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十一

○社稷

《尚书·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贡,惟土五色。(王者封五色土为社稷,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

又《召诰》曰: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羊豕各一。

《尚书逸篇》曰:太稷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天子社广五丈,诸侯半之。

《尚书》曰: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周书》曰: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太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霤以黄土。将建诸侯,取方一面之土,苴以白茅,以土封之,故曰列土。

《毛诗·闵予·载芟》曰:春耕籍田而祈社稷也。载芟载柞,其耕泽泽。

又《闵予》曰:《良耜》秋冬报社稷也。畟畟良耜,俶载南亩。

《周礼·地官》曰:大司徒之职,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又《地官上》曰:小司徒掌凡建国,立其社稷。

又《地官上·封人》曰:封人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

又《春官上·大宗伯》曰:以血祭祭社稷。(郑玄注曰:阴祀曰血,贵气臭。)

又《春官上·小宗伯》曰: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

又《春官下·丧祝》曰:丧祝掌胜国邑社稷之祝号,以祭祀祷祠焉。(马融曰:所计国所封邑,犹立其社稷。)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

又《冬官》曰:匠人营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五宫所居也。祖,宗庙。面犹向也。王宫当中。)

《礼记·月令》:仲春择元日,命人社。(为祀社稷也。春事兴,故祭之,祈农祥。元日谓近春分前后戊日。元,吉也。)仲秋择元日,命人社。(赛秋成也。元日谓近秋分前后戊日。)

又《曲礼》曰: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

又《檀弓》曰:卫献公出奔,反于卫。及郊,将班邑于从者而后入。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

又《郊特牲》曰:社祭而主阴气也。君南向于北墉下,答阴之义也。(墙谓墉,北墉,社内。)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薄社北牖,使阴明也。(绝其阳,通其阴而已。薄社,殷之社,殷始都薄。)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木也。(中霤亦土神也。)惟为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惟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又《祭法》曰: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群,众也。大夫以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氏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

又《祭义》曰:建国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庙。(周尚左也。)

《礼记外传》曰:社者,五土之神也;稷者,百穀之神也。(一云稷是原隰之神,原隰宜种百谷。)天子为天下之人立社,曰太社,坛方五丈。诸侯为境内之民立社,曰国社。(语裥王社侯社者,天子诸侯别自立社,私有祷求。)地之势有礼,生物各随所宜。九州之人各居其土,食有利者,各报祭之。(是谓神地之道者。)籍田之后则告,(为将耕也。)五穀既登,又报功也。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天,故建国君民,先命立社。地广穀多,不可遍祭,故于国城之内立坛祭之,亲之也。日用甲,尊之也。(天有十日,甲为首也。周公卜洛,建王都,戊申,社于新邑,自此皆用戊日。)惟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而已。

又曰:社树各以其土所宜之木,(河东宜松,周地宜栗。)社主用石。(石,土中竖者。)天子亲征,则载社主行。有罪者,诛之于车前。

《左传·僖公》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此水有妖神,东夷皆社祠之。)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

又《襄四》曰: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

又《昭二十九》曰:魏宪子问于蔡墨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皋氏有四叔,(贾逵注曰:少皋,黄帝之后,金天氏也。四叔,四子皆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水,(能顺其成性也。)使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黎,水土官。黎当高辛氏之世,故《外传》曰:黎为高辛氏火正也。)共工氏有子曰勾龙,为后土,(共工,太皋之后,炎帝之前霸九州者也。其嫡子佐颛顼,能平水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政也,(掌田之官长后稷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烈山,炎帝之世烈山氏也。)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周弃,周祖后稷弃也。为唐虞夏后稷也。)自商以来祀之。"(商,殷也。柱之功至汤浸,祀周弃以为稷也。)

又《定上》曰: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贱臣。)社稷不动,祝不出境,官之制也。(社稷动谓国迁。)

《公羊传·隐公》曰:宋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汝;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汝,盍终为君矣?"

又《庄公》曰:日有蚀之,鼓、用牲于社,求于阴之道也。以朱丝萦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犯,故萦也。

又《僖公》曰:邾娄人执鄫子用之社,盖叩其鼻,以血社稷也。

又《哀公》曰:亳社灾。亳社者何?亡国之社。(亳社者,先世亡国,在鲁境。)社者封也,(为封土祀社也。)其言灾何?亡国之社,掩其上而柴其下。(故火得烧之。)

《春秋潜潭巴》曰:里社鸣,此里有圣人生,其呴,百姓归之。(宋均注曰:鸣则教令行,若汤放桀也。呴,呜之怒者也。)

《论语·八佾》曰: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孔安国注曰: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周栗便云使民战栗也。)

《孝经说》曰:社,土地之主也。地广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稷,五穀之长也。穀众不可遍祀,故立稷神祭之。

《五经通义》曰:王社藉田,中为千亩报功也。文家右社稷,左宗庙何?文家握地而王,地道长,右得事宗庙,以有社稷,故右之也。质家左社稷,右宗庙,社皆有坛者,饰也。有木者,土当生万物,莫善于木。

《五经异义》曰:今民谓社神为公,社位上公,非地祗也。

《汉书·郊祀志》曰:高祖时,天下已定,诏御史令于丰治枌榆社,常春以羊彘祠之也。

又《郊祀志》曰:稷者百穀之主,所以奉宗庙,供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自为之主,礼如宗庙。《礼记》曰:惟祭宗庙社稷,为越紼而行事。圣汉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臣瓒按,《高纪》除秦社稷,立汉社,礼所谓大社也。时人立官社,配以夏禹,所谓王社也。见《汉纪》。今未立官稷,至此始立之也。)遂于官社后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稷种穀树。

又曰:陈平既娶张氏女,资用益饶,游道日广。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里父老曰:"陈孺子能为宰乎?"曰:"使平得宰天下,天下亦如此肉也。"

又曰:栾布,吴军时以功封为鄃侯,复为燕相。齐燕之间皆为立社,号曰栾公社。

《续汉书》曰: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历,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正朔。前后各二日,皆牵羊酒至于社下,以祭日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冠长冠,衣皂单衣,绛领袖,绿中衣,绛纟末末裤以行礼,如故事。

又曰:建武二年,立太社稷于洛阳,在宗庙之左,社稷之右,皆方坛。无屋,有墙门而已。二月八月及腊,一岁三祠,皆置社稷。太守令长侍祠,牲用羊豕,惟州所治,有社无稷。古者师行有载社主,不载稷也。

《晋书·礼志》曰:前汉但置官社而无官稷,王莽置官稷。故汉至魏,但太社有稷,故常二社一稷。

《后魏书》曰:天平四年四月,七帝神主既迁于太庙太社,石主将迁于社宫。礼官云,应用币。中书侍郎裴伯茂时为祝文,伯茂据故事太和中迁社,高祖用特不用币,遂以奏闻。于时议者或引《大戴礼》迁庙用币,令迁社宜不殊。伯茂据《尚书·召诰》应用牲,诏遂从之。

《宋书·礼志》曰:晋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佑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其社之祝曰:"坤德厚载,王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景福来造。"礼,左宗庙,右社稷,历代遵之。故洛京社稷在庙之右,而江左又然也。

又曰:祠太社,帝大稷,常以岁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

《唐书》曰:天宝中,升社稷五星为大祀。诏曰:"祭之为典,以陈至敬。名或不正,是相夺伦,况社稷孚佑,百代蒙其福;日月照临,五星叶其纪。兆庶允殖,下土式瞻。既超言象之外,须极尊严之礼,列为中祀,颇紊大猷。自今已后,社稷及日月五星并升为大祀,仍以四时致祭。"

《六典》曰:仲春上戊,祭太社,以后土氏配焉;祭太稷,以后稷氏配焉。

《家语》曰:孔子曰:"古之平水土及播植百穀者众矣。然惟勾龙兼食于社,而弃为稷易代奉之,无敢益者,明不可与等也。"

《庄子》曰:〈山畏〉垒之民相与言曰:"庾桑之始来,吾酒然异之。今吾日计之而不足,岁计之而有馀,庶几其圣人乎?子胡不尸而祝之,社而稷之也?"

又曰: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千牛,絜(絜者匝也。)百围;其高山临千仞,而后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

《淮南子》曰:夫穷乡之社,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也。尝试为之击建鼓,撞巨锺,乃知夫瓮瓶之足羞也。

又曰:禹劳力天下,死而为社;(劳于谓治水功,死讬祀于后土之中。)周弃作穑,死而为稷;(种曰稼,敛曰穑,死记于祀,稷官之神。)子房之智,陈平之无忤,绛侯勃之果,霍将军之勇,终之以礼乐,则可谓社稷之臣矣。

《太公金匮》曰:武王问太公曰:"天下精神甚众,恐后复有试余者也。何以待之?"师尚父曰:"请树槐于王门内,王路之石,起国社,筑垣墙,祭以酒脯,食以牺牲,尊之曰社。客有非常,先与之语;客有益者入,无益者距。岁告以水旱与其风雨泽流,悉行除民所苦。"

《白虎通》曰:王者所有社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五祀众多,不可一一而祭,故封土立社,(祀而示之。)尊五穀之长,立稷而祀之。稷者,得阴阳和气而为用又多,故为长,岁再祭之。

又曰:祭社稷有乐乎?《礼记》曰:金石之乐,用之于宗庙社稷。

又曰:王者诸侯必有戒社何?示存亡也。明为善者得之,为恶者失之。

《春秋公羊传》曰:亡国之社,奄其上,柴其下。

《郊特牲》记曰:丧国之社屋之,示与天地绝也。

蔡邕《独断》云:天子太社,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授之太社之土,以所封之方色,籍以白茅,归国以立社,故为之茅社也。

《陈留风俗传》曰:东昏县者卫地,故阳武之户牖乡也,汉相陈平家焉。少为社下宰,令民祀其社。

《邴原别传》曰:原,避地辽东,以虎为患,自原之落,独无虎患。尝行而得遗钱,拾以系树枝,比钱不见取,系钱者逾多。原问其故,答者谓之社树。原恶其由已而成妄犯,乃辩之。于是里中遂敛其钱以为社供。里老为之诵曰:"邴君行仁,落邑无虎;邴君行廉,路树成社。"

《列异传》曰:大司马河内陵蕤字圣卿,少时病虐,逃社中。有人呼"社邸!社邸!"圣卿应曰:"诺。"起,至户中,人曰:"取此书去。"得素书一卷《谴劾百鬼法》,所劾辄效。

《搜神记》曰:中兴初,有应妪者生四子而寡。见神光照社,试探之,得黄金。自是诸子官学,并有才名。至玚七世显。

刘桢《京口记》曰:虎社中,村老故相传云:昔有虎于社中产,因以为名。

《荆州记》曰:叶县东百步有县故城,西南四里名伍佰村,有白榆连李树,异幹合条,高四丈馀。士民奉以为社。

《世说》曰:阮宣子伐树,人有止之宣子,曰:"若树而为社,伐树则社移。社而为树,伐树则社亡矣。"

习凿齿《逸民高士传》曰:董威辇不知何许人,忽见于洛阳白社中。

戴延之《西征记》曰:洛阳建春门外道北有白社,董威辇所住也。去门二里,有牛马市,嵇公临刑处也。

《博物志》曰:子路与子贡过社,社树有鸟。子路搏鸟,社神牵子路,子贡说之,乃止。

又曰:周之正月受社牲之首,以出种子。帝藉蚕,又受社雍及祭,以沐蚕种。上辛乃射黑牲于帝郊,以祈来年之丰。二月,司空开冰,射桃弧,棘矢五发,以御其灾。

《述异记》曰:庾邈与女子郭凝通,诣社,约不二心,俱不婚娉。经二年,凝忽暴亡。邈出见凝,云:"前北村还,遇强梁,抽刀见逼,惧死,从之,不能守节。为社神所责,心痛而绝。"人鬼异路。因下泣矜之也。

蔡邕《陈留东昏库上里社碑》曰:惟斯库上里,古阳武之户牖乡也。秦时有池子华为丞相。汉兴,陈平由此社宰,遂相高祖,克定天下,为右丞相。孝平之世,虞延为太尉。延熹中,平曾孙放为尚书令。以宰相继踵,咸出斯里,虽有积德修身之政,亦斯社所相,乃树碑颂云。

魏公《九锡文》曰:锡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尔龟,用建冢社。注言:亦如天子社稷也。

曹植《赞社文》曰:余前封鄄城侯,转雍丘,皆遇荒土。宅宇初造,以府库尚丰,志在缮宫室,务园圃而已,农桑一所所营。经离十载,块然守空,饥寒备尝。圣朝愍之,故封此县。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故封此桑,以为田社,乃作颂云。

应璩《与阴夏书》曰:从田来,见南野之中有徒步之士。怪而问之,乃知郎君顷有微痾,告祠社神,将以祈福。闻之怅然以增叹息,灵社高树,能有灵应哉?

张华《朽社赋》曰:高柏桥南大道旁,有古社槐树,盖数百年木也。余少居近之,后去。行路过之,则已朽株。意有缅然,聊为之言衰盛之理。

殷仲堪《合社文》曰:夫社之为祀远哉,故大夫以成群斯祷。里社之兴,由来尚矣。自丧乱流迁,旧俗隳废。今二三宗亲,思桑梓之遗风,遵先圣之明诰,洁齐牲牢。庶乎自佑以来,一日之泽。然三人之行,必有其师,故复选中正,立三老者。惟公理以御众,稽旧章以作宪。

卞敬宗《栎社序赞》曰:余门前有一社树,盘根疏柯,似非近世所植。抗秀路左,流阴庭宇。庄周喻道于商丘之木,匠石辨才于曲辕之栎。由斯而观,固可以悟微矣。

王廙《春可乐》曰:吉辰兮上戊,明灵兮惟社。百室兮必集,祈祭兮树下。濯卯兮菹韭,啮蒜兮擗鲊。缥醪兮浮蚁,交觞兮并坐。乞和兮体适,心怡兮志可。

何承天《社颂》曰:社实阴祗,稷惟谷元。率育方类,协赞乾坤。

○先农

《礼记·月令》曰:孟春,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置之车右,率公卿诸侯大夫躬耕籍田。(辰,亥也。谓郊后吉亥,享先农于东郊。先农,神农也。)

《续汉书·祭祀志》曰:光武即位于鄗,为坛,营于鄗,之阳。营神五星及中宫星、雷公、先农、风伯、雨师、四海、四渎、名山、大川之属。

《汉旧仪》曰:春始东耕于籍田,官祠先农。先农即神农炎帝矣。祠以一牢,百官皆从。大赐三辅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布帛。

《汉名臣奏》曰:黄琼上言:先王制典籍田,有曰司徒咸戒,司空除坛。先时五日,有协风至,即斋宫、飨燕、载耒,诚重之也。先农之礼,所宜躬亲以迎春和,以致时风。

沈约《宋书·祭祀志》曰:元嘉二十一年,帝亲耕,乃立先农坛于籍田,高四丈,为四出,陛广五尺,外加埒,方十丈。车驾未到,司空、大司农率太祝及众执事质明,以一太牢祀祭,祭器用社稷器。祠毕,颁馀胙于奉祠者。旧典,先农又都列於郊祭。

○灵星

《周书·作洛》曰:设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农星,先王皆与食。

《毛诗·闵子》曰:丝衣绎宾,尸也。高子曰:"灵星之尸也。"(绎,又祭也。天子诸侯曰绎,以祭之明日,卿大夫曰宾尸,与祭同。周曰绎,商曰彤也。)

《汉书·郊祀志》曰:高祖时,或言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张晏曰:龙星左角曰天田,则农祥也。辰见而祭之。)常岁时祀以牢。

《三辅旧事》曰:汉灵星祠在长安城东十里。

《淮南子》曰:君人之道,其犹灵星之尸,俨然嘿端而受福也。

《嵩高山记》曰:汉孝武游登五岳,尊事灵星。遂移祠置岳南脚上,筑作殿坛。周回立瓦屋,行种松柏,前五百步临大道,立两石阙,极高大。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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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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