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卷七十四

○剑中

《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三大二小,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或曰盘郢,四曰鱼肠,五曰钜阙。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非宝剑也,夫宝剑五色并见,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殒其光,亡其神矣。"王复取钜阙示之,烛曰:"非宝剑也。夫宝剑金锡和同,气如云烟,今其光已离矣。"王复取鱼肠示之,薛烛曰:"夫宝剑者,金精从理,至本不逆。今鱼肠倒本从末,逆理之剑也。服此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王取纯钩示之,薛烛矍然而望之曰:"光乎如屈阳之华,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湘,观其文如列星之芒,观其光如水之溢塘,观其色涣如冰将释,见日之光,此纯钩者也。"王曰:"是也。客有买此剑者,市之,乡三十、骏马千匹、千户之都二,其可与乎?"薛烛曰:"不可。臣闻王初造此剑,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雨师洒道,雷公发鼓,蛟龙捧炉,天帝壮炭,太乙下观。於是,欧冶子曰:天地之精,悉其伎巧,造为此剑。吉者宜王,凶者可以遗人。凶者尚直万金,况纯钩者耶。"取湛卢,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奇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者,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杀吴王僚,湛卢去如楚。昭王寤而得之,召风胡子问之。"此剑值几何?"对曰:"赤堇之山已合,若耶之溪深而不测,群神上天,欧冶已死,虽有倾城量金珠玉不可与,况骏马万户之都乎!"

又曰:越王问范蠡用兵行阵。对曰:"越有处女出于南林之中,愿君王问以手战之道,立可见也。"处女将见,道逢老人自称袁公,袁公曰:"闻子善为剑,愿一观之。"女曰:"妾不敢有隐。"袁公即跪拔林之竹,处女即捷其末,公操其本而刺处女,处女因举杖击之,袁公即飞上树变为白猿。女别去,见越王。越王大悦,乃命五校之队长高才习之以教军人。当此之时,皆称"越女剑。"

又曰:干将者,吴人。与欧冶同师,俱作剑。前献剑一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干将造剑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者,干将之妻名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精,合六合之英,候天伺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未流。莫邪曰:"子以憘为剑闻於王,王使子作剑三年不成者,其有意乎?"干将曰:"吾不知其理。"莫邪曰:"夫神物之化,须人而成,今夫子作剑得无当得人而后成?"干将曰:"昔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颖不消,夫妻俱入冶炉之中。"莫邪曰:"先师亲烁身以成物,妾何难也。"於是干将夫妻乃断发剪指投之炉中,使僮女(一作"子"。)三百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而作龟文;阴曰莫邪,而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阖闾甚惜之。

又曰:伍子胥过江,解剑与渔父曰:"此剑中有七星北斗文,其直千金。"

《越绝书》曰:楚王召风胡子而问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此二人寡人愿赍邦之重宝,皆以奉。子因吴王请此二人为铁剑,可乎?"风胡子曰:"善。"於是,乃令风胡子之吴见欧冶子、干将,使之为铁剑。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泄其溪,取其铁英为剑三枚:一曰龙渊,二曰太阿,三曰工市。剑成,风胡子奏之楚王。楚王见之,精神太悦。见风胡子问之曰:"此三剑其名为何?"风胡子曰:"一曰龙渊,二曰太阿,三曰工市。"楚王曰:"何为龙渊、太阿、工市?"风胡子曰:"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欲知太阿,观其锷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市,观其锷从文间起至脊而止,如珠而不可枉,文若流而不绝。"晋郑闻此三剑而求之不得,兴师围楚之城,三年不解。仓穀尽,库无兵革,於是引太阿之剑,登城而麾之,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晋郑之头毕白。楚王於是大悦,曰:"此剑威耶?寡人力也。"风胡子对曰:"剑之威也,因大王之神。"楚王曰:"夫剑,铁耳。固能有精神如此乎?"风胡子曰:"神农以石为兵,黄帝以玉为兵,禹以铜铁为兵,天下皆服,此亦铁之神也,王之德也。"

又曰:阖闾冢吴县昌门外,名曰白虎丘。磐郢、鱼肠之剑在焉。十万人治之,葬三日,白虎居上,号曰虎丘。

又曰:伍子胥走吴,至江上,见渔者曰:"来渡我。"渔者知其非恒人,即载入船。子胥即解其剑以与渔者曰:"吾人之剑,直百金,请以与子也。"渔者曰:"吾闻荆王有令曰:能得伍子胥者,购之千金。吾欲得荆王之千金,何以子百金之剑为?"渔者渡子胥之津,曰:"亟餐而去,无令遣追者及子也。"子胥行,即覆船,伏匕首自刎而死。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冶剑,过期不成,王杀之。时政未生,壮问母,知之。乃上太山,遇仙人学鼓琴。漆身为厉,吞炭变音,七年琴成。入韩逢其妻,从置栉对妻而笑。妻泣曰:"君何似政齿?"政曰:"天下人齿相似。"反入山,援石击落其齿。以刀内琴中,刺韩王。

《列士传》曰:干将、莫耶为晋君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雌雄,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留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思於屋柱中得之。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晋君,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君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列异传》曰:莫耶为楚王作剑,藏其雄者。《搜神记》亦曰:为楚王作剑。馀悉同也。)

《孝子传》曰:眉间赤名赤鼻,父干将,母莫耶。父为晋王作剑,藏雄送雌。母孕尺,父曰:"男,当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巅。及产,果男。母以告之,尺破柱得剑,欲报晋君。客有为报者,将尺首及剑见晋君。君怒,烹之,首不烂。王临之,客以拟王,王首堕汤中,客因自拟之。三首尽糜不分,乃为三冢,曰"三王冢"也。

《文士传》曰:魏文帝爱杨修才,脩诛后追忆修。修曾以宝剑与文帝,文帝后佩之,告左右曰:"此杨修剑也。"

周斐《先贤传》曰:许嘉给县功曹仪小吏,常持剑侍臣功曹,月朔晨朝并持炬火。嘉於是忿然叹曰:"男儿为吏,不免贱役。"即投火於地,以剑带槐树趋谒府门。

《南记》曰:魏应字尹伯,任城人。明鲁诗,章帝重之。数进见论难於前,特受赏赐剑玦衣服。

《先贤行状》曰:王烈字彦考,通识达道。时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之,盗者曰:"我邂逅迷惑,从今以后将改过。子既已赦宥,幸无使王烈闻之。"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遗之。或问:"此人既有盗畏君闻之,反与布,何也?"烈曰:"昔秦穆公人盗其骏马,食之,已而赐之酒。盗者不爱其死以救穆公之难。今此盗人能悔其过,惧闻之,知是耻恶则善心将生,故与布劝为善也。"一年之中,行路老父担重,人代担行数十里,欲至家,置而去。问姓字不以告。顷之,老父复行,失剑於路,有人行而遇之,欲置而去,惧后人得之,剑主永失所取,而购募或能差错,遂守之。至暮,剑主还,见之,前者代担人也。老父揽其袂曰:"子前者代吾担,不得姓名,今子复守吾剑于路,未有若子之仁,子请告吾姓名,将以告王烈。"乃语之而去。老父以告烈,烈曰:"世有仁人,吾未见之。"使人见之,乃昔时盗牛人也。

《雷焕别传》曰:焕字孔章,鄱阳人。善星历卜占。晋司空张华夜见异气起牛斗,华问焕"见之乎?"焕曰:"此谓宝剑气。"华曰:"时有相吾者云:君当贵绕身佩宝剑。此言欲效矣。"乃以焕为丰城令。焕至县,移狱掘入三十馀尺,得青石函一枚,中有双剑,文采未甚明。焕取南昌西山黄白土用拭剑,光艳照曜。乃送一剑并少黄土与华,自留一剑。华得剑并土曰:"此干将也,莫耶已复不至,而天生神物,终当合耳。"乃更以华阴赤土一斤送与焕。焕得磨剑,鲜光愈亮。及华诛,剑亡,玉匣莫知所在。后焕亡,焕子爽带剑经延平津,剑无故堕水。令人没水逐觉,见二龙长数丈盘交,须臾,光彩微发,曜日映川。

《说苑》曰:经侯往过魏太子,左带玉具剑,右带环珮,左光照右,右光照左。

又曰:西闾过渡河而溺焉。能说诸侯,过曰:"干将莫耶拂锺不铮,以之摄履,曾不如两钱之锥。"(铮,楚庚切。)

又曰:齐遣淳于髡到楚。髡为人头小,楚王甚薄之。谓曰:"齐无人耶?而使子来,子何长也?"髡对曰:"臣无所长,腰中七尺之剑,欲斩无状王。"王曰:"止。吾但戏子耳。"即与髡共饮酒。

《盐铁论》曰:所谓利兵者,非谓吴楚之铤、干将之剑也。以道德为城,以仁义为郭,莫之敢攻,莫之敢入,文王是也。以道德为胄,仁义为剑,莫之敢当,莫之敢御,汤武是也。今不建不攻之城、不可当之兵,而任匹夫之役,而行三尺之刃,亦细矣。

魏文帝《典论》曰:余好击剑,善以短乘长。选兹良金,命彼国工,精而炼之,至于百辟。其始成也,五色骇炉,巨橐自鼓。

又曰:建安二十四年二月丙午,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剑,长四尺二寸,重一斤十有五两,淬以清漳,厉以礛(音监)〈石诸〉,(音诸。)饬以文玉,表以通犀,光似流星,名曰"飞景"。(礛〈石诸〉,青砺石也。)

《世说》曰:王子乔墓在金陵。战国时,人有盗发之者,睹无所见,惟有一剑停在空中。欲进取之,剑作龙鸣虎吼,遂不敢近,俄而,径飞上天。

又曰:锺会是荀济北从舅,二人情好不协。荀有好宝剑,可直百万,常在母锺太夫人许。会善书,学荀手迹作书与母取剑,仍窃去不还。荀深知是锺,无求得,求思所以报之。锺会兄弟共以千万起新宅,始成,甚精丽,未得移住。荀善画,於是潜往画锺门堂并作太傅形像,衣冠状貌如平生。二锺来入门,便大感恸。於是,宅遂空废。

陶弘景《刀剑录》曰:夏禹字高密,在位十年。以庚戌八年铸一剑,长三尺九寸,后藏于会稽秦望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面记星辰,背记山水日月。

又曰:启子少康在位二十九年。岁次辛卯二年春,铸一铜剑,上有八方面,长三尺一寸,头方。

又曰:孔甲在位四十年。以九年岁次甲辰,采牛头山铁铸一剑,铭之曰:"夹",古文篆,长四尺一寸。

又曰:太田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岁次甲子铸一剑,长二尺九寸,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又曰: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岁次戊午铸一剑,长三尺,铭曰:"照胆",大篆书。

又曰:周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二年岁次壬午,铸五剑,各投五岳镇方岳。大篆书,长五尺。

又曰:简王夷在位十四年。岁次癸酉铸一剑,铭曰"日骏",长三尺,大篆书。

又曰:秦昭王在位五年。元年丙午铸一剑,长三尺。铭曰"诫",大篆书。

又曰:始皇在位三十七年。三年丁巳采北祗铜铸二剑,铭曰:"定秦"。李斯小篆书,李斯刻。一口埋在阿房阙下,一口埋在日观台。长六尺。

又曰:前汉刘季在位十二年,季以始皇三十四年於南山得一铁剑,长三尺,小篆书铭曰:"赤霄"。及贵,常服之。此即斩白蛇之剑也。

又曰:文帝恒在位二十三年,以初元十九年庚午铸三剑,各长三尺三寸,铭曰:"神龟",形以应大横之兆。帝崩,命入玄宫。

又曰:武帝彻在位五十四年,以元光五年乙已铸八剑,各长三尺六寸,铭曰:"八服",小篆书。嵩翟衡华玄山皆埋之。

又曰:宣帝询在位二十五年。太始四年铸两剑,各长三尺。一曰毛,二曰贵,以应足下毛之祥。背小篆书。

又曰:平帝衍在位五年。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一剑,上有帝名,因服之,大篆书。

又曰:新室王莽在位十八年,建国五年庚午造威斗及神剑,皆练五石为之。铭曰:"神胜万国伏"。小篆书。长三尺六寸。

又曰:刘更始圣公在位二年。自选一剑,铭曰"更国",小篆书,

又曰:后汉光武帝秀在位三十三年。未贵时,在南阳鄂水中得一剑,文曰:"秀霸",小篆书。帝服之。

又曰:汉明帝在位十八年,元和元年戊午铸一剑,上作龙形,沉之于洛水。洛水清,往往有人见。

又曰:章帝烜在位十三年。建初八年铸一金剑,投之伊水中以厌〈月来〉人之怪。弘景按:《水经》伊水有一物如人〈月来〉头,有人浴辄引之投水。

又曰:安帝祐在位十九年。永初七年铸一剑,藏峨嵋山,拟山王也。

又曰:顺帝宝在位十九年。永建元年铸一剑,长三尺四寸,小篆书,铭曰:"安汉"。后遂为年号。

又曰:灵帝宏在位二十二年。以建和三年铸四剑,名曰:"中兴"。一剑无故而失。

又曰: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十年於谷中得一剑,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曰:"孟德正常服之。"

又曰:齐王芳正始六年造一剑,常服之。无故失其刃,但有空匣。

又曰:吴主孙权黄武五年采武昌山铜铁作十口剑,万口刀,各长三尺九寸。刀头方皆是南钢越炭作之,上有"大吴"篆字。

又曰:吴孙权赤鸟中有人得淮阴侯韩信剑,帝赐周瑜。

又曰:孙亮建兴二年铸一剑,铭曰:"流光",小篆书。

又曰:孙皓建初元年铸一剑,铭曰:"皇帝吴主",小篆书。

又曰:蜀后主刘禅延熙二年造大金剑,长一丈二尺,镇剑口山。往往人见辉光,后人处处求觅不得。

又曰:宋刘昱元徽二年於蒋山预造一剑,铭曰:"永蜀",小篆书。

又曰:蜀王刘备章武元年辛丑采金牛山铁铸八剑,各长三尺六寸。一剑自佩,一与太子,一与梁王理,一与鲁王永,一与诸葛亮。二与张飞关羽,一与赵云。并是亮书作风角处所。

又曰:晋怀帝名炽,永嘉元年造一剑,长五尺,铭曰:"步光",篆字。

又曰:东晋司马衍咸和元年造剑十三口,铭曰:"兴国"。

又曰:东晋司马昌明太元十年於金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

又曰:后魏道武帝登国元年於阿理铸二剑,一铭曰"镇山"。一铭曰:"沉水",并隶书。

又曰:明元帝以太常元年造一剑,长四尺,铭背曰:"太常"。

又曰:太武帝至真君元年,有道士继天师自为帝造剑,因改元为真君。剑长三尺六寸,隶书。

又曰: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即位,至普通中岁在庚申,命弘景造神剑十三口。用金、银、铜、铁、锡五色合为此剑。长短各依剑洞术法,一曰凝霜,道家三洞九真,剑上刻真人玉女名字。二曰宫仪,备斋六宫,有剑神名,无刃,刻宫宿星,皇后服之。三曰摛光,备非常御斩刺,长三尺六寸,上刻风伯雨师形名。四曰九天,出军行师,君执授将,长五尺,金镂作蚩尤神形。五曰伐形,刻符箓道家登真图口诀,六甲神,长五尺。六曰四目,突宫闱茵被卧止小室帐帐中,长三尺五寸,七曰五威灵光,长二尺许,半身有刃,上刻星辰北斗天市天魁二十八宿,服此除百邪魑魅,去厌帅伏用之。八曰风鸟,有恶鸟鸣,起镇之;上有黄帝咒法,禹步形势用之。九曰司命,行刑煞罚者执之,赐万姓自裁者。十曰礼剑,生畜男子弧矢穀剑则用之。十二曰永昌,镇国安社用之,长七尺。十三曰闰剑,长六尺。所以作十三口象闰月故也。取上元甲子时加斗魁,加岁正月旦合,合之取风雷雨震,日止环偏,长八寸,文曰"服之者永治四方",小篆文。

目录

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时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皇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偏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皇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周郡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居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封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职官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人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一 卷一百二 卷一百三 卷一百四 卷一百五 卷一百六 卷一百七 卷一百八 卷一百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逸民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宗亲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礼仪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乐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文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治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刑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释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道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仪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服章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服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方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疾病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工艺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器物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杂物部

卷一 卷二

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车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奉使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四夷部

卷一·东夷一 卷二·东夷二 卷三·东夷三 卷四·东夷四 卷五·东夷五 卷六·南蛮一 卷七·南蛮二 卷八·南蛮三 卷九·南蛮四 卷十·南蛮五 卷十一·南蛮六 卷十二·南蛮七 卷十三·西戎一 卷十四·西戎二 卷十五·西戎三 卷十六·西戎四 卷十七·西戎五 卷十八·西戎六 卷十九·西戎七 卷二十·北狄一 卷二十一·北狄二 卷二十二·北狄三

珍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布帛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资产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百谷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饮食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火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休征部

卷一 卷二

咎徵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神鬼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妖异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羽族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鳞介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虫豸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木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一

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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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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