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六

○杖

《尚书·尧典》曰:朴作教刑。(朴,槚楚也。不勤道业,则挞之。)

《礼记·学记》曰:槚楚二物,收其威也。

《家语》曰:舜之事父,小杖则授,大杖则走。

《后汉记》曰:明帝时政事严峻,九卿皆鞭杖。左雄上言:"九卿位次三事,班在大臣,行有珮玉之节,动有庠序之仪。加以鞭杖,诚非古典。"上即除之。

《魏志》曰:杨阜字义山,为大匠卿。上疏欲省宫人诸不见幸者,乃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吏守旧崔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乃与小吏为密乎?"帝闻而愈敬禅之。

又曰:周宣字孔和,乐安人,为郡吏。太守杨沛梦八月一日曹公当至,必与君杖,饮以药酒。使宣占之,对曰:"夫杖起弱,药治人病。八月一日,贼必除灭。"至期,贼果破。

《蜀志》曰:刘琰妻胡氏入贺太后,太后令特留胡,经日乃归。胡有美色,琰疑其与后主有私,呼卒伍挝胡,至於以杖搏面,而后弃遣。胡具以告,琰坐下狱。有司议:"卒非挝妻之人,面非授杖之地。"琰竟弃市。

王隐《晋书》曰:武帝以山涛为司徒,频让不许,出而径归家。左丞白褒又奏涛违诏,杖褒五十。

《晋阳秋》曰:诸葛武侯杖十以上亲决,宣王闻之喜曰:"吾无患矣。"

《后周书》曰:宣帝自公卿已下皆被楚挞,其间诛戮黜免者不可胜言。每笞箠,人以百二十为度,名曰天杖。宫人内职亦如之。后妃嫔御虽被宠嬖,亦多被杖背。於是内外恐惧,人不自安。

《北史》曰:卢潜为黄门。郑子默奏潜从清河王岳南讨,岳令潜说梁将侯瑱,大纳瑱赂遗,还不奏闻。文宣杖潜一百,仍截其鬓,潜颜色不变。

《三国典略》曰:齐义宁太守荀仲举,字士高,颍川汝阴人也。在郡清简,亦工诗咏。尝与长乐王尉粲剧饮,啮粲指至骨。齐文宣知之,赐杖一百。或问其故,云:"我那许当时,正疑是鹿尾耳。"

又曰:齐冯翊王润,字子泽,神武弟十四子也。廉慎方雅,习於吏职。神武尝称之曰:"此是吾家千里驹也。"初为定州刺史,开府。王回洛,润督独孤拔侵窃官田,授纳赠赂。润案举其事,二人上言润出送台使,登魏文旧坛南望叹息,不测其意。武成宣命於州曰:"冯翊王少小谨慎,内外所知,不为非法,朕信之矣。登高远望,人之常情,何足可道?鼠辈轻相间构,理应从斩,犹以旧人,未忍致法。回洛决鞭二百,拔宜决杖一百。"

《隋书》曰:高祖性猜忌,素不悦学。既任智而获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临下。恒令左右觇视内外,有小过失,则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赃污,因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每於殿廷打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十年,尚书左仆射高颎、治书侍御史柳彧等谏,以为朝堂非煞人之所,殿廷非决罚之地,帝不纳。颎等乃尽诣朝堂请罪,曰:"陛下子育群生,务在去弊,而百姓无知,犯者不息,致陛下决罚棺芟,皆臣等不能有所裨益。请自退屏,以避贤路。"帝於是顾谓领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问其状,元举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楚人三十者,比常杖数百,故多致死。"帝不怿,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罚,各付所由。

又曰:"厙狄士文拜贝州刺史,性清苦,不授公料,家无馀财。其子尝啖官厨饼,士文枷之於狱累日,杖一百,步送还京。僮隶无敢出门。

又曰:燕荣为幽州总管,按部道次见丛荆,堪为笞捶,命取之,辄以试人。人或自陈无咎,荣曰:"后若有罪,当免尔。"及后犯细过,将挝之,人曰:"前日被杖,使君许有罪宥之。"荣曰:"无过尚尔,况有过耶?"榜棰如旧。

《唐书》曰:开元二年,监察御史蒋挺有所犯,敕朝堂杖之。黄门侍郎张廷珪曰:"御史宪司,清望耳目之官,有犯当煞即煞,当流即流,不可决杖,可煞不可辱也。"

又曰:开元中,前广州都督斐伷先下狱,中书令张嘉贞奏请决杖。兵部尚书张说进曰:"臣闻刑不上大夫,以其近於君也。故曰:士可煞,不可辱。臣今秋巡边,中途闻姜皎朝堂决杖流,皎是三品,亦有微功,不宜决廷辱,以卒伍待之。且律有八议,勋贵宰缮,今伷先不可轻行决罚。"上然其言。嘉贞不悦,退而谓悦曰:"何言事之深也?"说曰:"宰相者时来即为,岂能长据?若贵臣尽当可杖,但恐吾等行当及之,此言非为伷先,乃为天下士君子也。"

又曰:王遂为浙西观察使,每有笞挞,其杖率过常制。既遇祸,监军使封其杖来献,命中人出示於朝以作诫。

《世说》曰:桓宣武在荆州,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物。令史授杖正从朱衣,上过桓室,年少从外来,云向从门下过,令史授杖。上稍云根,下拂地足,意讥其不着。宣武云:"我犹患其重。"

传集曰:咸为左丞,杨济与咸书曰:"昨遣人相视授罚,云大重,以为恒然。相念杖痕不耐风寒,宜深慎护,不可轻也。当饮酒,令体中常暖为佳,苏治疮上急痛,故寄往之。"咸答:"违距上命,稽停诏罚,退思此罪,在於不测,才加罚黜,退用战悸,何复以杖重为剧?小人不德,所好惟酒,宜於养疮,可数致也。"

《襄阳耆旧记》曰:罗尚为右丞。是时左丞处事失武帝意,大怒,欲案入重罪。事连尚,於是尚为坐授杖一百,时论美之。

《益部耆旧传》曰:常播字文平,蜀郡江源人,仕县主簿。县长广都朱淑以官穀割没,当论重罪。播争狱讼,身授杖数千,披肌割肤,更历三狱,幽禁二年。描喃掠栲,吏先验问伏不,播答言忽得罚,无所多问,辞终不挠,事遂见明也。

《三辅次录》曰:丁邯字叔春,正直不挠,举孝廉,为郎,以令史次补也。世祖改用孝廉,选邯补为郎,邯称疾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以孝廉为令史职尔。"世祖怒,使虎贲杖之数千,诏问:"欲为郎不?"邯曰:"能煞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也。"诏出,不为郎。

○督

《晋书》曰:魏明帝改士庶罚金之令,妇人加笞,还从鞭督之例,以其刑体裸露故也。

《晋律》曰:诸有所督罚,五十以下鞭如令。平心无私而辜死者,二岁刑。

《晋令》曰:应授杖而体有疮者,督之也。

束晳《劝农赋》曰:乃有老闲,旧猥欺狡难觉,时虽被考,不过校督。歌对囹圄,笑向桎梏。

○流徒

《书》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谓不忍加刑,则流放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

又曰:流宥五刑,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后魏书》曰:高聪有罪,恕死,徙平州为民,届瀛州,属刺史王质获白兔将献,托聪为表。高祖见表,顾谓王肃曰:"在下那得复有此才而令朕不知也?"肃曰:"此高聪北徙,此文或其所制。"高祖悟曰:"必应然也。"

《隋书》曰:王伽,开皇末为齐州行参军。初无足称,后被州使送流囚李参等七十馀人诣京师。时制,流人并枷锁传送。伽行次荥阳,哀其辛苦,悉呼而谓之曰:"汝等虽犯宪法,枷锁亦大辛苦。吾欲与汝等脱去,行至京师总集,能不违期不?"皆拜谢曰:"必不敢违。"伽於是悉脱其枷,停援卒,与期曰:"某日当至京师,如致前却,吾当为汝授死。"舍之而去。流人感悦,依期而至,一无离叛。上闻而异之,於是悉召流人,并令携负妻子俱入,赐宴於殿庭而赦之,擢伽为雍令。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