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五

○淮南道

扬州

《元和郡县图志》曰:扬州,广陵郡。《禹贡》九州,扬州其一也。春秋时属吴。七国属楚。秦灭楚,为广陵;后并天下,属九江郡。汉为江都国。建武元年,复曰扬州。

《左氏·哀九年》曰:吴城邗沟,通江淮也。

《魏志》曰:黄初六年,征吴,幸广陵城,临江观兵,见江涛,叹曰:"天所以限南北也。"

《隋书》曰:义宁元年,诏修江都宫,治龙舟、凤舸、黄龙赤舰、楼船万艘,以幸江都。为锦帆黼帐,作《泛龙舟》、《春江花月夜》等曲以幸之,因而都焉。

《宋书》曰:徐湛之为扬州起风亭、月观、吹台、琴室,以为游宴焉。

又曰:扬州刺史王谧薨,高帝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帝入,议以中军谢混为扬州,欲令帝于丹徒领州,以二议谘帝。刘穆之谓帝曰:"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前授王谧,事出权道。今若复他授,便应受制于人。一失于权,无由可得。"帝从之。

《郡国志》曰:广陵,以城置在陵上。《尔雅》云:"大阜曰陵。"连接西蜀,一名阜冈,一名昆仑冈。鲍昭《芜城赋》曰:"拖以漕渠,轴以昆仑岗。"

《河图括地象》曰:昆冈山,横为地轴。此陵交带昆仑,故广陵也。

《汉志》曰:广陵国,高帝六年置,景帝四年更名江都。莽曰江平。江都易王非、广陵厉王胥皆都此。

《汉书》曰:广陵厉王赐策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家,封于南土。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强,(保,恃也)三代要服,不及以正。'"(要服,次荒服之内。正,政也。要,一遥反。)

《图经》曰:江阳县,本汉江都县也,以在江之北,故曰江阳。

《汉志》曰:江都,属广陵国。

又曰:海陵县,临淮郡。莽曰亭间。

《十道志》曰:六合县,本秦堂邑县,春秋时棠也。《左传》襄十四年,楚子为庸浦之役,故子囊帅师于棠。(庸、浦、棠,皆楚邑。)

楚州

《元和郡县志》曰:楚州,淮阴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吴、越。战国时属楚。秦属九江郡。汉为射阳县之地。

《汉志》曰:射阳县,属临淮郡。莽曰监淮亭。在射水之阳,故曰射阳。

又曰:广陵厉王胥有罪,其相胜之秦夺王射陂。(张晏曰:射水之陂在射阳县。)

《晋书》曰:穆帝时,中郎将荀羡北讨,云旧淮阴地形都要,水陆交通,易以观衅;沃野有开殖之利,方舟运漕无他屯阻,乃营立城池焉。

《郡国志》曰:北对清泗、临淮,守险有平阳、石龟,田稻丰饶。

《吴越春秋》曰:吴将伐齐,自广陵掘沟通江、淮。即州、地。

《史记》曰:越灭吴而不能正江、淮,楚乃东侵,广地于泗上。

《汉志》曰:盱眙,属临淮郡。都尉治。莽曰武匡。

《南兖州记》曰:盱眙,本春秋时善道地。

《汉书》曰:项羽立楚怀王孙心为楚怀王,都盱眙。

《南兖州记》曰:南兖州,地有盐亭百二十三所,县人以鱼盐为业,略不耕种,擅利巨海,用致饶沃。公私商运,充实四远,舳舻千计。吴王所以富国强兵而抗汉室也。

《图经》曰:宝应县,本安宜县,即汉之平安县地,属广陵郡。

《唐书》曰:天宝初,有李氏女子既嫁而寡,为尼,名真如。忽有人自天而下,以宝与之。因名宝应。

濠州

《十道志》曰:濠州,锺离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为锺离子国。战国时属吴。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置锺离。

《春秋·成十五年》曰:叔孙侨如会吴于锺离,始通吴也。始与中国接。

又《昭二十四年》曰: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遂灭巢及锺离。

《史记》曰:楚平王十年,吴之边邑卑梁女与楚边邑锺离小童争桑,两家交怒相攻。楚伐卑梁人。卑梁大夫怒,发兵攻锺离。楚王闻之,大怒。吴亦发兵,使公子光攻楚,遂灭锺离。

《庄子》曰:庄子与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见儵鱼出游从容,庄子曰:"是鱼乐乎!"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耶?"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

《史记》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十道志》曰:涂山,在临淮郡西。

又曰:招义县,本汉临淮县。

《汉志》曰:淮陵县,属临淮郡。莽曰淮陆。

寿州

《元和郡县志》曰:寿州,寿春郡。《禹贡》扬州之域。秦并天下,为九江郡。汉为淮南国。

伏滔《正淮论》曰:爰自战国,至于晋之中兴,六百馀年。保淮南者九姓,称兵有十一人,皆亡不旋踵,祸溢於世。保寿春者南引荆、海之利;东连三吴之富;北接梁、宋,平途不过七百里;西援陈、许,水陆不出千里;外有江、湖之阻,内保淮、淝之固。龙泉之陂,良田万顷;舒、六之贡,利尽蛮越;金石皮革之具萃焉,苞木管竹之族生焉。其俗尚气力而多勇悍,其人习战争而贵诈伪,所以屡多亡国也。

《史记》曰:楚考烈王自陈徙都寿春,号之曰郢。

又《项羽本纪》曰:羽封英布为九江王,都六,尽有江、淮之地。

《汉书》曰:六,故国也,属六安国,咎繇后,为楚所灭。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沘音匕,芍音鸡。)

《左传·文五年》曰: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仲归于家冬,楚公子燮灭蓼。(蓼,今安丰蓼县。)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汉志》曰:寿春、合肥受南北湖皮革、鲍、木之输,亦一都会也。(鲍,鲍鱼也。)

《寿春记》曰: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数百里无复人居。晋平吴,其民乃还本土,复立为淮南郡。

《齐书》曰:高祖初遣垣崇祖镇寿阳,谓之曰:"我新有天下,魏必以送刘昶为辞。寿春,贼之所冲,深为之备。"既而果然,乃败还。

《十道志》曰:霍丘县,本汉松滋县也。

《汉志》曰:松滋,侯国。属庐江郡。莽曰诵善。

《十道志》曰:霍山县,灊县也。

《汉志》曰:灊县,属庐江郡。天柱山在南。

《史记》曰:吴王阖闾四年,伐楚,取灊。

滁州

《元和郡县志》曰:滁州,永阳郡。春秋时楚地。在汉为全椒县也。

《汉志》曰:全椒县,属九江郡。

《十道志》曰:隋以为滁州,以滁水为名。

《郡国志》曰:后汉彭城刘平为全椒令,虎皆渡江。

和州

《元和郡县志》曰:和州,历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楚地。秦为历阳县,属九江郡。汉为淮南国。

《郡国志》曰:历阳西有遏胡城,即王导筑以御石虎。

《汉志》曰:历阳,都尉治。属九江郡。莽曰明义。

《十道志》曰:南有历水,故曰历阳。

《淮南子》曰:历阳之都,一夕为湖。(汉明帝时,历阳沦为麻湖。)

《十道志》曰:麻湖在县西十里。

《汉书》曰:汉军追项羽至江东城,乌江亭长舣舟待之。

庐州

《元和郡县志》曰:庐江郡,古庐子国也。春秋舒国之地。

《十道志》曰:战国时,其地属楚。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为合肥县。

《左传·鲁僖公四年》曰:徐人取舒,杜预注云:舒国,今庐江舒县也。

《尚书·仲虺》:成汤放桀于南巢。

《魏志》曰:青龙元年,满宠为扬州都督,请于合肥城西三十里置新城,表曰:"合肥城南临江湖,北达寿春,贼攻围之,得据水为势。官兵救之,当先破贼大辈,然后围乃得解。贼往甚易,兵救甚难。今城西三十里有奇险可依,立城据守,此所谓引贼平地而掎其归路也。"诏从之。

《庐江记》曰:人物语音,风土明茂,皆胜淮左诸郡。

《汉志》曰:庐江郡,故淮南。文帝十六年,别为国,领县十二。

又曰:龙舒,属庐江郡。应劭曰:群舒邑也。

又曰:居巢,属庐江。应劭曰:《春秋》:"楚人围巢。"巢。国也。

《左传·昭二十五年》曰:楚子使熊相谋郭巢。(为巢筑城郭也。)

《郡国志》曰:濡须水,出自巢湖,谓之马尾沟。

《十道志》曰:慎县,本汉浚遒县。

《汉志》曰:浚遒,属九江郡。(浚音峻,遒音抽反。)

舒州

《释例》曰:舒有五名,舒庸、舒龙、舒州、舒鸠、舒城,其实一也。

《左传·定二年》曰:吴子使舒鸠民诱楚人。

《元和郡县志》曰:舒州,桐安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皖国也。

《十道志》曰:春秋时为楚东鄙。战国时属楚。秦置三十六郡,为江夏郡。

《史记》曰:皖,匽姓,咎繇之后也。春秋时楚灭之。

《汉志》曰:皖,属庐江郡。

《续汉书·郡国志》曰:庐江郡,自舒县徙居皖。

《魏志》曰:正始二年,孙权遣诸葛恪屯皖城,以伺边隙。

《吴志》曰:曹公遣朱光为庐江太守,屯皖,大开稻田。吕蒙上言曰:"皖地肥美,若一收熟,彼众必增,加是数岁,操态见矣,宜早除之。"於是亲征皖,破之。

《宋书·州郡志》曰:晋安帝於旧皖城置怀宁县。

《图经》曰:桐城,春秋时桐国也。亦汉枞阳县也。

《左传·定二年》曰:桐叛楚。(桐,小国也。庐江舒县有桐乡。)

《汉书·武帝纪》曰:元封五年,南巡狩,自寻阳浮江,射蛟江中,获之。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

蕲州

《十道志》曰:蕲州,蕲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并属楚。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蕲春县之地。

《汉志》曰:蕲春,属江夏郡。

《史记》曰:始皇十六年,灭楚,虏王负刍於蕲。

《地名记》曰:蕲春以水隈多蕲菜,因以为名。

《晋书》曰:武帝以宣太后讳春,改为蕲阳。

《吴志》曰:魏使庐江谢寄为蕲春郡典农,吕蒙袭破之。

又《贺齐传》曰:初,晋宗为浠口将,以众叛如魏,还为蕲春太守,图袭安乐,取其保质。权以为耻,因军初罢,六月盛夏,出其不意,诏齐督麋芳、鲜于丹等袭蕲春,生虏宗。吴复置蕲春郡。

申州

《十道志》曰:申州,义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申国之地。秦为南阳郡地。汉置平氏县,属荆州。汉武封北地尉卫止为义阳侯。魏文帝分南阳立义阳郡。宋文元嘉末于义阳立司州。周武帝为申州。

《舆地志》曰:义阳有三关之险。《十道志》曰:三关谓平靖关,(长老云:此关因山为障,不营壕隍,故名平靖。)其一也;武阳、黄岘二关,在安州应山县界。

光州

《十道志》曰:光州,弋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弦子国。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为西阳县。

《左传·僖五年》曰:楚人灭弦,弦子奔黄。(弦在弋阳軚县。)

《汉志》曰:西阳,属江夏郡。

又曰:軚,属江夏。故弦子国。(音汰,又徒系反。)

《图经》曰:定城县,春秋黄子国也。

《十三州志》曰:定城,置在古黄子国南十二里。

《十道志》曰:定城,本汉弋阳县。

《汉志》曰:弋阳,侯国。属汝南郡。弋山在西北。故黄国,今黄城县也。

《十道志》曰:固始县,本寝丘,孙叔敖所封之邑也。

又曰:殷城县,本汉期思县也。

《汉志》曰:期思,属汝南郡。故蒋国也。

《左氏传》曰:凡蒋,周公之裔也。

安州

《十道志》曰:安州,安陆郡。春秋云阝子之国,云梦之泽在焉。后楚灭云阝,封斗辛为郧公,则其地也。战国时属楚。秦并天下,为南郡城。汉为安陆县。宋武置安陆郡。唐武德四年,为安州。

黄州

《十道志》曰:黄州,齐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战国时属楚。秦为南郡地。汉为西陵县。高齐置衡州。隋开皇三年,为黄州。

又曰:麻城、黄陂县,本汉西陵县也。

沔州

《十道志》曰:沔州,汉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郧国之地。战国时属楚。秦并天下,为南郡地。汉为安陆县地。晋立沌阳县,属江夏郡。唐武德四年,置沔州。

《尚书·禹贡》曰:逾于沔。(汉上曰沔。)

《三国志》曰:魏初定荆州,沌阳以为重镇。

《晋书》曰:永嘉六年,王敦表陶侃为荆州刺史,镇沔阳。

《宋书·州郡志》曰:晋於临嶂山置沌阳县。

《荆州记》曰:临嶂山南峰谓之乌林峰,亦谓赤壁。

《吴志》曰:曹公临荆州,孙权遣周瑜、程普为左右督,领万人,与刘备俱进,遇於赤壁。

《永初山川记》曰:沔口,古以为沧浪水,屈原遇渔父处。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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