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五十七

○太守

《论语》子路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善人居中不践迹,不入室也。此人为政不能早有成功,百年乃能无残暴之人。)

《史记》曰:万石君名奋,其父赵人也,姓石氏。奋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官皆至二千石。於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宠乃集其门。"号奋为万石君。孝景季年,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於家。以岁时为朝臣。过宫门阙,万石君必下车趋。见路马必式焉。

又曰:杜周为御史大夫,家两子,夹河为守。

《汉书》曰:郡守,秦官也,常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元二年更名太守。

又曰:季布为河东太守。孝文时,人有言其贤,召欲以为御史大夫。又言其勇,使酒难近。至,留邸一月,见罢。布进曰:"臣待罪河东,陛下无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无所受事,罢去,此人必有毁臣者。夫以一人誉召臣,一人毁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韦昭曰:窥见陛下深浅也。)上默然,惭曰:"河东吾股肱郡,故时召君耳。"

又曰:严助,会稽人也。上问所欲,对曰:"愿为会稽太守。"在郡数年,不闻问。上赐诏书曰:"君厌承明之庐,(石渠门外。)劳侍从之事,怀故土,出为郡。间者阔焉,久不闻问。"助惶恐,上书谢曰:"臣事君犹子事父,臣当伏诛。愿奉二年计最。"(如淳曰:旧法,当使丞奉岁计躬自欲入奉之也。最,凡要也。)

又曰:朱买臣,字翁子。拜会稽太守。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时会稽吏方相与群饮,不视买臣。买臣入室中,守邸与共食,且饱,少见其绶。守邸怪之,前引其绶,又视其印,会稽太守章也。守邸惊,出相语上计掾吏。皆醉,大呼曰:"妄诞耳!"守邸曰:"试来视之。"其故人素轻买臣者入内视之,还走,疾呼曰:"实然!"坐中惊骇,丞守相推,排陈列庭中拜谒。

又曰:龚胜,楚人也。哀帝以胜守右扶风,数月,上知胜非拨烦吏,迁胜光禄卿。

《东观汉记》曰:彭宠,字伯通,南阳宛人也。父容,哀帝时为渔阳太守,有名於边,容貌饮食绝众。是时,单于来朝,当道二千石皆选容貌饮食者,故容徙为云中太守。

又曰:冯勤,字伟伯。曾祖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生八男皆典郡赵魏间,号为"万石诸冯"。至是世至二千石。

《汉杂事》曰:蒋满为上党,其子万为北地都尉,同诏征见,宣帝曰:"父子剖符耶!"即诏满为淮阳相,万为弘农守。

《后汉书》曰:郅惲再迁长沙太守。先是,长沙有孝子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为之灭。惲真异之,以为首举。

又曰:任延为武威太守。帝亲见,戒之曰:"善事上官,无失名誉。"延对曰:"臣闻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节;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诏。"帝叹息曰:"卿言是也。"

又曰:桥玄为上谷太守。上邽姜岐,守道隐居,名闻西州。玄召以为吏,称疾不就。玄怒,敕督邮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趣,音促。)益固争不能得,遽晓譬岐。岐坚卧不起。郡内士大夫亦往谏,玄乃止。时颇以为讥。

《汉官解诂》云:太守专郡,信理庶绩,劝农赈贫,决讼断辟,兴利除害,检察详奸,举善黜恶,诛杀暴残者也。

《魏志》曰:贾逵,字梁道。太祖征马超至弘农,曰:"此西道之要,以逵领弘太守。"召见计事,大悦之,谓左右曰:"使天下二千石悉如贾逵,吾何忧也。"

又曰:刘靖,馥之子也,黄初中迁庐江太守。诏曰:"卿父昔为彼州,今卿复为此郡,可谓能克负荷者也。"

又曰:曹仁,字子孝。太祖征吕布,仁别攻句阳,拔之,数有功,拜广阳守。太祖器其勇略,不使之郡。

《蜀志》曰:法正,字孝直。先主以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启主公,抑其威福。"亮答曰:"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操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虑孙夫人生变於肘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法正使不得行其意也!"

又曰:刘琰,字威硕,鲁国人也。先主在豫州,辟为从事,以其宗姓,有风流,善谈论,厚亲待之,遂随从周旋,常为宾客。先主定益州,以琰为固陵太守。

《吴志》曰:士燮为交阯太守。中国士人往依避难者以百数。耽玩《春秋》,为之注解。陈国袁徽与尚书令荀彧书曰:"交阯士府君既学问优博,又达於从政,处大乱之中,保全一郡,二十馀年疆场无事,民不失业,羁旅之徒,皆蒙其庆,虽窦融保河西,曷以加之?"

又曰:周鲂。黄武中鄱阳大帅彭绮作乱,攻没属城,乃以鲂为鄱阳太守,与胡综等戮力致讨,遂生擒绮,送诣武昌。

又曰:陆绩,字公纪。孙权统事,辟为奏曹掾,以直道见惮,出为郁林太守。

《晋书》曰:桓玄出补义兴太守,郁郁不得志。尝登高望震泽,叹曰:"父为九州伯,儿为五湖长!"弃官归国。

又曰:辛恭靖,陇西狄道人也。少有器幹,才量过人,隆安中为河南太守。会姚兴来寇,恭靖固守百馀日,以无救而陷,被执至长安,兴谓之曰:"朕将任卿以东南之事,可乎!"恭靖厉色曰:"我宁为国家鬼,不为羌贼臣。"兴怒,幽之别室。经三年,至元兴中,诳守者乃逾垣而遁,归於江东。

又曰:郑冲为陈留太守。冲以儒雅为德,莅职不为幹局之誉,而箪食缊袍,不营资产。世以此重之。

又曰:刘世智,字子房。贞素有兄风。少贫窭,每负薪自给,读书不辍,竟以偳行称。历吏部郎,出为颍川太守。平原管辂尝谓人曰:"吾与刘颍川兄弟语,使人神思清发,昏不暇寐。自此之外,殆白日欲寝矣。"

又曰:刘胤。王敦请为右司马。胤知敦有不臣心,枕疾不视事,以是忤敦意,出为豫章太守,辞以脚疾,诏就家授印绶。郡人莫鸿,南土豪族,因乱,杀本县令,横恣无道,百姓患之。胤至,诛鸿及诸豪右,界内肃然。

《晋起居注》:太康八年诏曰:"昔先王御俗,以兴至治,未有不先成民事者也。汉宣识其如此,是以叹息。良二千石,今欲皆先外郡,治民著绩,然后入为常伯纳言及典兵宿卫、黄门散骑、中书郎。

《晋书·吕光载记》曰:吕纂克金城太守卫鞬,鞬瞋目谓光曰:"我宁守节断头,不为降虏也。"光义而免之。

沈约《宋书》曰:羊玄保为黄门郎,善奕棋,棋品第三。太祖亦好棋,数蒙引见,嘉其温谨。与太祖赌郡戏,胜以补宣城太守。

《齐书》曰:王敬则迁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小儿於路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徇,自此路不拾遗物,郡无劫盗。又录得一偷,召其亲属於前鞭之,令偷身长扫街路,久之乃令偷举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走,境内以清。

又曰:刘善明,太祖践祚,以善明勋诚,欲与善明禄,召谓之曰:"淮南近畿,国之形胜,自非亲贤,不使居之。卿为我卧治也!"代高宗为征虏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又曰:张岱。时新安王子鸾以盛宠为南徐州,割吴郡属焉。高选佐吏,孝武帝召岱谓之曰:"卿美望夙著,兼资宦已多。今欲用卿为子鸾别驾,总刺史之任,无谓小屈,终当大伸也。"

又曰:王敬则为吴兴太守,入乌程,从市过,见屠肉〈木幵〉,(结贤反。)叹曰:"吴兴昔无此〈木幵〉,是我少时在此作也。"召故人饮酒,说平生不以屑也。

《南史》曰:谢超宗有高名,齐高帝以超宗为义兴太守。升明二年,坐公事免。诣东府,门自通。其日风寒,高帝谓四坐曰:"此客至,使人不衣自暖矣。"

《三国典略》曰:王庆籍为京兆太守。太祖以其精勤,赍以紫袍及绫裳一袭,谓百官曰:"王庆籍一世清人也。"

又曰:阴铿为招远将军、晋陵太守。铿常与宾友宴饮,见行觞者因回酒矣,以授之,众坐皆笑。铿曰:"吾侪终日酣酒,而执爵者不知其味,非人情也。"及侯景之乱,铿尝为贼所擒,或救之获免。铿问其故,乃前所行觞者。

《梁书》曰:刘之遴为南郡太守。初,之遴在荆府,常寄居南郡廨,忽梦前太守袁彖谓曰:"卿后当为折臂太守,则居此中。"之遴后果折臂,遂临此郡。

又曰:谢朏,字敬仲。齐时为义兴太守,加秩二千石。在郡不省杂事,悉付纲纪,曰:"吾不能作主者吏,但能作太守耳。"

又曰:任昉为吴兴太守,清洁友人。到溉与弟洽,从昉为山泽游。被代而还,无衣,沈约遗裙衫迎也。

又曰:范缜为宜都太守。性不信鬼神,夷陵有伍相庙,唐汉三神庙,胡里神庙,缜乃下教断不祠。

《后魏书》曰:房士达,永安末转济南太守。士达不入京师,而频为本州郡,时人荣之。

又曰:崔休为渤海太守。时大儒张吾贵有盛名於山东,四方学士咸相宗慕,弟子自远而至者常千馀人。生徒既众,所在多不见容。休乃为设俎豆,招延礼接,使肄业而还,儒者称为口实。

又曰:卢道将为燕郡太守。道将下车,表乐毅、霍元之墓,而为之立祠。

又曰:房幼愍。安丰、新蔡二郡太守坐事夺官,居家,忽闻有客声,出无所见。还至庭中,为家群犬所噬,遂卒。

《北史》曰:宋钦道仕齐,历位中山太守。长於抚接,然好察细事。其州府佐吏使民间者先酬钱,然后敢食。临莅处称为严整。

《后周书》曰:卢光为京兆太守。先是,舍数有妖怪,在前后将莫敢居者,光曰:"吉凶由人,妖不妄作。"遂入居之。未几,光所乘马忽升厅事,升床南首而立,又食器无故自破。光并不以介怀。其精诚守正如此。

《唐书》曰:崔玄亮,清慎介独,自登朝,行不乐趋竞。历御史、尚书,密、湖、曹三郡守。每一迁秩,谦让辄形於色。

又曰:李暠守太原。旧俗有僧徒以习禅为业,及死不敛,但舆尸送近郊以饲鸟兽。如是积年,土人号其地为"黄坑"。坑侧有饿犬千数,食死人肉,因侵害幼弱,远近苦之,前后官吏不能禁止。暠到官,申明礼宪,期不再犯,仍发兵捕杀群狗,其风遂革。

《三辅决录》曰:马援诫兄子书:"庞伯高敦笃周慎,口无择言,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世祖见援书,即擢为零陵太守。在郡四年,甚有治化。

《文士传》曰:文帝亦亲阮籍,常与谈戏,任其所欲,不迫以职事。籍常从容言昔曾游东平,乐其土风,愿得为东平太守。文帝大悦,即从其意。籍便乘驴往之,至郡皆坏府舍诸壁鄣,使内外相望,教令清当。十馀日,便复乘驴而去。

《楚国先贤传》曰:耒阳胡绍,字伯藩,年十八为郡门下幹,迎太守许荆。荆足中风,使绍抑之。绍视荆蹠(音跖。)下而笑,荆怒问之,绍曰:"见明府蹠下黑子,绍亦有之,欣而故笑。"荆视之,果有黑子。令其从学,学八年,遂为九真、零陵二郡太守。

《华阳国志》曰:赵瑶字元珪,弟琰字稚珪。瑶兄弟皆以令德著闻。瑶少有公望,迁扶风太守,徙为蜀郡,司空张温谓之曰:"第五伯鱼从蜀郡入为司空,吾今扫第以待足下矣。"

《西京杂记》曰:朱买臣为会稽太守。怀章、绶还至舍亭而国人未知也。所知钱勃见曝露乃劳之曰:"无罢乎?"遗以纨扇。买臣至郡,引为上客,寻迁为掾吏。

《韩子》曰:李悝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乃下令曰:"民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杓,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且下而人皆习射,日夜不休。及与秦战,大败之,以民之善射也。

《风俗通》曰:蜀郡任嘉,年三四岁时,父腾为诸生,於汉中就师。有盗贼,道路断绝,蜀亦覆没,客转长沙为州郡吏。后嘉为长沙太守,腾为奏曹掾,默知嘉实其子。一日,嘉母语次谓嘉曰:"奏曹任掾则汝父也,但差老耳。"嘉曰:"天下岂独有一任,夫人何以老更生邪意?"母曰:"咄!我尚守养汝数十年无嫌讥,岂以垂没更失计哉!顾实真父,不可弃捐。"后,嘉问掾声音何类太守,何州里耶,掾曰:"本犍为武阳人,蓬转流宕到此。"母察审谛,又识左耳前赘,因出抱持,对之流涕。嘉自拔榻,嘘欷哽咽。

《世说》曰:爰综为新安太守。南界有刻石,爰至其下宴。有人於石下得剪刀者,众咸异之,主簿对曰:"昔长沙恒王尝饮饯孙洲,父老云:此洲狭而长,君当为长沙。事果应。夫三刀为州,今得交刀,君亦当为交州。"后果作交州。

《世语》曰:荆州刺史裴潜以南阳周泰为从事,使诣司马宣王。宣王知之,辟泰。泰九年居丧,留缺待之,后三十六日擢为新城太守。宣王为大会,使尚书锺毓嘲之曰:"君释褐登宰府,三十六日拥麾盖,守兵马,典郡,乞儿乘小车,一何快耶!"泰曰:"君贵公之子,故守吏职,猕猴骑土牛,一何迟也。"

《潘尼赠二李郎诗序》曰:元康六年,尚书吏部郎汝南李光彦迁汲郡太守,都亭侯江夏李茂曾迁平阳太守。此二子皆弱冠知名,历职显要,旬月之间,继踵名郡,离俭剧之勤,就放旷之逸,枕鸣琴以俟远,致离别之际,各斐然赋诗。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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