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三

○玺

《说文》曰:玺,王者印也。以守土,故字从土。籀文从玉。

《春秋后语》曰:秦破魏军於华阳,走我将军孟卯,王授魑干木子崇与秦南阳以千金和。苏代谓王曰:"欲玺者,段干木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玺,欲玺者制地,魏地不尽则不和。(言段干木子以地兑秦,而求相印。)且夫以地事秦,譬犹以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也。"王曰:"是则然也。虽然,事始己行,不可更矣。"

《史记》曰:沛公先至霸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

又曰:人有告绛侯周勃欲反,下捕勃治之。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於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汉书》曰:初,高祖入咸阳,得秦玺。及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授,号曰"传国玺"。以孺子未立,玺藏长乐宫。及莽即位,请玺元后。后不肯以授莽,莽使安阳侯王舜谕旨,太后怒骂之,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既尾馛报,授人孤寄便夺取其国。为人如此者,狗不食其馀!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当自更作玺,何以用此亡国不祥玺?我为汉家老寡妇,旦暮且死,欲与此玺俱葬,终不可得也。"太后因涕泣。舜曰:"莽必欲得传国玺,宁能终不与耶?"太后闻舜语切,乃出玺,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己,知而兄弟今族灭也。"

又《王莽传》曰:梓橦人哀章素无行,好为大言。见莽居摄,即作铜匮,为两检署,其一曰"天帝行玺"金匮,其二曰:"赤帝行玺",莽至高庙拜授。

又曰:王闳,王莽叔父,哀帝世为中常侍。时董贤为大司马,帝临崩,以玺绶付贤曰:"无妄以与人。"时国无词主,内外恐惧。闳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贤曰:"宫车晏驾,国词未立。君授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贤不敢拒,乃跪授玺绶。

《后汉书》曰:涿郡太守张丰执使者,举毙薮,自称无上大将军,与彭宠连兵。四年,祭遵、朱祐破之。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反。及执当斩,犹曰:"肘石有玉玺。"遵为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

又曰:延熹八年,渤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续汉书》曰: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

《续汉书》曰:献穆曹后,曹操之女也。魏授禅,遣使求玺绶。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此玺。"

《魏志》曰:太祖崩洛阳,时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长安来赴,问贾逵先王玺绶所在。逵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君玺绶,非君所宜问也。"

又曰:太和元年,以中山魏昌之安城乡追封甄逸,谥曰"敬侯",孙豫袭爵。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

《魏略》曰:司马景王废齐王芳,使郭芝入白太后,取玺绶。太后取玺绶,置坐侧。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太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明白,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

《吴书》曰:汉大乱,天子北诣河上,六玺不自随。掌玺者以投井。孙坚讨董卓,顿军洛南。其井每有五色气从井中出,坚使人浚之,得汉传国玉玺,其文曰:"授命于天,既寿永昌。"方圆四寸,上绥交蟠五龙,龙上一角缺。

《蜀志》曰:太傅许靖等上言先主曰:"前关羽围于禁襄阳,襄阳子张嘉、王休献玉玺、潜汉水,伏於渊泉,晖影烛耀,灵光彻天。夫汉者,高祖本所起定天下之国号也,大王袭先帝轨迹,兴於汉中也。今天子玉玺神光见,玺出襄阳,汉水之末明,大王承其下流,授与以天子位,瑞命、符应非人力所致。"

邓粲《晋记》曰:江宁民虞迪垦地,得白玉驎玺一钿以献,文曰"长寿万年。"

《晋书》曰:义阳王威无操行,謟附赵王伦。伦将篡,使威与黄门郎骆休逼帝,夺玺绶。伦败,惠帝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煞。"阿皮,威小字也,於是诛威。

又曰:冉闵子智以邺来降,安西将军谢尚使濮阳太守戴施应之。进据枋头,会冉智行人刘猗至,施乃止。使猗求传国玺,猗归以告智,智犹豫不许。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邺,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即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己在吾边,知卿至诚,当遣重兵相援。"智信之,乃出玺付融。融诣施,施使赍玺驰还。玺自秦传汉,汉入魏,魏入西晋。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又入闵。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於晋。

《晋中兴书》曰:义熙十二年,左卫兵陈阳於府前淮水中得玺。王者不隐其过则玉璧见,玺亦璧也。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河瑞元年,汾水中得玉玺,高一寸二分,方四寸,文曰"有新保之",盖王莽时玺也。献者因增"深海光"三字,渊以为己瑞,大赦。

又《前赵录》曰:光初五年,并州牧安定王策献玉玺一,文曰"赵盛"。

又《前凉录》曰:张实元年,兰池赵婴上言於青涧水中得一玉玺,钳钮,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群寮上贺,实曰:"何忽有此言?"乃送之於京师。

《晋书载记》曰:石季龙克上邽,遣主簿赵封送传国玉玺,太子玉玺各一于勒。

又曰:符坚奔五将山,姚苌遣将军吴忠围之。坚众奔散,独侍御十数人而己,神色自若,坐而待之,召宰人进食。俄而忠至,执坚以归新平,幽之于别室。苌求传国玺於坚,曰:"苌次应符历,可以为惠。"坚嗔目叱之,曰:"小羌乃敢干菲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图纬符命,何所依据?五胡次序,无汝羌名。违天不祥,其能久乎?玺己送晋,不可得也。"

又曰:冉闵煞石袨,僣大号,遣其使人常炜聘慕容俊。俊使记室封裕诘之,曰:"石袨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不?"炜曰:"诛胡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此求救之辞耳。"

又曰:冉闵败,蒋幹以传国玺送于建邺。慕容俊欲神其事业,言历运在己,乃诈云:"闵妻得之以献。赐号曰奉玺君",因以永和八年僣即皇帝位,大赦境内,建元曰"元玺"。

《宋书》曰:元凶劭既败,时不见传国玺。问劭,云:"宰上道育处。"就取得之。

又曰:蔡兴宗拜侍中,每兆茉得失,无所顾惮。孝武新拜陵,兴宗负玺陪乘。

《齐书》曰:谢朏为宋侍郎,领秘书监。及高帝授禅,朏当日在值,百僚陪位,侍中当解玺。朏阳不知,曰:"有何公事?"传诏云:"解玺授齐王。"朏曰:"齐自应有侍中。"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欲取兼人。朏曰:"我无疾,何所道?"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得车,仍还宅。是日遂以王俭为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朏。高帝曰:"煞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

《北史·后妃传》曰:典琮三人,掌琮玺玩器。

《北齐书》曰:辛术镇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於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授命于天,既寿永昌。"二汉相传,又应魏晋。晋怀帝败,没於刘聪。聪败,没於石氏。石氏败,晋穆帝永和中,濮阳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护何融送于建邺。历宋齐梁败,侯茎洑之。景败,侍中赵思贤以玺投景南兖州刺史郭元建,送于术,故术以进焉。

又曰:元晖业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於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然尔讵得几时?"文宣闻而煞之。

《后周书》曰:宇文氏其先曰普回,因狩得玉玺,三钮,有文曰"皇帝玺"。普回异之,以为天授。其俗谓天曰宇,因号宇文,国并以为氏。

《唐书》曰: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得白玉印,其文曰"天子之宝",献之,即传国八玺之一。上幸奉天后失之,及是方获。

《玉玺谱》曰:传国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蓝田山,是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授命于天,既寿永昌"。汉高祖定三秦,秦王子婴献此玺。及汉高祖即位,仍珮之,因以相传,故号曰"传国玺"。汉昭帝时,殿中一夜相惊。霍光即召持节郎取玺,郎不与。光欲夺之,郎案剑曰:"头可得,玺不可得!"光善之。明日,迁郎秩二等。光后废昌邑王贺,立宣帝,光自手解取贺玺,扶令下殿。至汉平帝,王莽篡位,就元后求玺。乃出玺,投之於地,玺上螭一角缺。及莽败时,带玺绶避火於渐台。商人杜吴煞莽,取绶,不知取玺及莽头。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莽首,弁玺与王宪。宪得无所送,又自乘天子车辇。李松入长安,斩宪,送玺诣宛,上更始。赤眉大司马谢禄至高陵,更始奉玺赤眉,亦立眉刘盆子。建武三年,盆子败於宜阳,玺还光武。孙坚从桂阳入讨董卓,卓时已焚烧洛邑,徙都长安。坚军於城南,见井中旦旦有光。军人莫敢汲,坚乃探得玺。初,卓作乱,掌玺者投於井中,故坚得之。袁绍有僣盗意,乃拘坚妻,逼求之。绍得玺,见魏举以向肘,魏武恶之。绍败,得玺还。汉以禅魏,魏以禅晋。赵王伦篡立,使义阳王威就惠帝取玺。帝不与,强夺之。晋怀帝永嘉五年,王弥入洛阳,执怀帝及传国六玺,诣刘曜。后为石勒所并,玺复属勒。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勒为冉闵所灭,此玺属闵。闵败,玺存闵大将军蒋幹。晋镇西将军谢尚遣督护何融至,购赏得之,以晋穆帝永和八年还江南。晋元帝东渡,历数帝无玉玺,北人皆云:"司马家是白板天子。"

又曰:雍州玺者,晋泰光十九年,雍州刺史郗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七分,上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边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授天之命,皇帝寿昌。'鸟篆隐起,巧丽惊绝。是慕容所制,源其所由,未详厥始也。"

《吕氏春秋》曰:民之於上,若玺於涂,印方则方,印圆则圆。

《山阳公载纪》曰:袁术将僣号,闻孙坚得传国玺,乃拘坚夫人而夺之。(《玉玺谱》云:袁绍拘坚夫人得之。)

应劭《汉官仪》曰: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玺",《春秋传·襄公》曰"楚武子使季冶问玺书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始避。

又曰:天子有传国玺,文曰:"授命于天,既寿且康。"

《汉旧仪》曰:秦己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汉己来,天子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

又曰:皇帝六玺,皆白玉,螭虎剑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凡六玺。皇帝行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徵大臣,天子行玺外国事,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玺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白表里,两端尺一,柜中约署。

崔浩《汉纪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璧作之。

《赵书》曰:刘曜於龙门河水中得玉玺,文"融尅昌"曜以为天赐神玺,斋而授之。

《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民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玺一,方四寸,厚二寸,与玺同,文曰"授命于天,既寿永昌",虎以为瑞。

《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幹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

段龟龙《凉州记》曰:吕光时,州人陈冲得玉玺,广三寸,长四寸,直看无文字,向日视之,字在腹里,言"光当王"。

王彪之《议》曰:未祥传国玺造创之始。历代以来,揖让禅位,以兹相授,故是传国之守器也。

《拾遗录》曰:武王灭纣,樵夫牧竖探鸟巢,得赤玉玺,文曰"水德方灭,火祚方盛",文皆大篆。故三分天下而二分归周。

又曰:晋太康元年,孙皓送六金玺,云时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汉武内传》曰:西王母珮金刚灵玺。

《邓析书》曰: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

○绶

《尔雅》曰:繸,绶也。(即珮玉之组也,所以连系瑞王者,因通谓之繸也。)

《礼记·玉藻》曰:天子珮白玉而玄组绶,公侯珮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珮水仓玉而纯组绶,世子珮瑜玉而綦组绶,士珮瓀玟组绶。

《说文》曰:緺,紫青色绶也。

应劭《汉官仪》云,绶者,有所授,以别尊卑,彰有德也。

又云,绶长一丈二尺,法十二月;阔三尺,法天地人。

董巴《与服志》曰:战国解去绂珮,留其丝禭以为章表。秦乃以彩组结连於禭,光明章表,转相结绶,故谓之绶。乘与黄赤绶,四彩,黄赤缥绀,淳黄圭,长二丈九尺,五百首。(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皆同。又《汉官仪》云:乘与绶黄地骨白羽,青丝绿,五彩四百首,长二丈三尺。)王赤绶,四彩,赤黄缥绀,淳赤圭,长二丈八尺,三百首。(公主、大贵人、诸侯皆同。又《汉官仪》云:四彩绛地骨白羽,青黄赤绿,长二丈一尺,二百六首。)诸国、贵人、相国绿绶,三彩,绿紫白,淳绿圭,二丈一尺,百四十首。将军紫绶,二彩,紫白,淳紫圭,长一丈七尺,百八十首。(公主封君同。又《汉官仪》云:丞相、御史大夫、匈奴亦同。)九卿中二千石一云青緺绶,(緺,紫青色。緺音瓜。)二千石青绶,三彩,青、白、红,淳青圭,长一丈七尺,一百二十首。(又《汉官仪》:绶羽青桃花缥,长丈八尺。)自青绶以上縌(音逆)皆长三尺二寸,与绶同彩而首半之。縌者,古珮襚也。珮襚相迎授,故曰縌。紫绶之间得施玉环玦。千石六百黑绶,三彩,青、赤、绀,淳青圭,长丈六尺,八十首。(又《汉官仪》云:黑绶白羽青地绛,二彩,长丈七尺。)四百丞尉三百长相二百石皆黄绶,一彩,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又《汉官仪》云:黄绶丝八十首,长丈七尺。)自黑绶以下縌长三尺,绶同彩而首半之。百石青绀绶一彩,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凡先合单纺为一丝,四丝为一扶,五扶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彩淳为一圭,首多者丝细,少者粗,皆广六寸。

《史记》曰:武帝召东郭先生出,拜为郡都尉。先生久待诏公车。行雪中,履有上无下。及其拜为二千石,珮青緺之绶也。

《汉书》曰: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綟绶。(如淳曰:綟音戾,绿也。晋灼曰:綟,草也,出琅邪平昌县。)

又曰:朱买臣字翁子,拜会稽太守。上谓之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买臣顿首谢,乃微行,怀其印绶,步归郡邸。邸吏方与群饮,不视买臣。买臣共饮,醉饱。少间,守邸微见其绶而引之,即会稽太守章也。守邸惊出相语,掾吏皆云妄诞,守邸曰:"试观之。"素轻买臣者入见,皆惊走,大呼曰:"实然!"乃推排庭中拜谒。

又曰:萧育字次君,与朱博友善,人称曰"萧朱结绶"。

又曰:南越反,杨仆拜楼船将军。东越反,上复欲使为将。仆甚伐前劳,敕责之,曰:"士卒暴露连岁,将军不念其勤劳而造佞巧,请乘传行塞。因用归家,怀银黄,垂三组,夸乡里,是三过也。"

又曰:金日磾两子赏、建俱侍中,与昭帝同共卧起。赏为奉军都尉,建驸马都尉。及赏词侯珮侯绶,上谓霍将军曰:"金氏兄弟两人,不可使俱两绶耶?"霍光曰:"赏自词为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与将军乎?"光曰:"高帝之约,有功乃得封侯。"时年俱八九岁。

又曰:莽上渐台,商人杜吴煞莽,取其绶。

《汉名臣奏》云:大司空朱浮奏曰:"车府承弘授诏乘与,绶五彩,何多黄也?可更用赤丝为地。"

《东观汉记》曰:沛王、楚王来朝,就国。明帝告诸王傅相,王之子年五岁以上皆令带列侯绶,复送绶十九枚,为诸子在道,欲急带之也。

又曰:李忠仲都发毙揞世祖,封武固侯。时无绶,上自解所珮绶以赐忠。

又曰:弟五伦,诸王当归国,诏书选三署郎补王家长史,除伦为淮阳王医工长。时辈除者多,绶尽,但假印。伦请於王,王赐之绶。

又曰:马防为车骑将军、城门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绝席,诏封颖阳侯,持以前参医药勤劳省闼,以襄城美亭千二百五十户,增防身带三绶,宠贵至盛。

又曰:掠得羌侯君长紫绶十七,艾绶二十八,黄绶二枚,皆入簿。贵人、相国绿绶三彩,绿紫白,纯绿圭。公侯、将军紫绶二彩,紫白,纯紫圭。公主封君同九卿中二千石青绶三彩,青白红,纯青圭。千石六百石黑绶二彩,青绀,纯青圭。四百、三百、二百石黄绶,纯黄一彩。百石青绀绶,一彩,宛转缪织。

《魏志》曰:太祖与吕布书,"国家无好金,孤自取家好金,更相为作印。国家无紫绶,自取所带绶以藉心。"

又曰:丁谥父斐,字文侯,建安末,太祖征吴,斐随行。自以家牛羸困,私易官牛,被收送狱,夺官。后太祖〈口周〉斐曰:"文侯,印绶何在?"斐亦知见戏也,对曰:"以易饼。"

《晋与服志》曰:诸假印绶而官不给鞶囊,得自具作。其但假印不假绶者,不得珮绶也。

《晋书》曰:卫瓘录尚书事,加绿缘绶,履上殿,入朝不趋。

《晋令》曰:皇太子及妃、诸王纁朱绶,郡公主朱绶,郡侯青朱绶。

《梁书》曰:张缵为尚书仆射,议南郊印绶,"官若备朝服,宜并着绶。"时并施行。

《博物志》曰:光武嫌二千石绶不青而细,朱浮议更用青羽。

又曰:太仆朱浮言,诏书曰"百官皆带王莽时绶,又不齐因前袁安故绶。二李涉等六家所织绶,不能旧丙丁文能如组状。募能为丙丁文,谨图画一绶,丙丁制度,赐缣五十匹。"今王莽时六安都尉留应募能为丙丁文,谨武处库给食,留昼夜思念,讽诵狂痴,三十日病愈。今文以成,请赐缣五十匹。

《西京杂记》曰:昭阳殿上设五色流苏,带以绿文紫绶。

又曰:赵飞燕为皇后,其弟,上遗五色文绶。

蔡邕《独断》曰:皇后赤绂玉玺,贵人緺绶金印,五色也。

蔡邕《杂章》曰:相国金印绿绶,位在公上,所以殊异休烈,群臣莫得而齐。

《新序》曰:昌邑王取侯王、二千石黑绶、黄绶与左右珮之。龚遂谏曰:"高皇帝造花绶五等,陛下取之而与贱人,臣以为不可,愿陛下收之。"

《风俗通》曰:车骑将军冯绲字鸿卿,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二尺,分南北走,大用忧怖。季山孙字宁方,得其先却守要。绲请卜,云:"君后三岁,录为边将,东北四、五千里,官以东为名。复五年,为大将军,南征。此吉祥也。"居无几,拜辽东太守。会武陵蛮夷黄高攻烧南郡,鸿卿以威名素着,选登亚将,奋虓虎之势。

又曰:秦昭王遣李冰为蜀郡太守,开城都两江,辟田万顷。江神每岁须童女二人,不然为水灾。冰曰:"以女与神。"因责之。良久,有苍牛斗於岸上,有间,冰还谓官属曰:"斗太极,可相助也。若欲知向南腰中正白者,我绶也。"主簿刺煞北向者,神遂绝。

管氏《易林》曰:遘鼠咋紫绶衣服皆迁之象新。

《五行书》曰:悬虎鼻门上,子孙带绶。

《张衡集》曰:南阳太守鲍得,有诏所赐先公绶笥,传世用之。时得更治笥,平子为主簿,作铭。

陆机《吊魏武》曰:今为着作郎,游秘閤,见魏武遗令,云:"吾衣裳可为一藏,历官所着者绶内藏中。"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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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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