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三

○前赵刘元海

《晋书·载记序》叙曰:刘元海以惠帝永兴元年据离石称汉。后九年,石勒据襄国称赵。张氏先据河西,是岁,自石勒后三十六年也,重华自称凉王。后一年,冉闵据邺称魏。后一年,符健据长安称秦。慕容氏先据辽东称燕,是岁,自符健后一年也,俊始僣号。后三十一年,后燕慕容垂据邺。后二年,西燕慕容冲据阿房。是岁也,乞伏国仁据枹罕称秦。后一年,慕容永据上党。是岁也,吕光据姑臧称凉。后十二年,慕容德据滑台称南燕。是岁也,秃发乌孤据廉川称南凉,段业据张掖称北凉。后三年,李玄盛据敦煌称西凉。后一年,沮渠蒙逊杀段业,自称后凉。四月,谯纵据蜀称成都王。后二年,赫连勃勃据朔方称大夏。后二年,冯跋杀离班,据和龙称北燕。堤封天下,十丧其八,莫不龙旌帝服,建社开祊,华夷咸暨,人物斯在。或篡通都之乡,或拥数州之地,雄图内卷,师旅外并,穷兵凶於胜负,尽人命於锋镝,其为战国者一百三十六载,抑元海为之祸首云。

○刘渊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刘渊,字元海,新兴匈奴人。先夏后氏之苗裔曰淳维,世居北狄,千有馀岁,至冒顿,袭破东胡,西走月氏,北服丁零,内侵燕、岱,控弦四十万。汉祖患之,使刘敬奉公主以妻之,约为兄弟,故子孙遂冒姓刘氏。建武初,入居西河美稷。后汉中平,单于羌渠使子於扶罗将兵助汉,讨平黄巾。会羌渠为国人所杀,扶罗以其众留汉,立为单于。属董卓之乱,寇掠太原、河东,屯於河内。扶罗死,弟呼厨泉立,以於罗子豹为左贤王,即元海之父也。入朝,魏武因留之,为分其众为五部,以左贤王豹为左部帅,其馀帅皆以刘氏为之。太康中改置都尉。虽分属五部,皆家于晋阳汾、涧之宾。

豹妻呼延氏,魏嘉平中祈子於龙门,有一大白鱼,顶有二角,轩鬐跃鳞而至祭所,久之乃去。巫觋皆异之,曰:"此嘉祉。"其夜,梦所见鱼变为人,左手把一物,大如鸡子,光景非常,授呼延曰:"此是日精,服之生贵子。"寤以告豹,豹曰:"吉征也。"自是十二月而生渊。渊生,左手有文曰渊海,遂以名焉。幼而好学,不舍昼夜,常谓同门生朱纪、范隆等曰:"吾每观书传,常鄙随、陆无武,绛、灌无文。一物之不知,固君子耻之也。二生遇高皇不能建封侯之业,两公属太宗不能开庠序之美,惜哉!"於是学武事,并皆工绝,猿臂善射,膂力过人。身长八尺四寸,须长三尺余,当心有赤毫毛三根,长三尺六寸。太原王浑虚衿友之,命子济拜焉。

咸熙中,为任子在洛阳,晋文王深待之,时东莱王弥等皆凭结浑,言之于晋武帝。帝召见,与言,大悦之。后谓王济曰:"刘元海容貌风仪,机谈鉴智,虽由余、日磾无以加也。"会父豹卒,帝以渊代为左部帅,转宁朔将军,监五部军事。

大安中,惠帝失政,诸王迭相残废,州郡奸豪,所在蜂起。从祖北部都尉、右贤宣等议曰:"右左贤渊姿器绝人,幹宇超世,天下恢崇单于,终不虚生此人也。"於是共推渊为大单于。渊曰:"当为崇冈峻阜,何能为培蝼乎!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生於西戎,文王生於东夷,顾惟德所授耳。今见众十馀万,皆一当晋十,鼓行摧乱晋,犹拉枯耳。上可成汉高之业,下不失为魏氏,何呼韩耶足道哉!"宣等称善。

元熙元年,迁於左国城,晋人东附者数万。宣等上尊号,渊曰:"今晋氏犹在,四方未定,可仰遵高皇初法,且称汉王,权停皇帝之号,听宇宙混一当更议之。"十月,为坛南郊,僣汉王位,改晋永兴元年为元熙元年,大赦天下,追遵刘禅为孝怀皇帝,立三宗五祖之神主而祭之。置百官,以刘宣为丞相,拜授各有差。四部之东莱王弥起兵青、徐,遣使来降,拜镇东大将军、青州刺史、东莱郡公。四月,汲桑叛,自称赵王,选置州郡。十一月,石勒及胡部等帅众来降。

永凤元年秋七月,凤凰集于蒲子,丞相刘宣等六十四人上尊号。十月,僣即皇帝位于南郊,大赦,改元。以卫将军和为大将军,抚军刘聪为车骑大将军,建武曜为龙骧大将军。河瑞元年,迁都平阳,汾水中得玉玺,大赦,改元。二年,以大司马、梁王和为皇太子。八月,渊寝疾,以刘洋为太傅,延年为太宰,司徒聪为大司马、大单于,并录尚书,置单于台平阳西。渊薨于光极殿,太子和即位。聪自西明门攻,斩和于西室。九月,葬渊永陵,谥曰光文皇帝,庙号高祖。

○刘聪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刘聪,字玄明,一名载,渊第四子。母张夫人之孕,梦日入怀,寤而告渊,渊曰:"吉征也。"自是十五月而生聪,夜有白光之异。左耳有一白毫,长二尺馀。幼而聪寤,究通经史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通之。猿臂善射,弯弓三百斤,膂力骁捷,冠绝一时。以永嘉四年僣即帝位于光极前殿,大赦,改年光兴元年。以卫尉呼延宴为前锋大都督,配禁兵二万七千,自宜阳入洛州;命东莱弥、龙骧曜、镇军勒进军会之。比及河南,十二败晋师,长驱围洛阳,陷之,纵兵大掠。幽晋帝于端门,杀晋太子及诸百官已下二行馀人,洛水北筑为京观。迁帝及太后、侍中庾珉等于平阳。大赦,改元兴为嘉平元年。二月,晋帝进号仪同三司、会稽郡公。聪引帝入宴,谓曰:"卿为豫章王时,朕曾与王武子相造,武子示朕於卿,言闻其名久矣。以卿所作乐府歌文示朕,谓朕曰:'闻君善为辞赋,试为看之。'朕时与武子俱为《盛德颂》,卿称善久之,又引朕射于皇堂,朕得十二筹,卿与武子俱得九筹,卿赠朕柘弓、银砚,颇忆不?"帝曰:"臣敢忘之,俱恨尔日不早识龙颜。"聪曰:"卿家骨肉相残,何其甚也?"帝曰:"此殆非人事,皇天之意。大汉将应乾受历,故为陛下自相驱除。且臣家若能奉武皇之业,九族敦睦者,陛下何由得之!"三年正月,宴於光极前殿,逼晋帝行酒,庾珉、王隽等起而大哭,聪恶之。二月丁未,怀帝崩于平阳,於是诛珉等。三月,立贵嫔刘氏为皇后。四月,愍帝即位於长安,车骑曜等攻长安。河东地震,雨于平阳。

建元元年正月,黑雾四塞,着人如墨,五日而止。辛酉庚时,日落地,三月相承出於西方东行,平阳地震,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流星起於牵牛,入紫微,龙形逶迤,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聪甚恶之。癸未,刘后产一蛇一虎,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在陨肉之旁。己丑,刘氏卒,乃失此肉,哭声亦止。十一月,以晋王粲为国相、大单于,总百揆。十二月,宣光陵石人皆行数步,宫中鬼哭。

麟嘉元年,武库陷入地一丈五尺。聪自去冬至是,遂不复受朝贺,军国之事一决於粲,立市於后庭,与宫人宴戏,或三日不醒。秋七月,河东大蝗,惟不食粟豆。司隶靳准率部民收而埋之,哭声闻於十馀里,然后钻土飞出,复食黍豆。大司马曜攻陷长安外城。九月,犬与豕交于宫门,有豕着进贤冠,昇聪御坐。犬冠带绶,与豕并昇。俄而,斗死殿上,宿卫莫有见其入者。长安饥甚,死半。麹允为粥以供帝膳,帝泣曰:"今窘厄如此,外无救援,势不自支。"乃使侍中宗敞奉笺降曜。敞随使者至,帝肉袒牵羊,舆榇衔璧,出降东门。曜受璧焚榇,迁愍帝及司徒梁汾、骠骑麹允等诸臣百馀人至于平阳。聪临光极殿,帝稽颡于前,麹允伏地大哭,扶不能起,聪大怒,允自杀。以帝为光禄大夫、怀安侯。以大司马曜假黄钺,大都督陕西诸军事、太宰、秦王。

二年正月,东平王约卒。十一月,聪校猎上林,以晋帝行车骑大将军,戎服执戟前导,行三驱之礼。观者皆指帝曰:"此故长安天子。"聚而观之,故老亦有悲泣者。十二月,大飨于光极前殿,聪欲观晋臣之意,使帝行酒洗爵更衣,又使帝执盖。多有涕泣,或有失声者。尚书郎辛宾起而抱帝大哭,引出斩之。戊戌,愍帝崩於平阳。

三年,聪所居螽斯则百堂灾,会稽王康已下二十一子焚焉而卒。自此鬼哭宫,至于九月,夜声不绝。四月,尚书令王监、崔懿之等极谏,聪大怒,收监等斩之。七月,鬼哭于光极殿,聪昼见东平王约,甚恶之。征秦王曜为丞相,录尚书事;固辞,仍以丞相领雍州牧。靳准为大司空,领司隶校尉。癸亥,薨于建始殿。甲子,粲即位,大赦,改年汉昌。葬宣光陵,为谥昭武皇帝,庙号烈宗。八月,以丞相曜为相国、大都督;司空靳准为将军,领尚书事。粲荒酗酒色,游宴后庭,军国之事一决於准。准遂勒兵入宫,执粲,数而杀之。追谥灵帝。刘氏无少长男子尽刑于市,发掘二陵,焚烧宗庙。鬼大哭,声闻百里。准自号汉大王,置百官,遣使称藩于晋。相国曜自长安赴难。

《前赵录》曰:麟嘉元年十二月,大将军、东平王约卒,一指犹暖,遂不殡殓。至甲戌乃苏,言见渊於不周山,经五日,遂复从至昆仑山,三日而复反於不周,见诸王公卿将相死者悉在,大有人民宫室,甚壮丽,号曰蒙珠离国。渊谓约曰:"东北遮须夷国,无主久,待汝父为之。汝后二年当来,后国中大乱相杀害,吾家死亡略尽,但可永明辈十数人在耳。汝但还,后年当来,见汝不迟。"不久,约拜辞而归,道过一国曰猗尼渠馀国,引约入宫,与皮囊一枚,曰:"为吾遗汉皇帝。"约辞而归,谓约曰:"刘郎后年来必见过,当以女相妻。"约归,置皮囊於机上,俄而苏,谓左右曰:"机上取囊来。"左右取得,开有一方白玉,题文曰:"猗尼渠馀国天王敬信遮须夷国天王,岁在摄提,当相见。"驰使奏呈聪曰:"若当如此,吾不惧死也。"及聪以戊寅岁薨,与此玉并葬焉。

○刘曜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刘曜,字永明,渊之族子。少孤,见养於渊。幼而聪慧,性托落高亮,与众不群。铁厚一寸,射而洞之。身长九尺三寸,手垂过膝,生而眉白,目有赤光,须不过百馀根,皆长五尺。光初元年十月,太保呼延宴等自平阳来奔,上尊号於曜,僣即皇帝位。十二月,靳准左右军骑乔太、王腾等杀准,奉六玺来降。二年夏四月,徙都长安,立子熙为皇太子。六月,缮宗庙,社祭,南北郊于长安,令曰:"盖王者之兴,必禘始祖,我皇家之先出自夏后,居于北夷,世跨燕朔,光文以汉有天下岁久,恩德结于民庶,故立汉祖宗之庙以怀民望,昭武因循,遂未悛革。今欲除宗庙,改国号,御以大单于为太祖,其速议以闻。"於是太保呼延宴等议曰:"今宜承晋母子传号,以光文本封卢奴,中山之属城,陛下勋功懋於平、洛,终於中山,中山分野属大梁,赵也。宜革称大赵,遵以水行。"曜从之。於是以冒顿配天,渊配上帝。

三年五月,西明门内大树风吹折,一宿,树拨拨变为人形,发长一尺,须眉长三寸,皆黄白色,有敛手之状,亦有两脚着履之形,惟无目鼻,每夜有声,十日而生柯条,遂为大树,枝叶甚茂。四年,将於霸陵西南营寿陵。侍中乔豫、和苞上疏谏曰:"伏闻敕旨营陵,将周回四十,下深二十五丈,以铜为棺椁,黄金饰之。臣闻尧葬穀林,市不改肆;颛顼葬广阳,下不及泉。圣王之终也如是。秦始皇下固三泉,周逾七里,身亡之后,毁不旋踵,暗王之终也如此。从丧乱已来,汉帝诸陵咸见践辱,惟霸陵独全。此虽太宗之达至然,抑亦释之之功。兴亡奢俭,冏然於前,惟陛下览之。"曜大悦。终南山崩,崩所得白玉一尺,有字曰:"皇亡,皇亡,败赵昌。"以为己瑞,群臣咸贺。中书监刘均曰:"山崩石坏,国倾民乱。'皇亡,皇亡,败赵昌,'者,此言皇室将为赵所败,赵因之而昌。大赵都於秦、雍,而勒跨全赵,赵昌之应,当在石勒,不在我也。"曜抚然改容。五年,曜后羊氏卒,故晋惠后也,洛阳之陷纳之。六年正月,天裂,广一丈馀,长五十丈。

十一年七月,石虎帅众四万人寇扰河东,进攻蒲坂。曜尽中外精锐,自潼关北济。虎惧,引师而还。曜追而败之,枕尸二百馀里,虎奔朝歌。遂攻石生於金墉,分遣诸将攻讨汲郡、河内。十二月,勒自帅众拒之,阵於洛西。曜性少酗酒,末年尤甚。将战,饮数斗。常乘赤马无故跼顿,乃乘小马。比出,复饮斗馀。至于西阳门,捴阵就平,勒将石堪因而乘之,师遂大溃。曜昏醉奔退,马陷石渠,坠於水上,为堪所执。勒将还襄国,喻曜使与太子毗书,令速降,曜但敕毗"与诸大臣匡维社稷,勿以吾易意。"建平末,为勒所杀。

十二年正月,太子毗、大司马南阳王胤等议欲西保秦州,遂相率奔上邽。石虎乘胜追战,枕尸千里,上邽溃。虎执毗及王公已下三千馀人皆杀之。自刘渊建号西河,至是二十有六载。

《晋书·载记》曰:曜在位十年而败。始,元海以怀帝永嘉四年僣立,至曜三世,凡二十有七载,以成帝咸和四年灭。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卷一 卷二

果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菜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百卉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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