

《后汉书》曰:马援奏言:"西干县户有三万二千,(西干县,交趾郡,故城在今交州龙编县东。)远界去庭千馀里,(庭,县庭也。)请分为封溪、望海二县。"许之。

又曰:马援在陇西,帝诏武威太守,(《东观汉记》曰:梁统也。)令悉还金城客民,(金城人客在武威者。)归者三千馀口,使各反旧邑。援奏为置长吏,缮城郭,起坞候,(《字林》曰:坞,小障,一曰小城,字或作坞。)开导水田,劝以耕牧,郡中乐业。

又曰:杜茂引兵屯晋阳,上遣谒者段将众配茂镇守北边。因发边卒筑亭候,修烽火。又发委输金帛缯弩供给军士,并赐边民。冠盖相望,茂亦建屯田驴车转运也。

《晋书·杜预传》曰:匈奴师刘猛举兵反,自并州西及河东平阳。诏预以散侯定计省闼,俄拜度支尚书。预乃奏立藉田,建安边论,处军国之要,又作人排新器,兴常平仓,定穀价,较盐运,制课调,内以利国,外以救边者五十馀条,皆纳焉。

《宋书》曰:文帝元嘉中,每岁为后魏侵境,令朝臣博议。何承天陈备边之要,其大略一曰移远就近,以实内地;二曰浚复城隍,以增岨防;三曰纂偶车牛,以饬戎械;四曰计丁课役,勿使有阙。

《唐书》曰:高祖与群臣言备边之事,将作大匠于筠进曰:"未若多造船舰於五原灵武,置舟师於黄河之中,足以断其入寇之中路。"中书侍郎温彦博又进曰:"昔魏文帝掘长堑以遏匈奴,亦因因循其事。"高祖并从之。於是遣将军桑显和堑断北边要路,又征江南习水之士,更发卒於灵州造战船。

○塞险

《左传》曰:蔡侯、吴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豫章、汉东、江北、地名)楚左司马沈尹戌谓楚将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沿,缘也。缘汉上下,遮使勿度也。)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以方城外人毁吴所舍舟也。)还塞大隧、直辕、冥厄,(三者,汉东三隘路。厄、乌革切。)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既谋而行。楚大夫武成黑谓子常曰:"吴用水也,我用革也,(用,军器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战。"大夫史皇谓子常曰:"楚人恶子而好司马,若司马毁吴舟於淮,塞城口而入,(城口,三隘道之总名。)是独克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於大别,(《禹贡》汉水至大别南入江。然则此二别在江夏界也。)三战,子常知不可,欲奔。(知吴不可胜也。)史皇曰:"安求其事,(求知政事。)难而逃之,将何所入,必死之。"(子常违左司马成之言,故败也。)

《战国策》曰:吴子问孙武曰:"敌人保山据险,擅利而处,粮食又足,挑之则不出,乘间则侵掠,为之柰何?"武曰:"分兵守要,谨备勿懈,潜探其情,密候其怠,以利诱之,禁其牧采。久无所得,自然变改,待离其故,夺其所爱。"

《汉书》曰:匈奴呼韩耶单于来朝,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单于欢喜,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西至敦煌。请罢边备,以休天子人民。帝下有司议。郎中侯应上言以为不可,其略曰:"自周秦汉以来,匈奴寇侵甚矣,其北边有阴山,东西千馀里,本冒顿单于依阻其中。至孝武帝出师征伐,斥夺此地,攘之於漠北,建塞徼,起停隧,筑外城,设屯戍以守之,然后边境少安。夫夷狄之情困则卑顺,强则骄逆,天性也。前已罢外城,省停隧,今才足以候视通烽火而已。安不忘危,不可复罢。且中国尚建关梁以制诸侯,所以绝臣下之觊欲。起塞以来,百有馀年,非皆以土垣,或因山岩石木柴疆落溪水,卒徒筑理,功费久远,不可胜计。今欲以一切省徭戍。十年之外,卒有他变。障塞破坏,隧灭绝,当更发屯缮理。累代之功不可卒复,非所以永持至安,威制百蛮之长策也。"帝纳之。

《蜀志》曰:曹公使夏侯妙才、张郃屯汉中。蜀先主进兵汉中,次於阳平关,南渡沔水,缘山稍前,於是定军势作营。妙才兵来争其地,先主命黄忠乘高鼓噪攻之,大破妙才军,斩妙才。曹公自长安南征,先主遥策之曰:"曹公虽来,无能为也。我必有汉川矣。"及公至,先主敛众拒险,终不交锋。积日不拔,士亡者多,曹公果引军还。先主遂有汉中。

《魏志》曰:曹爽伐蜀,司马景王同行,出洛次於兴势。蜀将王林夜袭,景王营坚卧不动,林退。景王谓诸将曰:"费祎已据险拒守,进不获战,攻之不可,宜亟军,(亟,纪力切。)以为图。"爽等引还。祎果驰兵赴三岭争险,乃得过也。

《晋书》曰:刘裕讨南燕慕容超,超召群臣议拒晋师,大将公孙五楼曰:"吴兵轻剽,所利在速战,初锋勇锐不可争也,宜据大岘使不得入,旷日延时,沮其锐气。徐简精骑二千,循海而南,绝其粮运。别敕段晖率兖州之军缘山东下,腹背击之,上策也。各命守宰,依险自校,其资储之外馀悉焚荡,芟除粟苗,使敌无所资,坚壁清野,以待其衅,中策也。纵贼入岘,出城逆战,下策也。"超曰:"吾京都殷盛,户口众多,非可一时入守。青苗布野,非可卒芟,设使芟苗,城守以全性命,朕所不能。今据五州之强,带河山之固,战车万乘,铁马万群。纵令过岘至於平地,徐以精骑践之。此成擒也。"其将慕容镇曰:"若如圣旨,必须平原用马,便宜出岘逆战,战而不胜,犹可退守,不宜纵敌入岘,自贻窘迫。昔成安君不守井陉之险,终屈於韩信。诸葛瞻不据束马之险,卒擒於邓艾。臣以为天时不如地利,阻守大岘,策之上也。"超不从,乃合摄莒、梁父二戍修城隍,简士马,蓄锐以待之。其夏晋师次东莞,超遣其左军段晖等步骑五万进据临朐。俄而晋师度岘,慕容超惧,率四万骑就段晖等於临朐,战败,超奔还广固,宋武围广固,数月而破,燕地悉平。

《后魏书》曰:遣将伐后燕慕容宝,已平并州,潞川频胜。宝在中山引群臣议之。中尹符谟曰:"魏军强盛,千里转斗,乘胜而来,勇气兼倍,若逸骑平原,形势弥盛,殆难为敌。宜杜险拒之。"中书令眭邃曰:"魏军多骑师剽锐,(眭,息为切。)马上赍粮,不过旬月,宜令郡县聚千为一堡,深沟高垒,清野待之。至无所掠,资食既罄,不过六旬,自然穷退。"尚书封懿曰:"今魏师十万,天下之勍敌也。百姓虽欲营聚,不足自固。是则聚粮集兵以资强寇,且动众心示之以弱。岨阙拒战,计之上也。"慕容麟曰:"魏今乘胜气锐,其锋不可当。宜谨守设备,待其弊而乘之。"於是修城积粟,为持久之备。魏攻中山不克,进据博陵鲁口,诸将睹风而奔,郡县悉降於魏。

《唐书》曰:武德中,太宗围王世充於东都,世充势穷,窦建德自北来救。诸将及萧瑀等咸请且退师避之,太宗不许,曰:"世充粮尽,内外离心,我当不劳攻击,坐收其弊耳。建德新破海公,将骄卒惰。今我据武牢,厄其襟要,若贼恃胜冒险争锋,吾当破贼。若不战,旬月之间世充自溃,彼败我振,足以临之。一行两定,在於斯举。若不速进,贼入武牢,诸城新附,必不能守。二贼并力,将若之何?"秦府记室薛收进曰:"世充据东都,府库填积,所患者在於乏食,是以为我所持。建德亲总十馀万众来拒王师,亦当尽彼骁雄,期於速战。若纵其两寇相连,转河北之积以相资给,则伊洛间战斗不已。大王今欲亲率猛锐,先据成皋之险,训兵坐甲,当彼疲弊之众,一战必克。建德破,则世充自下,不过数旬,二国之君可面缚麾下。萧瑀等柰何遂请退兵?"太宗曰:"善!"而从之,留齐王元吉围世充,亲率三千五百人趣虎牢守之,与战相持二十馀日。五月,建德谋伺官军刍尽,牧马於河北,必将袭武牢。太宗闻之,遂牧马千馀匹於河渚间以诱之。诘朝,建德果悉众而至,阵於汜水东。太宗候阵久,卒饥,令宇文士及率骑经贼阵之西,驰而南上,贼阵动,因而诸军奋击之,大溃。竟如太宗本策。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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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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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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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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